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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4 (1700-1725).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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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一百七卷目錄

 神童部彙考

  梁武帝天監一則

  唐總一則 代宗廣德一則 大曆二則 文宗開成一則 宣宗大中一則

  後唐莊宗同光一則 明宗天成一則 長興三則 廢帝清泰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一則 出帝開運一則

  後周世宗顯德一則

  遼世宗天祿一則

  宋太宗雍熙一則 淳化一則 真宗景德一則 仁宗寶元一則 神宗元豐一則 高

  宗建炎一則 孝宗淳熙一則 光宗紹熙一則 寧宗嘉定一則 度宗咸淳一則

  金世宗大定一則 章宗明昌二則

  元成宗大德二則 武宗至大一則 仁宗延祐三則 英宗至治二則 泰定帝泰定一

  則 文宗天曆一則 至順一則

  明總一則

 神童部藝文一

  贈張童子序        唐韓愈

  壬戌童科小錄序     宋文天祥

  上郡守孫公論考童生薦名書

              明吳應箕

 神童部藝文二

  贈趙神童         唐李端

 神童部紀事

 神童部雜錄

選舉典第一百七卷

神童部彙考

武帝天監七年九月置童子奉車郎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唐始置「童子科。」

按:《唐書選舉志》:「凡童子科,十歲以下能通一經及《孝 經》《論語》卷,誦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

代宗廣德二年五月庚申罷童子科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二年五月,罷歲貢孝悌力田及童子科。 從禮部侍郎楊綰奏也。綰以孝悌之行宜有實狀,童 子越眾,不在常科,同之歲貢,恐成僥倖之路。

大曆三年復置童子科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大曆三年四 月,復置童子科舉,每歲本貫申送禮部,同明經考試。 取十歲以下習一經,兼《論語》《孝經》,每卷誦文,十科全 通者與官通,七以上者與出身。仍每年冬本貫申送 禮部,同明經舉人例,考試訖聞奏。」

大曆十年五月癸卯,停童子科。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云云。

文宗開成二年詔禁諸道濫薦童子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成二年十 二月,詔「諸道應薦萬言童子等,朝廷設科取士,門目 至多,有官者合詣吏曹,未仕者即歸禮部,此外更或 延引,則為冗長。起今後不得更有聞薦,俾繇正路,冀 絕倖門。雖是有命而以童子為薦者,比比有之。」

宣宗大中十年申飭諸道薦送童子並須實年通經者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三月,中書 門下奏:「童子近日諸道所薦送者,多年齒已過,偽稱 童子,考其所業,又是常流。起今日後,望令天下州府, 薦送童子,並須實年十一十二已下,仍須精熟,一經 問皆全通,兼自能書寫者。如違制條,本道長吏亦議 懲法。」從之。

後唐

莊宗同光三年詔童科任稱鄉貢委本州府解送不得另自表薦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莊宗同 光三年五月,禮部貢院奏,「當司准流內銓牒,應請定 冬集舉人內有前鄉貢童子者,三銓已前,團奏冬集, 皆豎前鄉貢童子。伏准格文,只有童子科,此無鄉貢 字。銓司先為請定冬集舉人九經張仲宣等,內有前 鄉貢明經童子成光誨。」遂檢尋《六典》及蘇冕《會要》,又 無本朝書,子細簡討,惟有閏十三年十二月敕:諸道 應薦萬言及童子,起今後不得更有聞薦。據此,「童子」 兩字,皆由諸道表薦,固無鄉貢之名,又無口議帖經, 亦不合有明經之字,進則止於暗誦,便號神童。此外 格文別無童子。其成光誨銓司准格只收豎前童子 團奏去二月十五日具狀申留司宰臣取裁。奏例。准 申者,伏緣三銓見《團奏冬集》右內有「鄉貢」及「明經」字, 已依成光誨例,准格只豎童子。團奏次者左。伏以院 司嘗年考試,皆憑諸道表薦。降敕下到當司,准格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