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9 (1700-1725).djvu/7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桓公問管子曰:「請問王數之守終始,可得聞乎?」《管子》 曰:「正月之朝,穀始也;日至百口,黍秫之始也;九月斂 實,平麥之始也。」管子問於桓公:「敢問齊方於幾何里?」 桓公曰:「方五百里。」《管子》曰:「陰雍,長城之地,其於齊國 三分之一,非穀之所生也。」「龍夏,其於齊國,四分之 一也,朝夕外之所墆齊地者,五分之一,非穀之所生 也。然則吾非託食之主耶?」桓公遽然起曰:「然則為之 奈何?」管子對曰:「動之以言,潰之以辭,可以為國基。且 君幣籍而務,則賈人獨操國趣;君穀籍而務,則農人 獨操國固。君動言操辭,左右之流,君獨因之。物之始, 吾已見之矣;物之終,吾已見之矣;物之賈,吾已見之 矣。」《管子》曰:「長城之陽,魯也;長城之陰,齊也。三敗殺君, 二重臣,定社稷者,石。此皆以孤突之地封者也。故山 地者,山也;水地者,澤也;薪芻之所生者,斥也。」公曰:「託 食之主及吾地,亦有道乎?」管子對曰:「守其三原。」公曰: 「何謂三原?」管子對曰:「君守布,則籍於麻十倍其賈,布 五十倍其賈」,此數也。「君以織籍,籍於系,未為系籍。系 撫織,再十倍其賈。如此,則云五穀之籍。是故籍於布 則撫之系,籍於穀則撫之山,籍於六畜則撫之術,籍 於物之終始。而善御以言。」公曰:「善。」

《管子》曰:「以國一籍,臣右守,布萬兩而右麻,籍四十倍 其賈術,布五十倍其賈,公以重布決諸侯,賈如此而 有二十齊之故,是故輕軼於賈穀制畜者,則物軼於 四時之輔。善為國者,守其國之財。湯之以高下,注之 以徐疾,一可以為百,未嘗籍求於民,而使用若河海, 終則有始,此謂守物而御天下也。」公曰:「然則無可以 為有乎?貧可以為富乎?」管子對曰:「物之生未有刑,而 王霸立其功焉。是故以人求人,則人重矣;以數求物, 則物重矣。」公曰:「此若言何謂也?」管子對曰:「舉國而一 則無貲,舉國而十則有百。然則吾將以徐疾御之,若 左之授右,若右之授左,是以外內不踡,終身無咎。王 霸之不求於人,而求之終始,四時之」高下,令之徐疾 而已矣。源泉有竭,鬼神有歇。守物之終始,身不竭,此 謂《源究》。

《輕重戊》

桓公曰:「魯、梁之於齊也,千穀也,蜂螫也,齒之有脣也。 今吾欲下魯梁,何行而可?」管子對曰:「魯、梁之民俗為 綈公服綈,令左右服之,民從而服之。公因令齊勿敢 為,必仰於魯梁,則是魯梁釋其農事而作綈矣。」桓公 曰:「諾。」即為服於泰山之陽,十日而服之。管子告魯、梁 之賈人曰:「子為我致綈千匹,賜子金三百斤,什至而 金三千斤」,則是魯、梁不賦於民,財用足也。魯、梁之君 聞之,則教其民為綈。十三月而《管子》令人之魯、梁。魯、 梁郭中之民,道路揚塵,十步不相見絏繑而踵相隨 車轂。騎連伍而行。管子曰:「魯、梁可下矣。」公曰:「奈何?」 管子對曰:「公宜服帛,率民去綈閉關,毋與魯、梁通使。」 公曰:「諾。」後十月,管子令人之魯、梁。魯、梁之民,餓餒相 及,應聲之正,無以給上。魯、梁之君即令其民去綈,修 農穀,不可以三月而得。魯、梁之人糴十百,齊糶十錢。 二十四月,魯、梁之民歸齊者十分之六。三年,魯、梁之 君請服。

桓公問於《管子》曰:「萊、莒與柴田相并,為之奈何?」管子 對曰:「萊、莒之山生柴,君其率白徒之卒,鑄莊山之金 以為幣,重萊之柴賈。」萊君聞之,告左右曰:「金幣者,人 之所重也;柴者,吾國之奇出也。以吾國之奇出,盡齊 之重寶,則齊可并也。」萊即釋其耕農而治柴。管子即 令隰朋反農。二年,桓公止柴、萊、莒之糴三百七十,齊 「糶十錢。」萊、莒之民降齊者十分之七。二十八月,萊、莒 之君請服。

桓公問於《管子》曰:「楚者,山東之強國也,其人民習戰 鬥之道,舉兵伐之,恐力不能過,兵弊於楚,功不成於 周,為之奈何?」管子對曰:「即以戰鬥之道與之矣。」公曰: 「何謂也?」管子對曰:「公貴買其鹿。」桓公即為百里之城, 使人之楚買生鹿,楚生鹿當一而八萬。管子即令桓 公與民通輕重,藏穀什之六。令左司馬伯公將白徒 而鑄錢於莊山,令中大夫王邑載錢二千萬求生鹿 於楚。楚王聞之,告其相曰:「彼金錢,人之所重也,國之 所以存,明王之所以賞有功。禽獸者,群害也,明王之 所棄逐也。今齊以其重寶貴買吾群害,則是楚之福 也,天且以齊私楚也。子告吾民,急求生鹿,以盡齊之 寶。」楚民即釋其耕農而田鹿。管子告楚之賈人曰:「子 為我致生鹿二十,賜子金百斤,什至而金千斤也」,則 是楚不賦於民而財用足也。楚之男子居外,女子居 涂。《隰朋》教民藏粟五倍,楚以生鹿藏錢五倍。管子曰: 「楚可下矣。」公曰:「奈何?」管子對曰:「楚錢五倍,其君且自 得,而修穀錢五倍,是楚強也。」桓公曰:「諾。」因令人閉關, 不與楚通。使楚王果「自得而修穀,穀不可三月而得 也。」楚糴四百,齊因令人載粟處𦬒之南。楚人降齊者 十分之四,三年而楚服。

桓公問於《管子》曰:「吾欲制衡山之術,為之奈何?」管子 對曰:「公其令人貴買衡山之械器而賣之,燕、代必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