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43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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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伯喈,陳留人也。建寧三年,召拜郎中,校書東觀。邕 以經籍去聖久遠,文字多謬,俗儒穿鑿,疑誤後學,熹 平四」年,乃與五官中郎將堂谿典、光祿大夫楊賜、諫 議大夫馬日磾、議郎張馴、韓說、太史令單颺等,奏求 正定《六經》文字,靈帝許之。邕乃自書冊於碑,使工鐫 刻,立於太學門外。碑始立,其觀視及摹寫者,車乘日 千餘兩,填塞街陌。

按《文獻通考》:「靈帝熹平四年,立《石經》於太學,命議郎 蔡邕為古文篆隸三體書之。」

熹平六年,詔求工鳥篆書者,帝自造《羲皇篇》。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不載。按《蔡邕傳》:「初,帝好學,自 造《羲皇篇》五十章,因引諸生能為文賦者,諸為尺牘 及工書鳥篆者,皆引召,遂至數十人。」

武帝咸寧五年得竹簡小篆詔藏祕府而以今文寫之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五年冬十月,汲郡人不準掘 魏襄王冢,得竹簡小篆古書十餘萬言,藏於祕府。」 按《束晳傳》:「汲郡人盜發魏襄王墓,得竹書數十車,漆 書皆科斗字。武帝以其書付祕書,校綴次第,尋考指 歸,而以今文寫之。」

南齊

武帝作瑞華書

按《齊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書史會要》。武帝工行草。 嘗睹落英茂木,作「瑞華書為辭紀之。」

按:《續文獻通考》:「齊武帝睹落英茂木,為花草書。」

簡文帝命顧野王撰玉篇三十卷使學士及蕭愷等刪改之

按《梁書簡文帝本紀》。不載按《陳書顧野王傳》,「野王 幼好學。長而遍觀經史。蟲篆奇字。無所不通。其所撰 著《玉篇》三十卷。」

按:《續文獻通考》:「梁太宗時,顧野王奉令撰《玉篇》。特嫌 其書詳略未當,以蕭愷博學文字為善,使與學士刪 改。」

北魏

世祖始光二年初造新字千餘

按《魏書世祖本紀》:「始光二年三月詔曰:在昔帝軒刱 制造物,乃命倉頡因鳥獸之跡,以立文字。自茲以降, 隨時改作,故篆隸草楷並行於世。然經歷久遠,傳習 多失其真,故令文體錯謬,會義不愜,非所以示軌則 於來世也。孔子曰:『名不正則事不成』。此之謂矣。今制 定文字,世所用者,頒下遠近,永為楷式。」

太延五年江彊上書三十餘法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按《江式傳》,「式六世祖瓊,字 孟琚,晉馮翊太守,善蟲篆訓。詁祖彊,字文威,太延五 年,上書三十餘法,各有體例。」

世宗延昌三年江式上表請撰集字書詔許之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按《江式傳》:「延昌三年三月, 式上表曰:『臣聞庖犧氏作而八卦列其畫,軒轅氏興 而龜策彰其彩。古史:倉頡覽二象之爻,觀鳥獸之跡, 別創文字,以代結繩,用書契以維事。宣之王庭,則百 工以敘,載之方冊,則萬品以明。迄於三代,厥體頗異。 雖依類取制,未能悉殊倉氏矣。故《周禮》八歲入小學, 保』」氏教國子以六書: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聲, 四曰會意,五曰轉注,六曰假借。蓋是史頡之遺法也。 及宣王太史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同或異, 時人即謂之「籀書。」至孔子定《六經》,左丘明述《春秋》,皆 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言。其後七國殊軌,文字乖別。暨 秦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蠲罷不合秦文者,斯作《倉 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 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於是 秦燒經書,滌除舊典,官獄繁多,以趣約易,始用隸書, 古文由此息矣。隸書者,始皇使下杜人程邈附於小 篆所作也。以邈徒隸,即謂之「隸書。」故秦有八體:一曰 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書,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 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漢興,有尉律學,復教以 籀書,又習八體,試之課最,以為尚書史。吏民上書,省 字不正,輒舉劾焉。又有草書,莫知誰始。考其書形,雖 無厥誼,亦是一時之變通也。孝宣帝時,召通《倉頡》讀 者,獨張敞從之受。涼州刺史杜鄴、沛人爰禮,講學大 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時,徵禮等百餘人說文字於 未央宮中,以禮為小學元士,黃門侍郎揚雄採以作 《訓纂篇》。及亡,新居攝,自以應運制作,使大司空甄豐 校文字之部,頗改定古文。時有六書:一曰「古文」,孔子 壁中書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三曰「篆書」,云小 篆也;四曰「佐書」,秦隸書也;五曰「繆篆」,所以摹「印也;六 曰鳥蟲」,所以幡信也。「壁中書」者,魯恭王壞孔子宅而 得《禮》《尚書》《春秋》《論語》《孝經》也。又北平侯張倉獻《春秋 左氏傳》書體與孔氏相類,即前代之古文矣。後漢郎 中扶風曹喜號曰「工篆」,小異斯法而甚精巧。自是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