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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5 (1700-1725).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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塾,餘子畢出,然後皆歸,夕亦如之。按程子曰古者八歲入小學十五入

《大學》與《尚書大傳》所載「入學之年」 不同。

武帝元朔五年始詔禮官勸學太常設博士弟子員按漢書武帝本紀元朔五年夏六月詔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今禮壞樂崩朕甚閔焉故詳延天下

「方聞之士,咸薦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遺 興禮,以為天下先。太常其議與博士弟子崇鄉黨之 化,以厲賢材焉。」丞相弘請為博士置弟子員,學者益 廣。 按《公孫弘傳》:元光五年,徵賢良文學菑川國推 上弘,太常奏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對為第一,拜 為博士,待詔金馬門。弘上疏曰:「陛下有先聖之位,而 無先聖之民,有先聖之民,而無先聖之吏,是以勢同 而治異。先世之吏正,故其民篤;今世之吏邪,故其民 薄。政弊而不行,令倦而不聽。夫使邪吏行弊政,用倦 令,治薄民不可得而化,此治之所以異也。臣聞周公 旦治天下,期年而變,三年而化,五年而定,惟陛下之 所志。」書奏,天子以冊書答曰:「問弘稱周公之治,弘之 材能,自視孰與周公賢?」弘對曰:「愚臣淺薄,安敢比材 於周公!雖然,愚心曉然見治道之可以然也。夫虎豹 馬牛,禽獸之不可制者也。及其教馴服習之,至可牽 持駕服,惟人之從。臣聞揉曲木者不累日,銷金石者 不累月。夫人之於利害好惡,豈比禽獸木石之類哉! 期年而變,臣弘尚竊遲之。」上異其言。

按《史記儒林傳序》:「弘為學官,悼道之鬱滯,乃請曰:『丞 相御史言制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婚姻者,居 室之大倫也。今禮廢樂崩,朕甚愍焉。故詳延天下方 正博聞之士,咸登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興 禮,以為天下先』。太常議與博士弟子崇鄉里之化,以 厲賢材焉。謹與太常臧、博士平等議曰:聞三代之道, 鄉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其勸善也顯之朝 廷,其懲惡也加之刑罰,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 師始,由內及外。今陛下昭至德,開大明,配天地,本人 倫,勸學興禮,崇化厲賢,以風四方,太平之原也。古者 政教未洽,不備其禮,請因舊官而興焉』。」為博士官置 弟子五十人,復其身。太常擇民年十「八已上,儀狀端 正者,補博士弟子。郡國縣道邑有好文學,敬長上,肅 政教,順鄉里,出入不悖所聞者,令相長丞上屬所二 千石。二千石謹察可者,當與計偕詣太常,得受業如 弟子。一歲皆輒試,能通一藝以上,補文學掌故缺。其 高第可以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異等,輒以 名聞。其不事學,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藝,輒罷之,而請 諸不稱者罰。」臣謹案:詔書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際,通 古今之義,文章爾雅,訓辭深厚,恩施甚美。小吏淺聞, 弗能究宣,亡以明布諭。下治禮,次治掌故,以文學禮 義為官遷留滯。請選擇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 石通一藝以上,補左右內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以下, 補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邊郡一人,先用誦,多者不 足,乃擇掌故補中二千石屬文學,掌故補郡屬備員, 請著功令,它如律令。」制曰:「可。」 按《漢書董仲舒傳》:「仲 舒對策曰:『臣聞聖王之治天下也,少則習之學,長則 材諸位。夫不素養士而欲求賢,譬猶不琢玉而求文 采也。故養士之大者,莫大虖太學。太學者,賢士之所 關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國之眾對亡應書 者,是王道往往而絕也。臣願陛下興太學,置明師,以 養天下之士,數考問以盡其材,則英俊宜可得矣』。」按文

《獻通考》云:「武帝立學校之官,皆自武帝發之,故附載于此。」

成帝陽朔二年詔舉可充博士位者

按《漢書成帝本紀》,「陽朔二年詔曰:『古之立太學,將以 傳先聖之業,流化於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淵源,宜 皆明於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否則 學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 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 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平帝元始三年立郡縣學

按:《漢書平帝本紀》:「元始三年夏,立官稷及學官,郡國 曰學,縣、道、邑、侯國曰校,校學置經師一人。鄉曰庠,聚 曰序,序庠置《孝經》師一人。」

元始四年,王莽奏立辟廱。

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成帝時,犍為郡 于水濱得古磬十六枚,議者以為善祥。劉向因說上, 宜興辟廱,設庠序,陳禮樂,隆《雅》《頌》之聲,盛揖讓之容, 以風化天下。成帝以向言下公卿議。會向病卒,丞相、 大司空奏請立辟廱,案行長安城南,營表未作,遭成 帝崩,群臣引以定諡。及莽為宰衡,欲耀眾庶,遂興辟 廱。」 按《王莽傳》,「四年,莽奏起明堂、辟廱、靈臺,為學者 築舍萬區,作市常滿倉,制度甚盛。立樂經,益博士員 經各五人。」

按:《文獻通考》據此,則辟廱,王莽時方立之,武帝置博 士弟子員,不過令其授學,而擇其通藝上第者擢用 之,未嘗築宮以居之也。然考兒寬所言,與河間獻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