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00 (1700-1725).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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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星,為地之石,故《離》《巽》合。少陽少剛之氣相通天之辰為地 之土,故《震》《坎》合。少陰少柔之氣相通

性情形體無跡,是為用也。用無定體,惟化是體,故皆應雨風露雷而化也。

走飛草木有形,是為體也。體無定用,惟變是用,故皆感暑寒晝夜而變也。

《八卦變象》

前八卦取象,皆卦之常,先天圖之理也。至於不可為 典要,散在《既濟陰陽圖》與《聲音律呂圖》,其卦取象或 異,所以謂之「變易」,今各敷於後。

乾、兌、離、震為「日月星辰、性情形體,其數一二三四; 巽、坎、艮、坤為水火土石、走飛草木」,其數五六七八。

此《乾坤》運行之用,天之一也。

乾兌離震,日月星辰,性情形體,又為八七六五; 坤艮坎異,水火土石,走飛草木,又為一二三四。

此坎離生物之用,地之二也。象雖同而數進退不同,觀《既濟圖》可知矣。故巽坎艮坤,在天則為五六七八,在地則為一二三四,乾兌、離、震,在天則為一二三四,在地則為八七六五也。

「《乾》日兌月」,太陽與太陰合也;「離星震辰」,少陽與少陰 合也。

《坤》水艮火,太柔與太剛合也;坎土巽石,少柔與少剛 合也;

此縱觀其相比之合,乾一兌二為三,離三震四為七,巽五坎六為十一,艮七坤八為十五。凡三至七十一至十五,皆以四數而進,此奇數也。

日與火,《乾》《巽》之合也。月與水,《兌》《坎》之合也。星與石,《離》 《艮》之合也。辰與土,《震》《坤》之合也。

此《橫觀》其相對之合。乾一巽五為六,兌二坎六為八,離三《艮》七為十,震四《坤》八為十二,皆以二數而進,此耦數也。相比者,兄弟之象。相對者,夫婦之象。又有乾坤上下相合,為君臣之象焉。用之各有條理,具列於下。

《乾》為太陽,為日,兌為太陰,為月,離為少陽,為星,震為 少陰,為辰。

「一二三四」 ,天之進數也。

巽為太剛、為火,坎為太柔、為水。艮為少剛、為石,坤為 少柔、為土。

五六七八,地之退數也。天不變而地變,以從天也。艮巽互用其剛之太少,《蠱》《漸》之象也;坤坎互用其柔之太少,《師》《比》之象也。是為天地聯續之象。此地從天而言,天之一而二也。

右為分兩圖之理

《乾》為太陽,為日,兌為太陰,為月,離為少陽,為星,震為 少陰,為辰。

「八七六五」 ,天之分也。

《坤》為太柔、為水,艮為太剛、為火。坎為少柔、為土。巽為 少剛、為石。

一二三四,地之分也。若指八正卦而言,天地本象;此以天地匹敵而言,地之二而四也;

右為「《既濟》圖」 之理。

乾為陽、為日、為心、為目。兼坤《兌》:為剛、為星,為脾,為鼻。兼巽 《離》:為陰、為月,為膽、為耳。兼坎震:為柔,為辰,為腎,為口。兼艮

此臟與「首」之四象也。一、《三奇》為「天之天」 ,二「四耦」 為「天之地」 ,

「《坤》為陰、為水、為血」之膀胱。兼乾《艮》:為柔、為土、為肉、為肝。 兼震《坎》:為陽,為火,為髓,為胃。兼離《巽》:為剛,為石,為骨,為肺。 兼兌

此腑與身之四象也

右為律呂圖之理

二項皆是天地配耦相交,干支奇耦之「四而八」 也。

《在天之四象》

《天則》「兌」為星,離為月,《兌》《離》互用也;

地則「艮為土,坎為火,《艮》《坎》互用也。」

陽中陰,剛中柔,可以互變;故十六位數,元之會,會之元,運之世、世之運,同用也。

《在地之四象》

「《巽》為火,艮為石」,《巽》《艮》互用也。

「坤為土,《坎》為水」,《坤》《坎》互用也。

奇與奇、耦與耦,可以通用,故十六位數,元之運、運之元、世之會、會之世,同用也。

兌巽相易而互用,為「《中孚》《大過》」,中孚為鼻大過為肺 震艮相易而互用為《頤》、為《小過》。頤為口小過為肝

四卦以《反觀》而互用也。

乾坤相交而互用,為否為泰;否為膀胱泰為目 坎離相交而互用,為「《既》《未濟》。」既濟為耳未濟為胃

四卦以相對而互用也

《八卦上下二體》

「《乾》為日,兌為月」,巽為星,坎為辰。以上為天以左為天 離為火,震為水,艮為石,坤為土。以下為地以右為地

《先天圖》一卦包八卦,故八體縱橫、上下、左右、奇耦,互相為用,無所不同。此之謂不可為典要者。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