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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7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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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遇赦及書下考者,止與免選,更勿超資。工部郎中 張知白上言:「唐李嶠嘗云:『安人之方,須擇郡守。朝廷 重內官,輕外任,望於臺閣選賢良,分典大州,共康庶 績』。鳳閣侍郎韋嗣立因而請行,遂以本官出領郡。今 江浙州郡,方切擇人,臣雖不肖,願繼前修。」帝曰:「知白 請重親民之官,良可嘉也。」然不允其請。淳化以前,資 敘未一,及是始定遷秩之制,凡制舉,進士《九經》出身 者,校書郎、正字、寺監主簿、助教並轉大理評事,評事 轉本寺丞;任太祝、奉禮郎者轉諸寺監丞,諸寺監丞 轉著作佐郎,或特遷太子中允、祕書郎;由大理寺丞 轉殿中丞,由著作佐郎轉祕書監丞,資淺者或著作 郎,優遷者為太常丞;由太子中允、祕書郎轉太常丞, 三丞、著作皆遷太常博士,轉屯田員外郎,優者為禮 部、工部、祠部、主客;由屯田轉都官,優者為戶部、刑部、 度支、金部;由都官轉職方,優者為吏部、兵部、司封、司 勳;其轉郎中亦如之。左、右司員外郎,太平興國中有 之,後罕除者。左、右司郎中,惟待制以上當為少卿者 即為之;由前行郎中轉太常少卿、祕書少監,由此二 官轉右諫議大夫,或祕書監、光祿卿,諫議轉給事中, 資淺者或右轉左,給事中轉工部、禮部,侍郎至兵部、 吏部轉左、右丞,由左、右丞轉尚書。自侍郎以上,或歷 曹,或超曹,皆繫特旨諸科及無出身者,校書郎、正字、 寺、監主簿、助教並轉太祝、奉禮郎,太祝、奉禮郎轉大 理評事,評事轉諸寺監丞,諸寺監丞轉大理寺丞,大 理寺丞轉中舍,優者為左右贊善,資淺者為洗馬。由 幕職為著作佐郎者轉太子中允。由中允、贊善、中舍、 洗馬皆轉殿中丞,殿中丞轉國子博士。舊除《五經》者, 至《春秋》博士則轉國子博士,後罕除。由國子博士轉 虞部員外郎,優者為膳部;由虞部轉比部,優者為倉 部;由比部轉駕部,優者為考功,或由水部轉司門,司 門轉庫部,為郎中亦如之。至前行郎中轉少卿、監,或 一轉,或二三轉,即為諸寺太卿、監。自太卿、監特恩獎 擢,或入給、諫焉。其為臺、省官,則正言、監察比太常博 士,殿中、司諫比後行員外郎,起居侍御史比中行員 外郎,起居轉兵部、吏部員外郎,侍御史轉職方員外 郎,優者為兵「部、司封、知制誥。」由正言以上至郎中,皆 敘遷兩資。中行郎中為左、右司郎中,若非次醻勞,有 遷三資或止一資者,至左、右司郎中為知制誥若翰 林學士者,遷中書舍人。舊亦有自前行郎中除者,後 兵、吏部止遷諫議,由中書舍人轉禮部以上侍郎,入 丞、郎,即越一資以上。內職學士、待制亦如之。御史中 丞由諫議轉者遷工部侍郎,由給事轉者遷禮部侍 郎,由丞、郎改者約本資焉。其學官,司業視少卿,祭酒 視太卿。其法官,大理正視中允、贊善。凡正言、監察以 上,皆特恩,或被舉方除。其任館閣、三司、王府職事,開 封府判官、推官,江淮發運、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皆 得優遷,或以勤效特獎者亦如之。「兩制、龍圖閣、三館 皆不帶御史臺官,樞密直學士、三司副使皆不帶御 史臺官及兩省官,待制以上不帶少卿監。其內職自 借職以上,皆循資而遷,至東頭供奉官者轉閣門祗 候,閣門祗候轉內殿崇班,崇班轉承制,承制轉諸司 副使。自副使以上,或一資、或五資、七資,或直為正使 者至正使亦如之。」至皇城使者轉昭宣使,昭宣使轉 宣慶使,宣慶使轉景福殿使。其閣門祗候特恩轉通 事舍人,通事舍人轉西上閣門副使,亦有加諸司副 使兼通事者。西上閣門副使轉東上,東上轉引進,引 進轉客省,客省轉西上閣門使。自此以上,亦如副使 之遷。惟至東上者又轉四方館使,客省使轉內客省 使,內客省使轉宣徽使,或出為觀察使。自內客省使 以上,非特恩不授。武班副率以上至上將軍,其遷歷 軍衛如諸司使、副焉。由牧伯內職改授,則觀察使以 上為上將軍,團練使、閣門使以上為大將軍、刺史,諸 司使至崇班為將軍,閣門祗候、供奉官為率,殿直以 上為副率。內侍省、入內內侍省自小黃門至內供奉 官,皆歷級而轉,至內東頭供奉官轉內殿崇班。有轉 內侍常侍者,內常侍亦正轉崇班。其銓選之制:兩府 司錄、次赤令,留守、兩府節度、觀察判官,少尹,一選兩 府判司,兩畿令、掌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判官,二選諸 府司錄、次畿令、四赤簿尉,軍事判官,留守兩府節度、 觀察、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軍、監判官,進士、制舉,三選; 諸府司理、判,司,望縣令,九經,四選;輔州大都督府司 理、判、司,緊上州錄事參軍,緊上縣令,次赤兩畿簿、尉, 《五經》《三禮》《三傳》《三史》、通理、明法,五選;雄望州司理、判、 司,中州錄事參軍,中縣令,次畿簿、尉,六選;緊上州司 理、判、司,下州、中下州錄事參軍,中下縣下縣令,緊望 縣簿、尉」,學究,七選;中州、中下州司理判司,上縣簿尉, 八選下州司理判司,中縣簿尉,九選;中下縣、下縣簿 尉,十選太廟齋郎、室長,通理九年,郊社齋郎掌坐通 理十一年。凡入官,則進士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九 經》入緊州判司、望縣簿尉,《五經》《三禮》、通理、《三傳》《三史》、 明法入上州判司、緊縣簿尉,學究有出身人入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