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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4 (1700-1725).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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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一門之計,猶有若此,則又況乎群臣總猥治公事 者哉?《傳》曰:「善惡無彰,何以沮勸?」是故大人不考功則 子孫惰而家破窮;官長不考功,則吏怠傲而姦宄興; 帝王不考功則直賢抑而詐偽勝。故《書》曰:「三載考績, 黜陟幽明。」蓋所以昭賢愚而勸能否也。聖王之建百 官也,皆以承天治地,物養萬民者也。是故有號者必 稱典,名理者必效於實,則官無廢職,位無非人。夫守 相令長,效在治民;州牧刺史,在憲聰明。九卿分職,以 佐三公。三公總統,典和陰陽。皆當考治,以效實為王 休者也。侍中大夫、博「士、議郎,以言語為職,諫諍為官; 及選茂才、孝廉、賢良方正、惇樸有道,明經寬博、武猛 治劇」,此皆名自命而號自定,群臣所當盡情竭慮稱 君詔也。今則不然,令長、守相不思立功,貪殘專恣,不 奉法令,侵冤小民;州司不治,令遠詣闕上書訟訴。尚 書不以責三公,三公不以讓州郡,州郡不以討縣邑。 是以凶惡狡猾易相冤也。侍中博士諫議之官,或處 位歷年,終無進賢嫉惡、拾遺補闕之語,而貶黜之憂。 群僚舉士者,或以頑魯應茂才,以桀逆應至孝,以貪 饕應廉吏,以狡猾應方正;以諛諂應直言;以輕薄應 敦厚,以空虛應有道,以嚚闇應明經,以殘酷應寬博, 以怯弱應武猛,以頑愚應治劇。名實不相「副,求貢不 相稱,富者乘其材力,貴者阻其勢要,以錢多為賢,以 剛強為上。凡在位所以多非其人,而官聽所以數亂 荒也。」古者諸侯貢士,一適謂之好德,載適謂之尚賢, 三適謂之有功,則加之賞。其不貢士也,一則黜爵,載 則黜地,三黜則爵土俱畢。附下罔上者刑,與聞國政 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逐其受事 而重選舉,審名實而取賞罰也。如此,故能別賢愚而 獲多士,成教化而安民氓。三有於世,皆致太平。聖漢 踐祚,載祀四八,而猶未者,教不假而功不考,賞罰稽 而赦贖數也。諺曰:「曲木惡直繩,重罰惡明證。」此群臣 所以樂㹅猥而惡考功也。夫聖人為天口,賢人為聖 譯。是故聖人之言,天之心也;賢者之所說,聖人之意 也。先師京君,科察考功,以遺賢俊。太平之基,必自此 始;無為之化,必自此來也。是故世主不循考功而思 太平,此猶欲舍規矩而為方圓,無舟楫而欲濟大水, 雖或云縱,然不知循其慮度之易且速也。群僚師尹, 咸有典司,各居其職,以責其效。百郡千縣,各因其前 以謀其後,辭言應對,各緣其文以覈其實,則奉職不 解而陳言者不得誣矣。《書》曰:「賦納以言,明試以功,車 服以庸,誰能不讓?誰能不敬應」此堯舜所以養黎民 而致時雍也。

黃憲外史

《黜陟》

蜀王問《徵君》曰:「今有司寡廉而多貪,將誅之乎,抑黜 之乎」,徵君對曰:「黜而不誅,則貪者希進而忘其恥,誅 而不黜,則貪者希退而忘其忠。既黜而賞,非以勸廉 也;既陟而誅,非以勸能也,宜黜者黜,宜陟者陟,宜賞 者賞,宜誅者誅,然後貪鄙化而廉能勸。典刑明于上, 政教暢于下,則黎民乂安,而優于唯正之供,故農者」 樂為農,工者樂為工,商賈者樂為商賈,無流徙之患, 無鬻貸之憂,無怨讟之悖,而信讓行焉。夫君者,大臣 之表也。故明主有《擊壤》之歌,則大臣有輿人之誦,上 有畫一之諺,則下有五褲之謠,此表樹而影必從者 也。楚人有言曰:「大臣無貂裘則有司寒,大臣無甘饌 則有司瘠;大臣無私門,則有司廉。」今「之大臣好畫一 之諺,而惡聞楚人之言,憲也其惑乎?」蜀王曰:「功臣與 大臣異與?」曰:「內則大臣,外則功臣,大臣在內,猶在外 也;功臣在外,猶在內也;近君則榮,近民則泰,其勢均 也。雖諸侯亦然。王請無泰,可乎?」蜀王有恧色。徵君出, 謂魯狷曰:「蜀王髦而富,弛而亢,民其玩矣哉!」

大學衍義補

《嚴考課之法》

《舜典》:「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庶績咸熙。」

臣按:此萬世考課之祖。夫三年者天道一變之節也,至於九年則三變矣,天道至於三變則人事定矣。蓋人之立心行事未必皆有恆也,銳於前者或退於後,勤於始者或怠其終,今日如此而明日未必如此,此事則然而他事則未必然,暫則可以眩惑乎人,久則未有不敗露者也。為政於三年六年不變,固可見其概矣,安知其後何如哉?必至於九年之久而不變,則終不變矣,於是從而黜陟之。聖人立法緩而詳,詳而盡,真可以為萬世法也,豈但使一世之庶績咸熙而已哉?萬世用之,而萬世咸熙矣。帝世立此法以來,後世多不能遵用,或以一年為一考,或以三十月為一考,或以六期為斷,或以三年為斷,未有若我朝本帝世「考績」 之法,以為一代之法,百世相承者也。

《周官》:「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制度于四 岳,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

臣按:今制「三年方面及府州縣官一朝覲」 ,即此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