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3 (1700-1725).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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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鹽法部總論一

《管子》。

《海王》

桓公問于《管子》曰:「吾欲藉于臺雉,何如?」《管子》對曰:「此 毀成也,吾欲藉于樹木。」《管子》對曰:「此伐生也。吾欲藉 于六畜。」《管子》對曰:「此殺生也,吾欲藉于人,何如?」《管子》 對曰:「此隱情也。」桓公曰:「然則吾何以為國?」管子對曰: 「唯官《山海》為可耳。」桓公曰:「何謂官山海?」《管子》對曰:「海 王之國,謹正鹽、筴。」桓公曰:「何謂正鹽筴?」管子對曰:「十 口之家,十人食鹽;百口之家,百人食鹽。終月,大男食 鹽五升少半,大女食鹽三升少半,吾子食鹽二升少 半,此其大曆也。鹽百升而釜令鹽之重。升加分彊,釜 五十也。升加一彊,釜百也。升加二彊,釜二百也。鍾二 千,十鍾二萬百鍾,二十萬,千鍾,二百萬萬乘之國,人 數問,口千萬也。禺筴之商,日二百萬,十日二千萬,一 月六千萬,萬乘之國,正九百萬也。月人三十錢之籍, 為錢三千萬。今吾非籍之諸君吾子,而有二國之籍 者六千萬,使君施令曰:『吾將籍於諸君吾子則必囂 號。今夫給之鹽筴,則百倍歸於上,人無以避此者,數 也。今鐵官之數曰:『一女必有一鍼一刀,若其事立。耕 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銚。若其事立,行服連軺輦者,必 有一斤、一鋸、一錐、一鑿。若其事立,不爾而成事者,天 下無有。今鍼之重加一也,三十鍼一人之籍;刀之重 加六,五六三十五刀,一人之籍也。耜鐵之重加七,三 耜鐵,一人之籍也。其餘輕重皆准此而行。然則舉臂 勝事,無不服藉者』』。」桓公曰:「然則國無山海不王乎?」《管 子》曰:「因人之山海,假之名。有海之國,讎鹽於吾國,釜 十五,吾受而官出之以百,我未與其本事也。受人之 事,以重相推,此人用之數也。」

《地數》

桓公問於《管子》曰:「吾欲守國財,而毋稅於天下,而外 因天下,可乎?」管子對曰:「可。夫水激而流,渠令疾而物 重,先王理其號令之徐疾,內守國財而外因天下矣。」 桓公問於《管子》曰:「其行事奈何?」管子對曰:「夫昔者武 王有鉅橋之粟,貴糴之數。」桓公曰:「為之奈何?」管子對 曰:「武王立重泉之戍,令曰:『民自有百鼓之粟者不行, 民舉所最粟,以避重泉之戍,而國穀二什倍,鉅橋之 粟亦二什倍。武王以鉅橋之粟二什倍而市繒帛,軍 五歲毋籍衣于民,以鉅橋之粟二什倍而衡黃金百 萬,終身毋籍于民』」,准衡之數也。

桓公問于《管子》曰:「今亦可以行此乎?」管子對曰:「可。夫 楚有汝、漢之金,齊有渠、展之鹽,燕有遼東之煮,此三 者亦可以當武王之數。十口之家,十人咶鹽;百口之 家,百人咶鹽。凡食鹽之數,一月丈夫五升少半,婦人 三升少半,嬰兒二升少半。鹽之重,升加分耗而釜五 十升,加一耗而釜百,升,加十耗而釜千。君伐菹薪,煮」 泲水,為鹽正而積之三萬鍾。至陽春,請籍于時。桓公 曰:「何謂籍于時?」管子曰:「陽春農事方作,令民毋得築 垣牆,毋得繕冢墓,丈夫毋得治宮室,毋得立臺榭,北 海之眾毋得聚庸而煮鹽。然鹽之賈必四什倍。君以 四什之賈,修河、濟之流,南輸梁、趙、宋、衛、濮陽,惡食,無 鹽則腫。守圉之本,其用鹽獨重。君伐」菹薪,煮泲水,以 藉于天下,然則天下不減矣。

《輕重甲》

《管子》曰:「陰王之國有三,而齊與在焉。」桓公曰:「此若言, 可得聞乎?」管子對曰:「楚有汝漢之黃金,而齊有渠展 之鹽,燕有遼東之煮,此陰王之國也。且楚之有黃金, 中齊有薔石也。苟有操之不工,用之不善,天下倪而 是耳。使夷吾得居楚之黃金,吾能令農毋耕而食,女 母織而衣。今齊有渠展之鹽,請君伐菹薪,煮泲水,為 鹽,正而積之。」桓公曰:「諾。」十月始正,至于正月,成鹽三 萬六千鍾。召《管子》而問曰:「安用此鹽而可?」管子對曰: 「孟春既至,農事且起,大夫無得繕冢墓,理宮室,立臺 榭,築牆垣,北海之眾無得聚庸而煮鹽,若此,則鹽必 坐長而什倍。」桓公曰:「善。行事奈何?」管子對曰:「請以令 糶之。梁、趙、宋、衛、濮陽,彼盡饋食之也。國無鹽則腫,守 圉之國,用鹽獨甚。」桓公曰:「諾。」乃以令使糶之,得成金 萬一千餘斤。桓公召《管子》而問曰:「安用金而可?」管子 對曰:「請以令使賀獻。出正籍者必以金,金坐長而百 倍,運金之重以衡萬物,盡歸于君。故此所謂用若挹 于河,海若輸之給馬,此陰王之業。」

太平經國書

《鹽酒》

或問:「鹽人掌鹽之政令,酒正掌酒之政令。」政令之在 官者既掌之矣,其在民者,將如世之榷鹽榷酒乎?抑 以鹽酒與民而聽民之自取其利乎?謂鹽酒有榷,則 先王九賦之目,未聞有鹽酒之政,而與斯民爭口腹。 謂聽民之自取其利,則鹽人之外,在地官,則有《川衡》, 以誅罰其犯禁者;酒正之外,在地官,則有《司虣》掌憲 市之禁令;在《秋官》則有萍氏以掌幾酒、謹酒之禁,又 與後世曾不少異焉,何也?曰:先王之有鹽禁也,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