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03 (1700-1725).djvu/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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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簡寡》,在我可以少悔,在人可以少怨。

親戚故舊,因言語而失歡者。未必其言語之傷人,多 是顏色辭氣暴厲,能激人之怒。且如諫人之短,語雖 切直,而能溫顏下氣,縱不見聽,亦未必怒。若平常言 語無傷人處,而詞色俱厲,縱不見怒,亦須懷疑。古人 謂「怒于室者色于市」,方其有怒,與他人言,必不卑遜, 他人不知所自,安得不怪?故盛怒之際,與人言語,尤 當自警。前輩有言:「誡酒後語,忌食時嗔。忍難耐事順 自強人,常能持此,最得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