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69 (1700-1725).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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鱉膾鯉《莊子》言:「擉鱉於江,甘味尤美,而食者甚眾,獻尊者物,宜取其美,則其名官宜矣 。」 賈氏曰:「鱉人、腊人之類,有徒無胥,得徒則足,不假長帥。」

《腊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腊之言夕也 。」 史氏曰:「凡腊皆乾肉也。田獸之獲或有多寡,乾豆之物在所先者,故必以為腊焉。」

《醫師》,「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醫師,眾醫之長也 。」 薛平仲曰:膳夫自庖人至腊人,既聯事以供其職矣,食醫一官屬焉可也,特別而置諸醫者之列,固人主護養之道。然護養之道,人主之所能有也,君子之所能放也。彼天下之民,其孰能知節於此哉?不知所以節之,則陰陽之寇,每易以乘隙而傷其和,而疾病見矣。先王不忍厚己以忘民也。是故先於食醫,則有醫師以掌分治民物之疾病。後於食醫,則疾醫、瘍醫、獸醫次第而設焉。

《食醫》,中士二人。

賈氏曰:《宰夫疏》曰「食醫」 ,府史胥徒俱無,以其專官行事,無所須故也。

《疾醫》,中士八人。

賈氏曰:「疾輕病重。」 《論語》註:「疾甚曰病。」

《瘍醫》,下士八人。

鄭鍔曰:「瘍者疾之至惡,治之尤難,非他醫所能愈,故特設一官。」

《獸醫》,下士四人。

王東巖曰:「人為萬物之靈,君仁民而後愛物,故人之為醫二,獸之為醫一。」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 八十人。

鄭康成曰:「酒正,酒官之長 。」 薛平仲曰:「酒以行禮,固不能不用;而酒以亂德,尤不可輕用。」 觀《酒誥》一篇,周公之慮悉矣。則設官分職之際,豈苟然哉!故於酒正之官,則以命士而掌政令,以式法而授酒材,而為酒為漿者,則以奄官女奚王之。蓋酒正以如是之式而𢌿之,酒漿之人為如是之用,以入于酒正之府,內不可以妄為,而外有可稽驗,事制曲防之意遠矣。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賈氏曰:以其與女酒及奚同職,故用奄人。奄不稱士,亦府史之類 。鄭康成曰:「女酒,女奴曉酒者。古者從坐男女沒入縣官為奴,其少才智以為奚。今之侍史、官婢,或曰奚宦女。」

漿人,「奄五人、女漿十有五人、奚百有五十人。」

王昭禹曰:「酒漿皆人所飲,有酒人,又有漿人者,蓋其造釀異法,故異職也 。」 鄭康成曰:「女漿,女奴曉漿者。」

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薛平仲曰:「凌人以掌冰為職,於酒漿無關也,特屬於酒漿之末。蓋酒所以奉陽,冰之用所以禦陽也。一身之血氣常流於天地間,陰陽節宣之不至,則未有不致戾者,豈足以與天地同流哉?觀凌人之屬於酒漿之末,則太宰佐王之道密矣。」

籩人,「奄一人、女籩十人、奚二十人。」

王昭禹曰:「先王祭祀,內盡志以致其內心,外盡物以致其外心。水草之葅、陸產之醢,細物備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實,美物備矣;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備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產而可薦者莫不咸在,一物不可遺則一器不可闕。籩豆、簋、俎,禮之器也。籩豆之事,各有司存,此《籩人》、醢人之職所以立。」

醢人,「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

王昭禹曰:「四豆之實,皆醢而已,故以醢人名官。」 鄭康成曰:「女醢,女奴曉醢者。」

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

王氏曰:「醯以酸為尚,然五齊七菹,皆醢物也,醢人職之矣。醯人復供醯,何邪?蓋天下之味,不過於禽獸、魚、蜃之屬,其肉登俎則腐敗隨之。不以鹽醢之,其能久乎?鹽曰鹹醝,故醢之味專於鹹;鹹非酸不能收,故醢不可以無醯。此醯人之職所以設,而醯之為用,亦不過乎菹醢之間 。」 鄭康成曰:「女醯,女奴曉醯者。」

鹽人,「奄二人、女鹽二十人、奚四十人。」

《鄭康成》曰:「女鹽,女奴曉鹽者。」

《幂人》,「奄一人、女幂十人、奚二十人。」

鄭康成曰:「以巾覆物曰幂。」 女幂,女奴曉幂者。

《宮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 八十人。」

王昭禹曰:「宮官之屬有宮正、宮伯,而又有宮人者,蓋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是其所掌及於宮中之官府、次、舍、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