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6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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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和糝不蓼。

此言進飯之宜。蝸,與螺同。菰,雕胡也。脯羹,折脯為羹也。稌,稻折稌,謂細折稻米為飯也。此五羹者,宜以五味調和米屑為糝,不須加蓼,故云「和糝不蓼。」

濡豚包,苦實蓼。濡雞,醢,醬實蓼。濡魚,卵,醬實蓼。濡鱉, 醢,醬實蓼。

濡讀為胹,烹煮之也。胹豚者,包裹之以苦菜,而實蓼於腹中。此四物皆以蓼實其腹而煮之也。卵醬,魚子為醬也。三物之用醬,蓋以調和其汁耳。

腶脩,蚳,醢,脯,羹,兔醢,麋膚,魚醢,魚膾,芥醬,麋腥,醢醬, 桃,諸,梅,諸卵,鹽。

腶脩見前。蚳醢,以蚍蜉子為醢也。謂食腶脩者,以蚳醢配之。食脯羹者,以兔醢配之。餘倣此。麋鹿之大者,膚切肉也。麋腥生麋肉也。諸菹也。桃梅皆為菹,藏之。欲藏,必令稍乾,故《周禮》謂之乾䕩。食之則和以卵鹽,大鹽形似鳥卵,故名卵鹽也。《大全》。長樂劉氏曰:「二十有六物,士庶不可得而備之也。其偶有者,則如此法以制之。凡為人子婦者,預當知之。

凡食齊視春時,羹齊視夏時,醬齊視秋時,飲齊視冬 時。」

陳注飯宜溫,羹宜熱,醬宜涼,飲宜寒也。大全嚴陵方氏曰:「食齊,則黍稷稻粱之類是也。羹齊,則雉兔雞犬之類是也。醬齊則醯醢齏葅之類是也。飲齊則水漿醴涼之類是也。」

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鹹,調以滑甘。」

陳注「多其時。」所以養氣也。四時皆調以滑甘。象土之寄歟。

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鴈宜麥,魚宜菰。

上云「折稌、犬羹、兔羹」 ,此云「牛宜稌」 者,上是人君燕食,以滋味為美,此據尊者正食而言也。

春宜羔豚膳膏薌,夏宜腒鱐膳膏臊,秋宜犢麛膳膏 腥,冬宜鮮羽膳膏羶。

牛膏薌,犬膏臊,雞膏腥,羊膏羶。如春時食羔豚,則煎之以牛膏。餘倣此。腒,乾雉,鱐乾,麛子鮮生魚羽鴈也。舊說此膳所宜,以五行衰王相參,及方氏燥、濕、疾、遲、強、弱之說,今皆略之。《大全》。嚴陵方氏曰:「羔、豚、羊、豚之小者,方春品物之小,故以小者為宜;腒、鱐、雉、魚之乾者,方夏物有餒敗之患,故以乾者為宜也。秋則物成而可嘗之時,故雖犢與麛皆得以嘗之。冬則物眾而可進之時,故雖飛與潛者皆得以進之矣。」正義「牛,中央土,春水王,木盛則土休廢。用休廢之膏,故用牛膏也。犬,西方金,夏火王則金休廢。雞,東方木,秋金王則木休廢。羊,南方火,冬水王,則火休廢。」《周禮庖人》文與此同。鄭彼注云:「羔、豚,物生而肥;犢與麛,物成而克;腒鱐,暵熱而乾,魚、鴈,水涸而性定。此八物者,得四時之氣尤盛,為人食之弗勝,是以用休廢之脂膏,煎」和膳之義與此同。

牛脩鹿脯,田豕脯,麋脯麇脯。麋鹿田豕,麇皆有軒,雉 兔皆有芼。

陳注《皆有軒》者,言此等非但為脯,又可腥食,腥食之時,皆以藿葉起之而不細切,故云「皆有軒。」牛惟可細切為膾,不宜大切為軒。「皆有芼」者,雉羹、兔羹皆有芼菜以和之。軒讀為憲,謂藿葉切也。

爵鷃蜩范,芝栭,蔆椇,棗栗榛柿,瓜,桃李,梅杏,楂,梨薑 桂。

蜩,蟬范蜂芝,如今木耳之類。栭,小栗,蔆芰也。椇形似珊瑚,味甜美,一名白石李。自牛脩至此三十一物,皆人君燕食所加庶羞也。《周禮》:天子羞用百有二十品,記者不能次錄。

大夫燕食,有膾無脯,有脯無膾。士不貳羹胾,庶人耆 老不從食。

「若朝夕常食」 ,則下二羹食,自諸侯以下至於庶人,無等。

膾:「春用蔥,秋用芥;豚春用韭,秋用蓼,脂用蔥,膏用薤, 三牲用藙,和用醯,獸用梅。」

芥,芥醬也。肥凝者為脂,釋者為膏。三牲,牛、羊、豕也。藙,茱萸也。「和用醯」,以醯和三牲也。「獸用梅」,以梅和獸也。《大全》。嚴陵方氏曰:「蔥以氣達為匆,芥以味辛為介,春物方生,故宜食性之匆者,秋物方成,故宜食性之介者,故膾用二物以和之。韭性溫而生能久,蓼味辛而氣能散,溫而生,固春所宜也,辛而散,固秋所宜也,故豚用二物以和之。《三牲》肉體之大者,氣之所聚,不能無毒,故用藙之辛以散其毒焉。凡物未始無毒,三牲必散」之者,以肉體特大故也。芥蓼之味非不辛,然必用藙者,能殺蟲故也。「和用醯」,謂三牲也。醯與梅皆酸,和之以此,所以收其味。牲用醯,獸用梅者,亦各以其類而已。

鶉羹「雞羹鴽釀之蓼。魴鱮烝雛燒,雉薌無蓼。」

陳注鴽不為羹,惟烝煮而已,故不曰羹。此三味,皆切蓼以雜和之,故曰「釀之。」蓼魴鱮二魚,烝而食之,故曰「魴。」鱮烝,雛鳥之小者,燒熟然後調和,故云「雛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