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6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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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國之用非止於喪祭,而以喪祭為重 。四明沈氏曰:「古之理財者,論天而不論人,圖遠而不圖近。今之理財者,立為一定之法,而不計天時之如何。以無常之天時,而應有常之供賦,民何得不窮哉?圖於目前不暇給之計,而不計後日水旱之如何,以不可測之水旱,而處以苟簡倉卒之調度,國何得不困哉?此冢宰」 所以待歲之杪而始制國用,而不敢立為一定之法。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而不敢止為目前之計也。

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喪用三 年之仂。喪、祭用不足曰暴,有餘曰浩。祭豐年不奢,凶 年不儉。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 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 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 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

「喪大事,故用三歲之什一。」暴猶耗也,浩猶饒也。不奢不儉,常用數之仂也。民無食菜之饑色,天子乃日舉以樂侑食。物被殘暴則虛耗,故云「暴猶耗」也。浩者是多大之義,故云「浩猶饒也。」「凶旱」,謂凶荒遭旱也。「水溢」,謂水汎溢。若貯積滿九年之後,則腐壞,當隨時給用也。集說長樂劉氏曰:「以三年之仂共於喪祭,斯亦足矣。踰禮越中,殘暴其物,俾有不足者,故曰暴也。儉於禮而不盡其財,故曰『浩浩,謂財有餘而禮不足也』。」 嚴陵方氏曰:「《易》言大衍之數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蓋扐者指間也,揲著而四分之奇則歸之於指間故也。此所謂仂,亦四分之一爾。數之仂,則一年」所用四分之一也;三年之仂,則三年所用四分之一也。祭之用數而寡,故用一年之仂;喪之用疏而多,故用三年之仂。亦各稱其宜而巳。喪三年不祭,則不以吉事干凶禮也。唯祭天地社稷,則不以所親廢所尊也。 馬氏曰:「禮之厚薄,與年之上下,豐年則用豐年之仂,凶年則用凶年之仂。豐年而加於」仂之外,則謂之「奢。」凶年而略於仂之內,則謂之「儉」,乃所以與年之上下也。

國用部總論一

《易經》。

《節卦》

《彖》曰:「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程傳聖人立制度以為節,故能不傷財害民,人欲之無窮也。苟非「節以制度」,則侈肆至於傷財害民矣。本義《極言節道》,大全建安丘氏曰:「聖人體節之義,立為制度,量入為出,無過取,無泛用,有損己益人之實,而無剝下奉上之事,故不傷財則不害民矣。」

《繫辭下傳》

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大全平庵項氏曰:「財者百物總名,皆民之所利也。《正辭》謂殊貴賤使有度,明取予使有義,辨名實使有信,蓋利之所在,不可不導之使知義也。」

禮記

《大傳》

庶民安,故「財用足」;財用足,故「百志成。」

孔疏上無淫刑濫罰,則民手足有所措,各安其業,故財用得足也。「百姓足,君孰與不足?」天下皆足,君及民人,百志悉成,是謂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禮節,風俗於是而成,所以太平告成功也。集說嚴陵方氏曰:「有愛人之心則刑不濫,故庶民安其生而樂其業,則農者生財於田野,商者通財於道路而足以致其用,故養生送死無憾而百志成也。」東萊呂氏曰:「庶民安,謂民有定居而上不擾之,則可以生殖財用。上既愛下,下亦愛上,此是第一件。其次歡欣奉上,樂輸其財,和氣感召則時和歲豐,萬物盛多,財用」足,故「百志成」者,雖有此志,而無財以備禮,則志不成。財用既足,則祭祀合族,皆可舉矣。所謂「萬物盛多,能備禮」也。

《少儀》

國家靡敝,則車不雕幾,甲不組縢,食器不刻鏤,君子 不履絲屨,馬不常秣。

鄭注靡敝,賦稅亟也。雕,畫也。幾附纏為沂鄂也。組縢,以組飾之及紟帶也。《詩》云:「公徒三萬,貝冑朱綅。」亦鎧飾也。孔疏此一節明國家靡敝減省之禮。君造作侈靡,賦稅煩急,則物凋敝。或以靡為糜,謂財物糜散凋敝。車不雕畫漆飾以為沂鄂,甲不用組以為飾及紟帶,紟帶,謂以組連甲及為甲帶。鄭以紟帶解經「縢」字。縢,約也,引《詩魯頌閟宮》文。「貝胄」,謂以貝飾胄,朱綅綴之也。絲屨,謂絇繶純之屬,不以絲飾之。集說山陰陸氏曰:「言國家靡敝,則所乘、所衛、所養、所履、所御皆貶。」 嚴陵方氏曰:「幾,微也。雕刻以微為工。組猶纓之用組,縢猶籩之有縢,皆所以約而緘之,因以為車飾食器。若木者為刻,金者為鏤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