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3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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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盈,金玉雖多,宮室必有度;江海雖廣,池澤雖博,魚 鱉雖多,罔罟必有正。」船網,不可一財而成也。非私草 木,愛魚鱉也,惡廢民於生穀也?故曰:「先王之禁山澤 之作者,博民於生穀也。」彼民非穀不食,穀非地不生, 地非民不動,民非作力,毋以致財。天下之所生,生於 用力;用力之所生,生於勞身。是故主上用財毋已,是 民用力毋休也。故曰:「臺榭相望者,其上下相怨也;民 毋餘」積者,其禁不必止;眾有遺苞者,其戰不必勝;道 有損瘠者,其守不必固。故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戰不 必勝,守不必固,則危亡隨其後矣。故曰:「課凶饑,計師 役,觀臺榭,量國費,實虛之國可知也。」

《國蓄》

「歲適美則市糶無予而狗彘食人食;歲適凶則市糴 釜十繈而道有餓民。」然則,豈壤力固不足而食固不 贍也哉?夫往歲之糶賤,狗彘食人食,故來歲之民不 足也。物適賤則半力而無予,民事不償其本;物適貴 則什倍而不可得,民失其用。然則豈財物固寡而本 委不足也哉?夫民利之時失,而物利之不平也。故善 者委施於民之所不足,操事於民之所有餘。夫民有 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 散之以重;斂積之以輕,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 之利,而財之櫎可得而平也。 凡輕重之大利,以重射輕,以賤泄平,萬物之滿虛,隨 財准平而不變,衡絕則重見。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 准平,使「萬室之都,必有萬鍾之藏,藏繈千萬;使千室 之都,必有千鍾之藏,藏繈百萬。」春以奉耕,夏以奉芸, 耒耜、械器,鍾饟糧食,畢取贍於君,故大賈蓄家,不得 豪奪吾民矣。

《山權數》

桓公曰:「何為失天之權,則人地之權亡?」管子對曰:「湯 七年旱,禹五年水,民之無𥼷賣子者;湯以莊山之金 鑄幣,而贖民之無𥼷賣子者,禹以歷山之金鑄幣,而 贖民之無𥼷賣子者。故天權失,人地之權皆失也。故 王者歲守十分之參,三年與少半成歲,三十一年而 藏,十一年與少半藏。參之一,不足以傷民,而農夫敬」 事力作,故天毀埊,凶旱水泆,民無入於溝壑乞請者 也。此守時以待天權之道也。

《山至數》

桓公問《管子》曰:「終身有天下而勿失,為之有道乎?」管 子對曰:「請勿施於天下,獨施之於吾國。」桓公曰:「此若 言何謂也?」管子對曰:「國之廣狹,壤之肥墝有數,終歲 食餘有數,彼守國者,守穀而已矣。曰某縣之壤廣若 干,某縣之壤狹若干,則必積委幣。」於是縣州里受公 錢。泰秋,國穀去參之一。君下令謂郡縣屬大夫,里邑 皆籍粟入若干穀,重一也,以藏於上者,國糓參分,則 二分在上矣。泰春國穀倍重數也。泰夏賦穀以市櫎, 民皆受上穀以治田土。泰秋田穀之存予者若干。今 上斂穀以幣,民曰「無幣以穀」,則民之三有歸於上矣。 重之相因時之化,舉無不為。國筴,君用大夫之委,以 流歸於上,君用民以時歸於君。藏輕「出輕,以重數也, 則彼安有自還之大夫獨委之彼諸侯之穀十,使吾 國穀二十,則諸侯穀歸吾國矣。諸侯穀二十,吾國穀 十,則吾國穀歸於諸侯矣。」故善為天下者,謹守重流, 而天下不吾洩矣。彼重之相歸,如水之就下,吾國歲 非凶也,以幣藏之,故國穀倍重,故諸侯之穀至也。是 藏一分,以致諸侯之一分,利不奪於天下,大夫不得 以富侈,以重藏輕國,常有十國之筴也。

《揆度》

《管子》曰:「上農挾五,中農挾四,下農挾三。上女衣五,中 女衣四,下女衣三。農有常業,女有常事。一農不耕,民 有為之饑者;一女不織,民有為之寒者。饑寒凍餓,必 起於糞土。故先王謹於其始,事再其本。民無𥼷者,賣 其子,三其本。若為食四其本則鄉里給,五其本則遠 近通,然後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無」 止,然則姦涂不可獨遵,貨財不安於拘,隨之以法,則 中內摲民也,輕重不調,無𥼷之民不可責理,鬻子不 可得使,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國之數也。

《管子》曰:神農之教曰:「一穀不登,減一穀,穀之法什倍; 二穀不登,減二穀,穀之法再什倍,夷疏滿之,無食者 予之陳,無種者貸之新故,無什倍之賈,無倍稱之民。」

《菁茅謀》

桓公曰:「齊西水潦而民饑,齊東豐庸而糶賤,欲以東 之賤被西之貴,為之有道乎?」管子對曰:「今齊西之粟, 釜百泉,則鏂二十也;齊東之粟,釜十泉,則鏂二錢也。 請以令籍,人三十泉,得以五穀菽粟決其籍。若此,則 齊西出三斗而決其籍,齊東出三釜而決其籍。然則 釜十之粟,皆實於倉;廩西之民,饑者得食,寒者得衣」, 無本者予之陳。無種者予之新。若此則東西之相被。 遠近之準平矣。

韓非子

《外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