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昭禹曰:「凡市之不售與貨之滯於民用者,則以其價買之,此所以斂之也;物楬而書之以待不時而買者各從其抵而予之,此所以賒之也。斂之則民無賤儥之患,賒予之則民無貴買之患,如此則開闔斂散出於一人,盈虛有無通乎上下,豈非與民同其貨乎?」
大市,「日昃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 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
鄭康成曰:「日昃,昳中也。市,雜聚之處。言主者,謂其多者也 。」 鄭司農曰:「百族,百姓也 。」 賈氏曰:「百族或在城內,或在城外,容其來往,故于《日昃》以後主之。」 言百族為主,則兼有商賈販夫販婦;商賈為主,則兼有百族販夫、販婦;販夫販婦為主,則兼有百族商賈 。鄭鍔曰:「百族,殆市之豪族大姓,以財雄之人歟?商賈阜通,不過」 視其財之多寡,豪族大姓獨饒于財,盡合商賈之財貨而有之,于日昃之時,繼商賈之後,靡物不聚,則其市大于商賈矣。言于朝市之前,謂其市之為甚大,販夫販婦所得纖微,至夕而罷,故「夕」 為主。
「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賈, 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師》蒞焉而聽,大治大訟。胥師、 賈師涖于介次而聽,小治小訟。
鄭鍔曰:「先儒之說,謂市在一院之內則宜有門,市者以時入門,市胥執鞭度以守之,市之群吏上旌以令之,市師是時入于思次,胥師、賈師入于介次,有訟則聽之,所謂平旦側肩而入者,敢冒法慢吏而罔市利哉?鞭度者,無刃之殳,繫鞘于上則為鞭,因其長刻尺寸則為度。爭門者則執鞭以威之,爭長短者則執度」 以齊之,物一而用二,又因以禁戢焉。群吏則自胥師以下,各平其列肆,使有分界而不爭。展省其貨之成否,使中度而不罔利。肆定物成,乃奠價之高下,而揭析羽之旌于思次以令市,使人望而知其當市也。利之所在,皆有貪得之心。上旌之次,其名曰「思」 ,使之見利而思義耳。市師涖此,所以聽大治大訟,則亦宜先致思歟。若夫胥師、賈師,雖市小吏,而小治小訟,亦于介次而聽之。言「介」 則知思之為大,言「思」 則知介者思之次也。市師聽治訟之大,胥師、賈師聽其小,豈非「大事從其長,小事則專達」 歟?
凡萬民之期于市者,《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各于其 地之敘。
黃氏曰:辟,法也。布,泉也。四方之布雜至必于是。攷法,非法不用。賈誼曰:「錢法不立。」 鄭曰:「攷實諸泉入。」 其意當如是 。王昭禹曰:「辟布者,謂犯法所罰之布 。」 黃氏曰:「度量者,官為之式,揭以示民,使凡為斗、斛、丈、尺者,取法於此也。」 鄭言「若今處斗、斛及丈尺」 ,恐亦以此 。賈氏曰:「敘則諸物行肆之所。」
凡得貨賄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舉之。
鄭康成曰:「得遺物者亦使置其地,貨於貨之肆,馬於馬之肆,則主求之易也。三日而無識認者,舉沒入官。」
凡治市之貨賄、六畜、珍異,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 使亡,靡者使微。
鄭鍔曰:「貨賄之為用,六畜之為養,珍異之為玩,懋遷其有無,雖資於商賈,作法以低昂,實本公上。」 鄭司農曰:「亡者使有無,此物則開利其道使之有。」
鄭康成曰:利,利於民謂物實厚者。害,害於民,謂
物行苦者,使有使阜,起其賈,徵之,使亡使微,抑其賈,卻之侈靡細好,使富民好奢,微之而已 。李景齊曰:「先王因物之盈虛善否,適時而為之低昂,不惟使之有無相通,亦習俗所係,不可不正。」
凡通貨賄,以璽節出入之。
黃氏曰:「璽節掌於司關,貨出入皆司關受之,入達於市,出達於其所至,此市政也,故見於《司市職》。」 貨之出內,必有司關之關節。王之司市,邦國之司市,不自為出內,鄭言非也 。王昭禹曰:「貨賄用璽節以防其欺,出自市達於門關,入自門關達於市。」
國凶、荒、札喪,則市無征而作布。
鄭鍔曰:「凶荒札喪之際,民方困阨,苟市有征則物貴而民重困,故市無征。當是時民困於財,錢不乏則民蘇,故宜鑄作布泉也。周景王時鑄大錢。單穆公曰:『古者天降災戾,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救民,卒鑄大錢以勸農,贍不足,百姓蒙利焉。然則凶荒札喪而作布,乃救患之一術 』。」 陳及之曰:「市既無征則物聚多,物」 多則錢重,錢重則物反輕,非所以便商賈也。作布則物雖多而錢不重,商賈獲其利則來者多矣。
凡市偽飾之禁,在民者十有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賈 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
鄭鍔曰:「市者姦偽淵藪,利之所在,有禁以禁之則不敢為,有刑以刑之則不敢犯,禁莫先於偽飾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