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09 (1700-1725).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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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

按《闕里志》:「顏子以魯昭公二十一年生,哀公五年卒, 墓在魯城東防山。娶宋戴氏,生子歆,歆生儉,儉生威, 威生芃,芃生億,億生岵。自歆至岵,世為魯下大夫。岵 生卸,卸生譽,譽生產。楚項羽聞其名,聘之不受。產生 異,是為十一世。漢高帝十二年,東巡狩過魯,以顏子 配享孔子,祀以太牢。漢惠帝以顏子十一世孫異為 大夫。」明帝永平十五年,車駕東巡狩,至魯,幸孔子宅, 祠及顏子。章帝元和二年,幸魯,以太牢祀孔子及顏 子,作六代之樂,大會孔、顏六十餘人。靈帝光和元年, 始置鴻都門學,畫先聖孔子及顏子像。魏文帝黃初 元年,祀孔子于辟雍,以顏子配享。自後遂以為常。晉 武帝太始二年,詔魯國四時祀先聖孔子,以顏子配 享廟庭。太平真君十一年,進至魯都,以太牢祀孔子, 以顏子配享。北齊文宣帝天保元年,遣使致祭,當周 齊之世。之儀、之推兄弟仕于江北,是為三十五世。唐 太宗貞觀六年,復以孔子為先聖,顏子為先師,配享 廟庭。高宗乾封元年,車駕發泰山、曲阜,親幸祠廟,以 太牢祀先聖先師。總章元年,贈顏子太子少師。睿宗 太極元年,加贈太子太師。開元十三年封泰山幸魯, 致祭先聖先師。開元十八年,詔設坐像。開元二十七 年,贈兗公。宋太祖建隆三年,車駕臨幸,行釋奠禮,親 贊先聖先師。光宗紹熙五年,詔兗國公後並免賦役。 金世宗大定四年,詔以兗國公像九章九旒。元太宗 十年,詔「顏氏先賢之後,世復其家。」成宗大德二年,除 兗國公子孫賦役,不屬州縣。文宗至順二年,加封顏 子「兗國復聖公。」明正統七年,免顏氏子孫徭役。景泰 二年,駕幸太學,取復聖公子孫陪位,賜宴。景泰三年, 以六十世孫議世襲翰林院五經博士。成化元年,復 聖宗子賜第京師,入覲馳驛,著為定例。

曾參

按《家語》,七十二弟子解:曾參,南武城人,字子輿,少孔 子四十六歲,志存孝道,故孔子因之以作《孝經》。齊嘗 聘,欲以為卿而不就,曰:「吾父母老,食人之祿,則憂人 之事,故吾不忍遠親而為人役。」參後母遇之無恩,而 供養不衰。及其妻以梨烝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 也。」參曰:「梨烝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況大事 乎!」遂出之,終身不取妻其子,元請焉。告其子曰:「高宗 以後妻殺其子孝己,尹吉甫以後妻放伯奇。吾上不 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於非乎?」

六本篇曾子耘瓜,誤斬其根。曾晳怒,建大杖以擊其 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有頃乃甦,欣然而起,進 於曾晳曰:「嚮也參得罪於大人,大人用力教參得無 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令曾晳聞之,知其體康也。 孔子聞之而怒,告門弟子曰:「參來勿內!」曾參自以為 無罪,使人請於孔子。子曰:「女不聞乎?昔瞽叟有子曰」 舜,舜之事瞽叟,欲使之,未嘗不在於側,索而殺之,未 嘗可得。小捶則待過,大杖則逃走,故瞽叟不犯不父 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參事父,委身以待暴怒, 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於不義,其不孝孰大焉?「女 非天子之民耶?殺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參聞之曰: 「參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謝過。

《曾子》從孔子於齊,齊景公以下卿之禮聘曾子,曾子 固辭,將行,晏子送之曰:「吾聞之君子遺人以財,不若 善言。今夫蘭之本,三年湛之以漉酳,既成噉之則易 以匹馬,非蘭之本性也,所以湛者美矣。願子詳其所 湛者。夫君子居必擇處,遊必擇方,仕必擇君。擇君所 以求仕,擇方所以修道,遷風移俗者,嗜慾移性,可不」 慎乎?孔子聞之曰:「晏子之言君子哉!依賢者固不困, 依有者固不窮。《馬蚿》斬足而復行,何也?以其輔之者 眾也。」

《在厄篇》:曾子弊衣而耕于魯,魯君聞之而致邑焉,曾 子固辭不受。或曰:「非子之求,君自致之,奚固辭也?」曾 子曰:「吾聞受人施者常畏人,與人者常驕人。縱君有 賜,不我驕也,吾豈能勿畏乎?」孔子聞之曰:「參之言,足 以全其節也。」

按《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曾參,南武城人,字子輿,少孔 子四十六歲。孔子以為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 死于魯。」

按《莊子·讓王篇》:「曾子居衛,縕袍無表,顏色腫噲,手足 胼胝,三日不舉火,十年不製衣,正冠而纓絕,捉衿而 肘見,納履而踵決,曳縰而歌《商頌》,聲滿天地,若出金 石。天子不得臣,諸侯不得友。」

按《尸子》:「曾子事親,常以一夕五起,視衣之厚薄,枕之 高卑。」

按《韓非子》: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汝 還,顧反為汝殺彘?」適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 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 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 子欺也。父欺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遂烹彘。」 按《韓詩外傳》,曾參喪妻不更娶,人問其故,曾子曰:「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