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9 (1700-1725).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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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侵,諸侯莫敢入伐,豈非幹強枝弱,控制素重之所致乎!至孝靈在位,橫流既及,劉焉徼偽,自為身謀,非有憂國之心,專懷狼據之策。抗論昏世,薦議愚主,盛稱「宜重牧伯」 ,謂足鎮壓萬里,挾姦樹筭,苟罔一時,豈可永為國本,長期勝術哉!夫聖主御世,莫不大庇生民,承其休謀,傳其典制。猶云事久弊生,無或通貫,故變改正服,革異質文,分爵三五,參差不一。況在豎騃之君,挾姦詐之臣,共所創置哉!焉可仍因大建尊州之規,竟無一日之治?故焉牧益土,造帝服於岷峨;袁紹取冀,下制書於燕朔;劉表制南,郊天祀地;魏祖據兗,遂構皇業。漢之殄滅,禍原乎此。及臻後代,任寄彌廣,委之邦宰之命,授之斧鉞之重,假之都督之威,開之征討之略。晉太康之初,武帝亦疑其然,乃詔曰:「上古及中代,或置州牧,或置刺史,置監御史,皆總綱紀,而不賦政,治民之事,任之諸侯郡守。昔漢末四海分崩,因以吳蜀自擅,自是刺史內親民事,外領兵馬,此一時之宜爾。今賴宗廟之靈,士大夫之力,江表平定,天下合之為一。當韜戢干戈,與天下休息。諸州無事者,罷其兵。刺史分職,皆如漢氏故事。出頒詔條,入奏事京城。二千石專治民之重,監司清峻於上,此經久之體也。」 其便省州牧,晉武帝又見其弊矣。雖有其言,不卒其事。後嗣纘繼,牧鎮愈重,據地分爭,竟覆天下。昔王畿之大,不過千里,州之所司,廣袤兼遠。爭強虎視之「辰,遷鼎革終之日,未嘗不藉蕃兵之權,挾董、司之力,逼迫伺隙,陵奪沖幼。其甚者,臣主揚兵,骨肉戰野,昆弟梟懸,伯叔屠裂,末壯披心,尾大不掉。既用此始,亦病以終,傾輈愈襲,莫或途改,致雒京有銜璧之痛,秦臺有不守之酷。邊羌遞興,氐、鮮更起,摩滅群黎,流禍百世,堅冰所漸,兼緣茲蠹。嗚呼!後之」 聖王,必不久滯斯跡,靈長之終,當有神筭。不然,則雄捍反拒之事,懼甚於此心;憑強作害之謀,方盛於後意。

凡州所監督,為京都置尹一人,二千石;丞一人。每郡 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當邊戍者,丞為長史。

《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三月,令郡太守、諸侯相病丞長史行事。十四年,罷邊郡太守,丞長史領丞職。」

王國之相亦如之。每屬國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 一人。本注曰:「凡郡國皆掌治民,進賢勸功,決訟檢姦。 常以春行所主縣,勸民農桑,振救乏絕。秋冬遣無害 吏案訊諸囚,平其罪法,論課殿最。」

案律有無害都吏,如今言公平吏。《漢書音義》曰:「文無所枉害。」 蕭何以文無害為沛主吏掾。

歲盡遣吏上計。

盧植《禮注》曰:「計斷九月,因秦以十月為正故也。」

并舉孝廉,郡口二十萬舉一人。典兵禁備盜賊。景帝 更名都尉。武帝又置三輔都尉各一人,譏出入。邊郡 置農都尉,主屯田殖穀。又置屬國都尉,主蠻裔降者。 中興建武六年,省諸郡都尉,并職太守,無都試之役。

《古今注》曰:六年八月,省都尉官。應劭曰:「每有劇職郡,臨時置都尉,事訖罷之。」

省關都尉,唯邊郡往往置都尉及屬國都尉,稍有分 縣治民。比郡,安帝以羌犯法,三輔有陵園之守,乃復 置右扶風都尉、京兆虎牙都尉。

應劭《漢官》曰:蓋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尚矣,《易》稱「弦木為弧,剡木為矢」 ,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春秋》三時務農,一時講武,《詩》美公劉,匪居匪康,入耕出戰,乃裹餱糧,干戈載揚,四方莫當。自郡國罷材官騎士之後,官無警備,實啟寇心,一方有難,三面救之,發興雷震,煙蒸電激,一切取辦,黔首囂然,不及講其射御,用其戒警,一旦驅之,以即強敵,猶鳩鵲捕鷹鸇,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戰常負,王旅,不振張角,懷挾妖偽,遐邇搖蕩,八州並發,煙炎絳天,牧守梟裂,流血成川。爾乃遠徵三邊,殊俗之兵,非我族類,忿鷙縱橫,多僵良善,以為己功,財貨糞土,哀夫民氓,遷流之咎,見出在茲。不教而戰,是謂「棄之。」 跡其禍敗,豈虛也哉!《春秋》「家不藏甲」 ,所以一國威,抑私力也。今雖四海殘壞,王命未洽,可折衝壓難,若指於掌。故置右扶風。

皆置「諸曹掾史。」

《新論》曰:王莽時,置西海郡令,其吏皆百石親事,一曰「為四百石,二歲而遷補。」

《本注》曰:「諸曹略如公府曹,無東西曹。」

蔡質《漢儀》曰:「河南尹掾出。」 考案:與從事同。

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諸曹事。 其監屬縣有五部督郵,曹掾一人,正門有亭長一人, 主記室;史主錄事,書催期會。無令史,閤下及諸曹各 有書佐幹,主文書。

《漢官》曰:「河南尹,員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諸縣有秩,三十五人官屬掾史,五人,四部督郵、吏部掾,二十六人案獄仁恕,三人監津渠、漕水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