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9 (1700-1725).djvu/3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壺涿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鄭康成曰:「壺謂瓦鼓涿,擊之也 。」 王昭禹曰:「擊瓦鼓以敺水蟲,故名官,謂之壺涿氏。」

《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鄭鍔曰:「鄭以庭氏主射夭鳥,令國中潔清如庭,疑其不然。古有大庭氏,其所行之事久遠無傳,竊疑用致日月之弓矢,以射夭鳥,自大庭氏始也。攷賜老者以杖之官,名曰伊耆氏,則取古天子之號以為名,不為無證。」

《銜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鄭康成曰:「銜枚,止言語囂讙也。枚狀如箸,橫銜之,為之繣結於項。」

《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鄭鍔曰:「先王篤養老之禮,為其氣體已衰,年德彌尊,設為賜杖之制以優之,自七十者杖於國,至八十者杖於朝,取伊耆息老之義以名官,且取耆艾之義。」

大行人,中大夫二人。

唐氏曰:「伯夷降典,折民惟刑。」 司儀、行人之官,必屬司寇,此古者禮刑相表裡之意。

小行人,下大夫四人。

《司儀》,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

《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 十人。

《鄭康成》曰:「行夫主國使之禮。」

《環人》,「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環猶圍也,主圍賓客任器,為之守衛。」 王昭禹曰:「《夏官》有《環人》,《秋官》復有《環人》者,蓋《夏官》環人掌環四方之故,取周巡往來若環之無端也。《秋官環人》掌環賓客之任器,取周圍保衛,若環之無隙也。」

《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鄭鍔曰:「周自西土創業,所先歸者南方之人。觀《江漢》《汝墳》之詩,皆南方之域,其後越裳重譯而至,亦南方之蠻,因其先通知其言語,故因以名官。」

《掌客》,「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 二十人。」

鄭鍔曰:「賓客之名,分而言之,則尊者謂之賓,卑者謂之客,總而言之皆可謂之《客。掌客》於賓客之禮無所不掌,而《名官》獨曰客,蓋總而言之也。」

《掌訝》: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訝,迎也。賓客來,主迎之。」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鄭康成曰:「主交通、結諸侯之好 。」 鄭鍔曰:「邦國地遠勢隔,故設官以掌交通之事,導達其間隔之情,使無疑沮,則天子、諸侯情相得矣。」

「掌察」「四方」中士八人,史四人,徒十有六人。

《鄭鍔》曰:「掌察諸侯之不率者。」

「掌貨賄」,下士十有六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鄭鍔》曰:「掌所以供交通諸國之幣帛。」

朝大夫,「每國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庶 子八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此王之士也,使主都家之國治而命之朝大夫云。」

《都則》,「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 徒八十人。」

鄭康成曰:「《都則》主都家之八則也,當言每都,如朝大夫及都司馬云。」

都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 四十人。家士亦如之。

鄭康成曰:「都家之士主治都家吏民之獄訟,以告方士者也,亦當言『每都 』。」 賈氏曰:「都家,王皆不置都士,已有方士主其獄,故使都家之士以獄告也。」

《總論》《司寇》官屬。

易氏曰:「《秋官》,刑官也。司寇掌刑,而士師則掌禁目。鄉士以至司隸,言其用刑者也。自布憲至銜枚氏,言其用禁者也。《序》言用刑,而掌戮必在其後。《序》言用禁,而禁殺戮必居其先。是為政尤惡於用殺也,此特刑禁之戮而已。若夫《大行人》、掌客之類,則疑於《春官》之掌禮者也。朝士、掌交之類,則疑於《夏官》之掌政者也。聖」 人不列於春夏二官,必列於司寇刑官之屬者。蓋刑非所以為刑也,止其刑於禮文之始,制其刑於政治之後,設官之意如此,其聖人「折民惟刑」 之義歟!

右刑官之屬,凡六十有六,以氏為稱,蓋居三之一焉。夫固世守其官者也,然攷其為職,類多細事之掌,而居官者亦下士之卑,先王何必為使之「世守哉?蓋事有人情之所易忽者,莫甚於事物之微,惟刑之為用,尤當致謹於其微。使非其世守之人,深悉於事物之故,而新進迭用,或作聰明以振之,非惟有以激人情」 之變物之類,其傷甚矣。故於其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