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之勢實然。而執事乃謂輪年則胥猾多得售姦,不 輪年則胥猾多不得售姦,豈別有說耶?不然,何其與 吾所聞異耶?又如一力差,約銀十兩為率,往時十年 「一編,正戶約銀五兩,貼戶約銀五兩,則貼戶五而足 矣。人數既寡,故其裒而斂之也不難。今一年一編,則 曩率出銀一兩者,今減而出十分兩之一。」曩用貼戶 五者,今必增而用貼戶之為五者十。人數既廣,其勢 必散,有差頭「終歲物色,尚不能遍識貼戶之門者,何 況能盡斂其錢?」是以往時所病正戶「饕餮貼戶,今時 所病貼戶耗損正戶,小民不幸被點,正戶則破家矣。」 若此者,非曩時之正戶皆彊梁,而今之正戶皆懦弱 也。其聚散零總之勢,亦必至此而不足怪。又如銀差 曩之法,歲總納銀一兩,則今之法,歲零納銀一錢。納 多者其倍稱之數稍輕,納少者其倍稱之數必重。納 一兩,縱倍之三兩而奇足以納矣。納一錢,非倍之四 錢、五錢或至八九錢不足以納也。此其總納則費固 輕,而零納則費固重也。不獨如是而已,以一兩總納 之一年,則是為一兩之銀,一遍赴官守候交納,一遍 往來盤費。設或交納不時,公人一遍下鄉需索而已。 今以一兩而散納之十年,則是為一錢之銀,亦一遍 赴官「守候交納,一遍往來盤費。設或交納不時,公人 亦一遍下鄉需索。是今日一錢之累,並不減於一兩; 而曩日一年之累,乃浸淫於十年。其為便耶?其為不 便耶?其最不便者,其為坊郭之豪民耶?其為窮僻之 細民耶?此其為病,不可枚舉,恐不特如執事所謂似 涉騷擾」而已也。則今法之當變,理在不疑。「秋糧帶徵」 之說既格於復除之無定數,而不可行矣。惟用十段 冊法則可以革「詭寄」移甲諸弊,而無一歲一役之擾。 然執事因《黃冊》之不可行,而疑於《十段冊》之不可行 者,則亦有說。夫黃冊之不可行者,黃冊之法敝也。黃 冊之法敝,而邑之丁與田大半不登焉。故十段冊者, 為之括其欺隱,以補黃冊之不及,以均平力徵而已。 使黃冊果無弊乎?則徑用黃冊編差可也。使黃冊不 能無弊乎?則為之《十段冊》,以補黃冊之不及,而編差 焉可也。因黃冊之不可行,而併疑《十段冊》之不可行, 則過也。執事又謂「常州賦稍輕,蘇州賦稍重,則其法 不可畫一。故常州自宜從舊法,蘇州自宜從新法。」夫 賦自重輕,而人情好逸厭煩,好省厭費,則吳人度之 越人,固有不甚相遠。執事其試察之,竊恐蘇民之情, 不甚遠乎?常民之情,而法之可行於常者,未必不可 行於蘇也。
又
別兄甚久,耿耿。提學公且至荊溪,兄以提調當來,可 得一面晤也。均《徭法》曩時所欲言於兄者,不過只是 一兩言,蓋慮兄以新法為甚便民也。今讀來教,則兄 已深知其不便而有意於革之也久矣。大率十年一 役,雖極重亦甘心;一年一役,雖極輕亦不願。此人之 大情,而新舊兩法之利病,可以一兩言盡之者。曾聞 人言:「小民愚蠢,只怕鞭扑,更不怕殺,蓋零零星星,痛 苦難忍也。」此言雖可笑,然亦可以喻人情矣。少時嘗 讀《衍義補論》均徭負米之喻,亦深以其說為然。及今 日下老實行之,乃見其害,益知書生坐談,真不可便 以經世。而差、顧兩法,在宋時亦甚紛然,司馬公力主 變顧為差,而有識者亦甚病其講之不詳,則以為司 馬公少歷州縣之日淺也。僕屏居草莽,於民所便所 不便,則稍知之而稍能言之。至於所以為之區處,實 以生平未嘗親在裏邊經歷,雖以為常之民,曾享《十 段冊》之利,而其中委曲尚未能悉知,又何以為蘇人 謀也?承兄下問,草率奉對,真似乎強其所不知矣。竊 惟賦役之最煩而弊「最多者,無如蘇州牧守。有懇惻 為民之心者,無如兄;沉潛善思,精於處事者,無如兄。 必能別出良法,使新病故病一切掃去,以幸蘇人於 千百年也。」是在心誠求之而已,豈待書生坐談,如僕 者之贊之也哉?僕自稍涉世事,乃知凡百變更之際, 極是難事。即如曩時有司變十年均徭為一年,本是 愛民真心,而講之不詳,則其弊已效於今日矣。今欲 變一年為十年,而講之不詳,又焉知不貽後日無窮 之弊哉?兄之遲遲其間,不肯輕變,極是不為而後可 以有為,《大易》所以致戒致慎於革也。雖然,革非得已 也。昔荊公論顧役,以為此法終不可罷,僕亦以為一 年均徭,此法必不可不變,顧其說如此耳。「至於利病 之詳,區處之宜,則老吏《積年總書》中有知此者,兄試 虛心問之,勿以其素曾作弊之人而拒之。耆民中有 知此者,兄試虛心問之,勿以其山野倨侮而忽之。士 大夫中有知此者,兄試虛心問之,勿以其必為一身 一家之私說而先意逆之。多方訪求,再三斟酌,使無 一不宜乎人情,而無一人」不得盡其情,則變之可通, 通之可久矣。曩者敝郡更法時,蓋應君為之守,應君 志在民者也,其所以更賦法,最為精善,可以百年無 弊,但役法則今日便不可行耳。此二法雖同是一時 事,亦同在一書冊中,而利病相懸,兩不相掩。或因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