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9 (1700-1725).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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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臣之用奄,如將概謂之奄,恐後世無復以德選,如將直謂之上士,又恐後世以外官充之,命曰奄上士,必奄人有上士之德者,其為後世之防嚴矣。況為卿為大夫而可以奄人居之乎?特未攷夫主禮於外,不能不以奄人為解 。王氏《詳說》曰:「后宮之官,內宰以下大夫為之,視王之宰夫;世婦以卿為之,視王之小宰。」 列內宰於《天官》,「列世婦於《春官》」 者,以世婦所掌,不止后宮之事,而及於內外宗耳。

《內宗》:凡內女之有爵者。

鄭鍔曰:「內宗無數,凡內女之有爵者皆謂之內宗,以其與王同宗,故掌宗廟之祭祀。」

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

鄭康成曰:「外女,王諸姑姊妹之女,謂之外宗 。」 《易氏》曰:「王異姓之有爵者 。」 陳君舉曰:「案內外宗無人數,恐是祭時旋立之官,非常有也。」

冢人,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 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薛平仲曰:「先王立禮經世,使生有所養,死有所藏。禮而至於有所藏,則禮道竭而人道畢矣。故冢以嚴其丘封之制,冢人則以施之諸侯卿大夫之貴,墓以寓其哀慕之思,墓大夫則以施之國人之眾。禮之所重,莫加於此,則以下大夫二人掌之。然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財不可以為悅,此又職喪之所由設也。禮莫嚴於始,尤嚴於終」 ,此又三官見於典禮之末也。

墓大夫,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 十人、徒二百人。

《鄭康成》曰:「墓,冢塋之地,孝子所思慕之處。」

《職喪》:「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 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職,主也。」

《大司樂》,「中大夫二人。樂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 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鄭康成曰:「大司樂,樂官之長 。」 薛平仲曰:「司樂則總其樂之大者,樂師則總其樂之小者。」 自其大者言之,由律同聲音,六舞之合,足以默交於隱顯之間,非探索於樂理之至者不能也,則司樂之官,可不以中大夫居之乎?自其小者言之,由步武疾徐之儀,足以致養其和平之德,非研窮於樂之微者不能也,則樂師之官,可不以下大夫居之乎?彼胥也者,隨事之小大而致察焉,然上下相承而不容缺,則又二官所以繼於後也 。陳及之曰:「大司樂之官,今之國子監祭酒,而其下樂師大胥;小胥,今之司業博士。」

《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 十人。」

鄭康成曰:「胥,有才知之稱。」 《禮記?文王世子》曰:「小樂正樂干、大胥佐之 。」 鄭鍔曰:「閭胥以胥名之,謂其才智足以長人,樂官名胥。胥者相也,惟有才智然後能相人。大胥,相樂官之樂政,其所相者於諸胥為大。」

大師:下大夫二人。小師:上士四人。《瞽矇》,「上瞽四十人, 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視瞭》,三百人,府四人,史 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薛平仲曰:「自《司樂》至小胥,所掌皆樂之事,則樂事之或奏或歌,要必有所屬。是故奏歌其樂者,《瞽矇》也,所以相瞽而奏歌者則視瞭也;以奏歌而教瞽矇者,小師也,所以使瞽矇之有所取正者則大師也。是以大師之官,必以下大夫二人居之。」

《典同》,「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薛平仲曰:「自大師至視瞭,既以掌奏歌之節,則夫因其聲之所合,達其聲之所寓,度數齊量,要必有托而可考。」 此典同已下之官所以繼此也。雖然,樂器之制,攷之於六律、六同,典同則掌六律、六同之和者也。律同不可偏廢,而官特曰典同,何哉?蓋樂以統同為貴,十有二律之相配,必分其六以為同,取諸陰陽之合也。陰陽合則生生之理為不息,故《典同》掌其和,以為樂器。先用以為十有二辰之鍾,次用以為十有二辰之鎛。度數齊量定於此,而後樂器從之。然以磬為聲,固眾聲之所依也,而金奏有所不可缺,則鍾次之。笙之為聲,固下管之所先也,所以鼓其金奏者有所不可廢,則以鎛鍾次之。笙磬逓發於樂作之時,鍾鎛交鳴於作樂之際,此鼓鍾必曰笙磬同音,韶樂必曰笙鏞以間,節奏相承,有自來矣 。鄭鍔曰:「名官不以律,而取同為名。同,陰律也。陽律主乎倡,而陰律和之。陰之為氣,憑伏而不出,其為聲忽微而難調。名官以典同,同則和,和則器可制。」

《磬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 四十人。

《鄭鍔》曰:「先儒謂磬為西方之音,又以磬音象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