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8 (1700-1725).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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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陵傳》:陵字處沖,官至尚書。元嘉中,歲首朝賀,大將 軍梁冀帶劍入省,陵呵叱之,令出,敕羽林虎賁奪冀 劍。冀跪謝,陵不應,即劾奏冀,請廷尉論罪。有詔以一 歲俸贖,而百寮肅然。初,冀弟不疑為河南尹,舉陵孝 廉,不疑疾陵之奏,冀因謂曰:「昔舉君,適所以自罰也。」 陵對曰:「明府不以陵不肖,誤見擢序,今申公憲以報 私恩。」不疑有愧色。

《吳祐傳》:祐舉孝廉,將行,郡中為祖道,祐越壇共小史 雍丘黃真歡語移時,與結友而別。功曹以祐倨,請黜 之。太守曰:「吳季英有知人之明,卿且勿言。」真後亦舉 孝廉,除新蔡長,世稱其清節。

《陳蕃傳》:「蕃拜尚書,詔下州郡,一切皆得舉孝廉茂才。 蕃上疏駁之曰:昔高祖創業,萬邦息肩,撫養百姓,同 之赤子。今二郡之民,亦陛下之赤子也,致令赤子為 害,豈非所在貪虐,使其然乎?宜嚴敕三府,隱覈牧守 令長,其有在政失和,侵暴百姓者,即便舉奏,更選清 賢奉公之人,能班宣法令,情在愛惠者,可不勞王師 而群賊弭息矣。又三署郎吏二千餘人,三府掾屬,過 限未除,但當擇善而授之,簡惡而去之,豈煩一切之 詔,以長請屬之路乎!以此忤左右,故出為豫章太守。」 《黃琬傳》:「琬遷五官中郎將,時陳蕃為光祿勳,深相敬 待,數與議事。舊制,光祿舉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 尤異者為茂才四行。時權富子弟,多」以人事得舉,而 貧約守志者以窮退見遺,京師為之謠曰:「欲得不能, 光祿茂才。」於是琬、蕃同心顯用志士,平原劉醇、河東 朱山、蜀郡殷參等並以才行蒙舉,蕃、琬遂為權富郎 所見中傷,事下御史丞王暢、侍御史刁韙。暢素重蕃、 琬,不舉其事,而左右復陷以朋黨,暢坐左轉議郎而 免蕃官。

《史弼傳》:「弼為河東太守,被一切詔書,當舉孝廉。弼知 多權貴請託,乃豫敕斷絕書屬中常侍侯覽。果遣諸 生齎書請之,并求假鹽稅,積日不得通。生乃說以它 事謁弼,而因達覽書。弼乃大怒曰:『太守忝荷重任,當 選士報國。爾何人,而偽詐無狀』!命左右引出,楚捶數 百。府丞掾史十餘人皆諫於廷,弼不對,遂付安邑獄」, 即日考殺之。侯覽大怒,遂詐作飛章,下司隸,誣弼誹 謗,檻車徵吏。人莫敢近者,唯前孝廉裴瑜送到崤澠 之間,大言於道旁曰:「明府摧折虐臣,選德報國。如其 獲罪,足以垂名竹帛,願不憂不懼。」弼曰:「誰謂荼苦,其 甘如薺。昔人刎頸,九死不恨。」及下廷尉詔獄,平原吏 人奔走詣闕訟之。又前孝廉魏劭,毀變形服,詐為家 僮,瞻護於弼。弼遂受誣,事當棄市。劭與同郡人賣郡 邸,行賂於侯覽,得減死罪一等,論輸左校。時人或譏 曰:「平原行貨以免君,無乃蚩乎!」陶丘洪曰:「昔文王牖 里,閎散懷金;史弼遭患,義夫獻寶,亦何疑焉。」於是議 者乃息。

《風俗通十反篇》:宗正南陽劉祖奉為郡屬曹吏,左騎 校尉薛丞君卓為戶曹史。太守公孫慶當祠章陵,舊 俗常以衣冠子孫,容止端嚴,學問通覽,任顧問者,以 為御史。時功曹白用劉祖,祖曰:「既託帝王肺腑,過聞 前訓,不能備光輝胥附之任,而當側身陪乘,執策握 革,有死而已,無能為役。」薛丞因前自白:「今明公垂出, 未有御者,雖云不敏,敢充人之周旋」進對,補察時闕, 言出成謨,大見敬重,亦以祖為高。歲盡俱舉孝廉。 《潛夫論》漢明帝時,制舉茂才,過闕謝恩,賜食,事訖,問 何異聞,對曰:「巫有劇賊九人,刺史數以竊郡,訖不能 得。」帝曰:「汝非部南郡從事邪?」對曰:「是。」帝乃震怒曰:「賊 發部中而不能擒,然材何以為茂?捶數」百,便免官,而 切讓州郡,十日之間,賊即伏誅。

《通典》:「魏文帝為魏王時,三方鼎立,士流播遷,四人錯 雜,詳覈無所。延康元年,吏部尚書陳群以天朝選用 不盡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 其選,擇州郡之賢有識鑒者為之,區別人物,第其高 下。又制郡口十萬以上,歲察一人,其有秀異,不拘戶 口。」

《魏志夏侯元傳》:「元遷散騎常侍中護軍,太傅司馬宣 王問以時事,元議以為夫官材用人,國之柄也。故銓 衡專於臺閣,上之分也;孝行存乎閭巷,優劣任之鄉 人,下之敘也。夫欲清教審選,在明其分敘,不使相涉 而已。若令中正但考行倫輩,倫當行均,斯可官矣。行 有大小,比有高下,則所任之流,亦渙然明別矣。奚必」 使中正干銓衡之機於下,而執機柄者有所委仗於 上,上下交侵,以生紛錯哉?且眾職之屬,各有官長,使 官長則各以其屬能否獻之臺閣,臺閣則據官長能 否之第,參以「鄉閭德行之次,擬其倫比,勿使偏頗;中 正則惟考其行跡,別其高下,審定輩類,勿使升降。臺 閣總之官長所第,中正輩擬比,隨次」率而用之。如其 不稱,責負在外,則內外相參,得失有所,庶可以「靜風 俗而審官才」矣。

《華歆傳》,三府議舉孝廉,本以德行,不復限以試經。歆 以為喪亂以來,六籍墮廢,當務存立,以崇王道。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