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4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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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八年,府部議革諸勳爵廕襲。

按《永陵編年史》:「八年,府部議應襲者惟定國公及彭 城、惠安二伯,其外戚昌化伯邵杰、慶寧伯夏臣,壽寧 侯、建昌伯等皆革,人心允服。」

嘉靖九年定官恩生授官及濫冒軍功技藝,于襲替 日奏奪。又定應廕人由別途入官不補廕之例。 按明《會典》,凡官恩生授中書舍人。嘉靖九年題准,九 年考滿無過,止陞職銜,照舊辦事。果有才識可用、操 履無玷者,量陞品級相近衙門又奏准宣德年後, 武職逐一查驗功冊,有總數混開斬首當先而各人 名下無「斬首」字者,凡巧立名色,以軍功為名而實無 軍功者,及領兵人部下斬首不及數而得陞署級者, 文武內臣子弟人第非征進軍功,以技藝勤勞,傳乞 陞職世襲者,俱查革。若皇親、駙馬一應戚畹子孫,以 恩澤陞許世襲者,候子孫襲替,仍開具襲過輩數、與 親誼來歷,奏請定奪。

按《大政紀》,九年七月,革大臣補廕子孫,故尚書屠勳, 其子應塤、應峻俱廕入國學。已而俱舉于鄉。勳上言 乞以孫鈳補廕。帝曰:「大臣子孫因仍冒廕,原非國典。 今著為令」:一應受廕子弟,有別途入官,不得再補。 嘉靖十年題定歷年應襲、應革功次,及盜犯問招未 明,子孫減級承襲。申明弘治舊例,旁枝襲替保送等 例。

按:《明會典》十年題定歷年應襲應革功次,除永樂年 間瓦剌等處地方招諭及併鎗中箭陞級官旗,仍舊 准襲。洪熙元年以後,瓦剌等處公《招諭》,併鎗中箭 陞級官旗,俱照正德十六年例減革。宣德十年,四川 松潘功次斬首陞級官旗准襲;內有越陞者,照嘉靖 元年例減革。正統元年,兀魯乃奇功陞二級官旗准 襲。正統六年,雲南麓川征苗賊,頭功奇功及斬首陞 級官旗准襲,內有越陞者,照嘉靖元年例減革。正統 九年,迤北克列蘇擒斬賊級陞授官旗准襲。內有越 陞者,照嘉靖元年例減革。正統十四年至景泰元、二、 三年,大同東嶽廟、雷公山、黑峪口、石佛寺、宣府東南 二小門、洋河橋、居庸關、山西偏頭關、代州、北直隸文 安、霸州、紫荊關、西直門、德勝門、彰義門、遼東八里莊、 龜兒山、扣河、空背陰寨、佛僧洞等處,當先被傷并殺 賊有功越陞職級,照嘉靖元年例准襲。其召募陞職 及當先又越陞者,仍不准襲。正統十四年至景泰元、 二三年,福建浙江征勦鄧茂七、葉宗流等賊,獲功六 次,并十二次陞二級,官旗准襲。內有當先越陞者,照 嘉靖元年例減革。景泰三年,貴州香爐山、景泰五年 草場等處擒斬賊級三名以上陞級,官旗准襲;內有 越陞者,照嘉靖元年例減革。景泰四年,貴州開通道 路陞級官旗,照嘉靖元年例減革。景泰四年,遼東登 州營等處功次內,該陞一級給賞。擒斬賊級官舍准 襲,內擒斬賊人男婦及被傷當先交鋒并前探賊營 官旗,俱照嘉靖元年例減革。景泰五年,雲南飛煉等 處功次陞二級。陣亡官軍准襲內陞一級。「總領官,攻 破賊寨,并督運糧餉,齎執旗牌紀功督陣官、監生,俱 照嘉靖元年例減革。天順元年,山西偏頭關斬首陞 級官旗准襲。其當先被傷為從陞授官旗,俱照嘉靖 元年例減革。天順元年,大同磨兒山黑石崖斬首陞 級官旗准襲,內有當先被傷及越陞者,照嘉靖元年 例減革。天順元年,大同楊家營等處功次,奮勇先入 賊陣,殺賊首級官旗准襲。內有奮殺賊被傷等項陞 一級者,俱照嘉靖元年例減革。」天順元年,寧夏沙山 兒等處功次,有擒賊斬獲首級并陣亡官軍准襲。內 敵退賊營,當先殺賊首級者,照嘉靖元年例減革。天 順四年,延綏西黃梁等處功次五次,殺賊陣亡官旗, 准襲。天順五年,四牌樓殺反賊曹欽有功准襲,內有 越陞者,照嘉靖元年例減革。天順六年至成化四年, 兩廣功次,陸續斬蠻賊首八顆,陞一級,四顆陞署一 級,俱不准襲。天順七年,貴州東苗功次,擒斬苗賊賊 級三名以上陞級,官旗准襲,內有越陞者,照嘉靖元 年例減革。天順八年,兩廣功次,擒斬賊級二名顆以 上陞級,官旗准襲,內有越陞者,照嘉靖元年例減革。 成化元二年,廣西荔浦、大藤峽擒斬賊級三顆以上 陞級,官旗准襲,內有越陞者,照嘉靖元年例減革。成 化三年,湖廣、荊襄斬首三顆以上,陞實授一級。官旗 准襲,內有越陞及斬首二顆陞署一級者減革。六年, 荊、襄斬首四顆,陞實授一級;三「顆,陞署一級者不革。」 成化四年,貴州《山都掌》斬苗賊首三顆以上陞級,官 旗准襲。內有越陞者,照嘉靖元年例減革。成化四年, 遼東建州擒斬虜賊首級,陞實授官旗准襲。其斬首 為從,奮勇當先,被傷俘獲賊屬,所陞署級,俱照嘉靖 元年例減革。成化五年,固原石城兒等處征勦土達 滿四等,斬首陞級官旗准襲。其當先又被傷,并先被 傷,後擒斬一二名顆,為從陞署級者,俱照嘉靖元年 例減革。成化六年,榆林、開荒川斬首陞級官旗准襲。 其斬首為從又陣傷,并當先又陣傷,與管領旗牌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