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4 (1700-1725).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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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之「請免相衡」,並相衡免省赴殿。《國子生寄理法》,國 子生補入者,升補內舍,謂之「寄理內舍」;升補上舍,謂 之「寄理上舍。」未許行正食,止借一日食而已。升中等、 下等上舍,合後到殿者,未許到殿,直待元牒主補外, 方理為正。行食及許到殿。此以牒官有請一月或半 月暇者,蓋欲其早成事故耳。解褐舍法,下等上舍先 免解,後免省,待三年後到殿,中等上舍徑到殿,或特 旨徑行解褐。釋褐恩數成而優者,謂之「狀元。」擇日於 崇化堂鳴鼓集眾,諸生兩廊序坐,學者穿秉立堂上, 狀元亦襴愨立同舍班。俟揖,揖訖,詣堂下香案前,面 東南,望闕謝恩,跪受敕黃,再拜。次入幕換公裳,其所 換下之衣,盡為齋僕持去,以利市。再至,為階上,面西 北再拜。謝恩畢,與學官同舍講拜者再。次詣忠文廟, 次詣直舍,通門狀謝,學官亦止稱其齋,學生再拜,遂 歸本齋團拜。次詣諸齋謝,亦稱同舍生,不書齋名。禮 畢,到堂上換衫帽,與學官相見交賀。監中備酒七杯, 次本齋三杯訖,臨安府差到客將,備轎馬、從人差帽 迎至祥符寺狀元局。凡學夫齋僕以次,平日趨走之 人,皆以大小黃旗,多至數百面,呵喝狀元,與唱名一 同。遂擇日謁先聖。其局錢酒支用,並天府應辦。次日, 謝宰執臺諫,然後部中送缺。初任文林郎,節察推官, 視殿試第三人恩例。謝宰相用啟事見主司,有拜禮。 太學解試與舍試無相干,太學,十人取三人,若參未 滿年,七人取一人,係不滿年太學生升補。一請求免, 已經特恩正免又一請者亦免。曾於方州請舉不改 名者,謂之「帶胎入學。」異時於學中請者,亦免在學三 十年公私試曾一中者,永免在學曾一請後二十日, 永免太學解試。都魁雖不升舍,將來在第,亦許升甲 部注教官。

太學先達歸齋,各有光齋之禮,各刻于齋牌之上。宰 執則送真金碗一隻,狀元則送鍍金魁星杯盤一副。 帥漕新除各齋十八界二百千酒十樽。

《學規》五等:輕者關暇幾月,不許出入,此前廊所判也。 重則前廊關暇,監中所行也。又重則遷齋,或其人果 不肖,則所遷之齋亦不受。又遷別齋,必須委曲人情 方可,直須本齋同舍力告公堂,方許放還本齋,此則 比之徒罪。又重則下自訟齋,則比之黥罪,自宿自處, 同舍亦不敢過而問焉。又重則夏楚屏斥,則比之死 罪。凡行罰之際,學官穿秉序立堂上鳴鼓九通,二十 齋長諭並襴愨各隨東西廊序立,再拜謝恩。罪人亦 謝恩。用一新參集正宣讀彈文,一集正權司罰以黑 竹篦,量決數下。大門甲頭以手對眾將有罪者,就下 堂毀裂襴衫押去。自此不與士齒矣。

南渡以來,太學文體之變。乾淳之文師淳厚,時人謂 之「乾淳體。」人材淳古,亦如其文。至端平江萬里習《易》 自成一家,文體幾於中復。淳祐甲辰,徐霖以書學魁 南省,全尚性理,時競趨之,即可以均致科第。功名自 此,非《四書東西銘》《太極圖》《通書語錄》不復道矣。至咸 淳之末,江東謹思、熊瑞諸人倡為變體,奇詭浮艷,精 神煥發,多用莊、列之語,時人謂之換字文章。對策中 有「光景不露,大雅不澆」等語,以至于亡,可謂文妖矣。 太學上已假一日,武學則三日。清明太學三日,武學 乃一日,殊不可曉。

學舍燕集必點妓,乃是各齋集正自出帖子,用齋印 明書「仰弟子某人到何處。」祇直本齋燕集,專有一等 野貓兒卜慶等十餘人,專充告報,欺騙錢物,以為賣 弄生事之地。凡外欲命妓者,但與齋生一人相稔,便 可借此出注呼之。此事不知起于何時,極于無義,乃 所以起多事之端也。

上庠齋牌亦有關係。雷宜中為成均時,立三槐市於 學前,「市」字似「弔」字,即時學生三人皆不得其死。存心 齋立斗魁牌,當時十三人遇省試,既而徐摭死,以「斗」 字止為十二也。篤信齋立德聚牌,時本齋一十四人 赴會試僅二人,蓋「德」字雖有十四字,而「聚」字乃取二 人之讖也。

逌旃《璅言》十七字詩謂之瘸腳,助笑,談者多不備錄。 其《嘲太學生》一首云:「士子謁黌宮,紛紛盡鞠躬,頭黑 身上白米虫。」殊為近理。

《明良記》:我朝科貢,恩例四等入胄監,滿日並許戴遮 陽大帽,即古笠也。吳文定公未及第時,久困科場,作 詩戲詠曰:「似傘難遮雨,如鐃卻畏風。」

《蓬軒別記》:宣德中,簡太學生年五十以上,放回田里, 而儒士應賢良方正舉者,輒得八品官。尹翰林岐鳳 有詩曰:「五十餘年做秀才,故鄉依舊布衣回,回家及 早養兒子,保了賢良方正來。」

《見聞搜玉》《太學古語》,有「髮頭陀寺,無官御史臺」,言其 清苦而鯁亮也。宋乾淳間,齋舍質素,器止陶瓦,棟宇 無飾。近時諸齋,亭榭簾幕,競為靡麗,每一會飲,黃白 錯落,非頭陀寺比矣。國有大事,讜論間發,偉節相望。 近世以來,類多隱默,雖有直言,不過陽為矯激,陰有 附麗,殆非純然如古之真御史矣。是故必甘清苦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