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6 (1700-1725).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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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之觸莊周,以為「至人之用心也」,宜乎。

韓退之《孔戣墓誌》言:「古之老於鄉者,將自佚,非自苦, 閭井田宅具在,親戚之不仕與倦而歸者,不在東阡, 在北陌,可杖履來往也。」謂戣為無是欲留之,此姑為 說以留戣可也。若必待此而後可去,豈善為戣計者 耶?戣時年七十三,歸不及歲而卒。如退之所云閭井 田宅親戚,誰且無之,顧不必盡求備能。如戣毅然剛 決,固已晚矣。若又不能,是終不可去乎!王述《乞骸骨 自序》其曾祖昶與魏文帝牋曰:「南陽宗世林,少得好 名,州里瞻敬。年老,汲汲自勵,恐見廢棄。時人咸共笑 之,若天假其壽,致仕之年,不為此公婆娑之事。」述時 年方六十三,辭情慷慨,自出其志,是以卒能踐之,不 但為美談也。

阮裕為臨海太守,召為祕書監,不就。復為東陽太守, 再召為侍中,又不就,遂還剡中,以老。或問:「裕屢辭聘 召而宰二郡,何耶?」曰:「非敢為高。吾少無宦情,兼拙於 人間,既不能躬耕,必有所資,故曲躬二郡,豈以騁能 私計故爾?人情千載不遠,吾自大觀後叨冒已多,未 嘗不懷歸,而家舊無百畝田,不得已猶為汝南、許昌」 二郡,正以不能無資。如裕所云,「既罷許昌俸廩之餘, 粗可經營了伏臘,即不敢更懷軒冕之意。」今衣食不 至乏絕,則二郡之賜也。但吾歸而復出,所得又愈於 前,則不能無愧於裕。

杜佑為司徒,年過七十未請老。裴晉公為舍人,因高 郢致仕命,辭曰:「以年致仕,抑有前聞。近代寡廉,罕由 斯道。」蓋譏之也。元祐初,詔起范蜀公為提舉萬壽觀, 力辭不至,其表曰:「六十三而致仕,抑有前聞;七十四 而復來,豈云得體。」蜀公性真純,暮年文字尤簡直,不 甚經意。時文潞公方以太師入為平章軍國重事,覽 之,笑曰:「景仁也不看腳下」,知其意不在己也。

東漢鄭均致仕,章帝賜尚書祿終身,時號「白衣尚書。」 則漢致仕無祿也,唐制亦然,而時有特給者。

本朝宰相以三師致仕者,元豐以前惟三人:趙韓王 太師,張鄧公太傅,王魏公太保。元豐末,文潞公始以 太師繼之。

國朝宰相致事,從容進退,享有高壽,其最著者六人: 張鄧公八十六,陳文惠八十二,富韓公八十一,杜祁 公八十,李文定七十七,龐穎公七十六,文潞公雖九 十二,而晚節不終,士論惜之。張鄧公仍自相位得謝, 尤為可貴。

《行營雜錄》:有士人貧甚,夜則露香祈天,益久不懈。一 夕忽聞空中語曰:「帝閔汝誠,使我問汝所欲。」士答曰: 「某所欲甚微,非敢過望,但願此生衣食麤足,逍遙山 水間,以終其身,足矣。」空中大笑曰:「此上界神仙之樂, 何可易得?若求富貴則可矣。」予因歷數古人極貴念 歸而終不遂者,皆是。蓋清樂天所靳惜,百倍於功名 爵祿也。

《燕翼貽謀錄》國初致仕,以旌表士大夫之恬退者,非 如後世已死偽為之也。真宗時,主客郎中謝泌言:「致 仕官如清名為眾所推,粗有勞效,方可聽其納祿。」咸 平五年五月丙戌,詔年七十退者,許致仕,如因疾或 歷任有贓犯者,不在此限。大中祥符九年正月,詔:乞 致仕者,審官院具歷任有無贓犯檢勘,吏部申上取 旨。仁宗天聖四年,始詔郎中以上致仕,與一子官。明 道元年二月甲子,又詔員外郎以上致仕者,錄其子 為祕書省校書郎,三丞以上為太廟齋郎。二年正月 庚寅,又詔三丞以上致仕,無子聽官,嫡孫若弟姪一 人降一等。凡此者,皆以利誘之也。景祐三年六月甲 戌,侍御史司馬池上言:「文武官年七十令自陳致仕, 依舊敕與一子官,如分司給全俸,違者御史臺糾察, 特令致仕,更不與子官及全俸。」詔榜朝堂。皇祐三年 二月戊子,又詔文武官年老無子孫,奏期親一人。至 和元年十二月庚子,又詔:「文武官年七十以上未致 仕,更不考課遷官,有功於國,有惠於民,勿拘。」嘉祐三 年十二月辛未,又詔:年七十居官犯事未致仕,更不 推恩子孫。凡此者,皆以法繩之也。慶曆二年六月壬 申朔,御史中丞賈昌朝上言:臣僚年七十筋力衰者, 優與改官致仕。詔從之。此以賞觀之也。況法初行,須 受命之後陳乞恩澤,病者尚不許,豈容已死偽為其 後又限以受命後身故者,方許陳乞恩澤,後又但以 陳乞「後身故者放行,而詐偽者公行不忌矣。」今士大 夫解官持服、批書丁憂月日,或與其父致仕月日,自 相牴牾,有司未嘗詰也。至徽宗朝,始放行員外致仕 恩澤。政和二年,張克公乞依武官副使非降黜中身 亡者聽蔭補,從之。詳考前後詔令,肇端於真宗之朝, 而詳密於仁宗之朝,待之甚厚,防之甚嚴,責之甚備。 然上勞聖訓。丁寧至於六七而不已。亦可見風俗之 日趨於薄。而士大夫能守知足之戒者鮮矣。

《嬾真子》「禍福茫茫不可思,大都早退是先知。當君白 首同歸日,是我青山獨往時。顧索素琴應不暇,憶牽 黃犬定難期。蛟龍作醢麟為脯,何似泥中拽尾龜。」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