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04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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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於致知;『忠信篤敬』是主於力行,知與行不可偏廢。 而此條之意,謂隨人資質,各用其力,而其至則一。如 是,則亦有行不假於知者。未知如何?」曰:「『切問、忠信』,只 是汎引切己底意思,非以為致知力行之分也。質美 者,固是知行俱到,其次亦豈有全不知而能行者!但 因持養而所知愈明耳。」

《答江元適》

所諭,汪洋博大,不可涯涘。然竊以平生所聞於師友 者驗之,雖其大致規模不能有異,至其所以語夫進 脩節序之緩急先後者,則或不同矣。蓋某之所聞,以 為天下之物無一物不具夫理,是以聖門之學、「下學 之序,始於格物以致其知,不離乎日用事物之閒,別 其是非,審其可否,由是精義入神,以致其用。」其閒曲 「折纖悉,各有次序,而一以貫通。無分段、無時節、無方 所以為精也,而不離乎粗;以為末也,而不離乎本。必 也優游潛翫,饜飫而自得之,然後為至。固不可自畫 而緩,亦不可以欲速而急。譬如草木自萌芽生長,以 至於枝葉華實,不待其日至之時,而揠焉以助之長。 豈不無益而反害之哉?」凡此,與《來教》所謂傷時痛俗, 急於自反,且欲會通其旨要,以為駐足之地者,其本 末指意,似若不同,故前後反復之言,率多違異。今始 論其大概,以為求教之目。其他曲折,則非得面承,不 能究也。「精義」二字,聞諸長者。所謂義者,宜而已矣。物 之有宜有不宜,事之有可有不可,吾心處之,知其各 有定分而不可易,所謂義也。精義者,精諸此而已矣。 所謂精云者,猶曰「察之」云爾。精之至而入於神,則於 事物所宜,毫釐委曲之閒,無所不悉,有不可容言之 妙矣,此所以致用而用無不利也。來教之云,似於名 言之閒小有可疑,故復陳之。

《復齋記》

古人之學,博文以約禮,明善以誠身,必「格物而知至, 而後有以誠意而正心焉。」此夫子、顏、曾、子思、孟子所 相授受,而萬世學者之準程也。仲本誠察於此,有以 兩進而交養焉,則夫道學之體用,聖賢之德業,不在 仲本而安歸乎?

《答或人》

《博文約禮》,學者之初,須作兩般理會,而各盡其力,則 久之見得功效,卻能交相為助而打成一片。若合下 便要兩相倚靠,互相推托,則彼此擔閣,都不成次第 矣。然所謂「博」,非泛然廣覽雜記、掇拾異聞以誇多取 勝之謂,此又不可不知。

《答汪太初》

近世學者不知聖門實學之根本次第,而溺於老佛 之說,無致知之功,無力行之實,而常妄意天地萬物 人倫日用之外,別有一物空虛元妙,不可測度,其心 懸懸然,惟徼倖於一見此物以為極致,而視天地萬 物本然之理,人倫日用當然之事,皆以為是非要妙, 特可以姑存而無害云爾。蓋天下之士不志於學,則 「汎無所執持而徇於物欲,幸而知志於學,則未有不 墮於此者也。」某之病此久矣,而未知所以反之,蓋嘗 深為康、胡二君言之,而復敢以為左右之獻。不識高 明以為然否?抑嘗聞之,學之雜者似博,其約者似陋。 惟先博而後約,然後能不流於雜而不揜於陋也。故 《中庸》明善居誠身之前,而《大學》誠意在格物之後,此 聖賢之言可攷者然也。

《答呂伯恭》

所諭,講學克己之功,裒多益寡,政得恰好,此誠至論。 然此二事,各是一件工夫。學者於此,須是無所不用 其極,然後足目俱到,無偏倚之患。若如來諭,便有好 仁不好學之蔽矣。且《中庸》言學問思辨,而後繼以力 行,程子於涵養進學,亦兩言之,皆未嘗以此包彼,而 有所偏廢也。若曰「講習漸明,便當痛下克己工夫,以」 踐其實,使有以真知其意味之必然,不可只如此說 過,則其言為無病矣。昨答敬夫言《仁說》中有一二段, 已說破此病。近看吳才老《論語說》,論子夏「吾必謂之 學矣」一章,與子路何必讀書之云,其弊皆至於廢學, 不若「行有餘力,則以學文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 之類,乃為聖人之言也。頗覺其言之有味,不審高明 以為何如?

《與陳丞相別紙》

為學之初,當深以「貪多躐」等、「好高尚異」為戒。然此猶 是知見邊事。若但入耳出口,以資談說,則亦何所用 之。既已知得,便當謹守力行,乃為學問之實耳。

《答盧提翰》

人之一身,應事接物,無非義理之所在。人雖不能盡 知,然其大端宜亦無不聞者。要在「力行其所已知,而 勉求其所未至,則自近及遠,由粗及精,循循有序,而 日有可見之效矣。」

朱子大全集

《答潘文叔》

所諭「為學利病,至纖至悉。既知如此,便當實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