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1 (1700-1725).djvu/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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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民者。今者幸遇朝廷復有推行此法之意,敢錄其說,并以陳獻。如蒙采擇,上之朝省,下之屬部,不獨使被差官吏有所取法,亦庶幾鄭君之心,因以暴白於後世。」 鄭,福州寧德人,其後致仕家居,老壽康寧,九十六歲而終,亦其誠心愛民之報也。并乞台察。

一、經界行否詳略之利害與其必可行之術。熹之言亦詳矣,而復有所謂不得行之慮者,何也?蓋此法之行,貧民下戶雖所深喜,而豪民猾吏皆所不樂。喜之者多單弱困苦無能之人,故雖有誠懇而不能以言自達;不樂者皆財力辯智有餘之人,故其所懷雖實私意,而善為說詞以惑群聽,甚者至以盜賊為詞,恐脅上下,務以必濟其私;而賢士大夫之喜安靜、厭紛擾者,又或不能深察其情,而望風沮怯,例為不可行之說,以助其勢。殊不知泉、漳之民,本自良善,不能為寇。唯汀州及漳之龍巖,素號多盜,然前後數起如沈師、姜大老官、黃三之徒,皆非為經界而起也。乃以不曾經界、有稅無業之民,狼狽失所者「眾,而輕於從亂耳。」 若其富家巨室,業多稅少之人,則雖有不樂受產之心,而豈肯以此之故,棄其子孫久遠之業,以為族滅無餘之計也哉?其不足慮亦明矣。但此等事情,曲折微細,亦須身履目見,乃有以信其必然。今朝廷之尊,臺府之重,其去田里有稅無業之民,蓋已遠矣。而又有此浮偽姦險之說,以蕩搖乎其間,則亦何由信此利害之實而必行之哉?此熹所以雖獨知之,而不能不以「或不得行為慮也。」 伏乞台察。

右謹件如前。熹之愚意,又竊以為「此事今在諸司詳 為開陳,朝廷力賜主張。首以定計為先,次以擇人為 急,然後博采眾論,取其所長,則雖事之至難者,亦將 無所不濟。如其不然,而使復為懷姦挾詐、因循苟簡 之論所勝,則是使三州之民日就窮困,永無蘇息之 望矣,可不痛哉!」熹衰朽之餘,誤叨郡寄,不勝喜懼交 戰之極。謹具狀申安撫、轉運、提刑、提舉常平使司,伏 候台旨。

《小帖子》

「此狀,所陳乃熹平日所聞不經界之通患。今到任稍久,續行體訪,又見本州稅籍不正,田畝荒蕪,官司失陷王稅數目浩瀚,無以供解歲計,遂至巧作名色,科敷責罰,以救目前。官既不法,吏又為姦,是以貧弱之民,受害愈甚。州郡非不深知其弊,然勢之所驅,有不容已,雖有賢者,不過包羞忍恥,拱手竊嘆而已。若不」 推行《經界》,決是無由革去此病之根。此於通行利害之中,又是一郡要切利害。并乞台照。

《再申諸司狀》
前人

「具位,伏見本州逐日承準使牒,備坐省劄內聖旨指 揮,詢究經界利害。契勘熹到官之初,即被上件指揮, 已具己見畫一供申,本州又已取到知龍谿、翁朝奉 等官議狀備申去訖。近準泉州關報,亦已條具申聞。」 竊意事之利病,雖未易以一言盡,然,其可否之決,當 亦可見於此矣。而至今累月,未有定論,使司排日移 「文,尚且更令詢究。」此雖高明謙遜,博盡下情,謹之重 之,不為輕舉。然此一事,自初降旨今幾半歲,若欲決 意舉行,則須及此七八月間畫降指揮,檢照紹興年 間戶部所行事目,雕印行下,令逐州縣前期講究,隨 宜損益,舉辟官吏,取撥錢物,差下保正副長,要使秋 成之後,即便打量,東作之前,次第了「畢,庶幾乘此農 隙,可以集事。今來已是夏末秋初,而都未見有此消 息,文字往來,泛然而已。正使幸而不至寢罷,亦須明 年秋冬方得下手。是則不惟虛費時月,使三州疲悴 之民,更受一年之苦,而上下官吏,必將妄疑諸司無 意主張,不肯著力詢究。兼是事未施行,利害曲折,亦 非常情所能預料,雖欲詢究其道無由,徒爾紛紛,不 惟無益,而適所以漏洩幾事,動搖眾心,使營私避事 之人,得以陰笑竊議於其後,非計之得也。且以紹興 之役觀之,當時舉東南數百州之地同日施行,只是 李侍郎一人建白於下,秦太師一人主張於上,斷然 行之,未嘗如此遲疑顧慮,而中外響應,無有一夫以 為厲己而敢萌叛亂之意。及其訖事,則版圖稍正,稅 役稍均,民到於今賴之,不可誣也。故熹竊謂此事雖 或不免勞人動眾,然其勢不得不行,而其理亦決然 可行,其為利害,不在乎他,但在斷與不斷、行與不行 之間爾。若蒙諸司力為申明,朝廷早賜行下,使官吏 曉然知是斷然必行之令,已終不得不任其責,則其 利病之曲折,自當有能次第推尋,接續申請者。今皆 不必預以為憂,使謀空多而事不集,以失三州窮民 之望也。又況本州今年早稻稍熟,民力稍寬,可為之 時似不可失,須至申聞者。」

《回申轉運司乞候冬季打量狀》
前人

「具位。本州今月初九日準轉運衙牒錄白到尚書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