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1 (1700-1725).djvu/11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者,必遭其睡也;使宋王而寤,子為粉矣。」 《說苑》墨子謂滑釐曰:「今凶年,有欲與子隨侯之珠」者, 曰:「不得賣也以為飾。」又欲與子鍾粟者,曰:「得珠不得 粟。不得珠,得粟,子將何擇?」滑釐曰:「粟可取也。」

《韓子》:「楚人有賣其珠於鄭者,為木蘭之櫃,薰桂椒之 櫝,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翡翠。鄭人買其櫝而還 其珠。」此可謂善賣櫝矣,未可謂善「鬻珠」也。

《三秦記》:「始皇冢中以夜光珠為日月,殿懸明月珠,晝 夜光明。」

《宋書符瑞志》:漢高帝父曰劉執嘉。執嘉之母夢赤鳥 若龍戲己而生執嘉,是為太上皇帝母名含始,是為 昭靈后。昭靈后游於洛池,有玉雞銜赤珠,刻曰「玉英, 吞此者王。昭靈后取而吞之。又寢於大澤,夢與神遇, 是時雷電晦冥,太上皇視之,見蛟龍在其上,遂有身 而生季,是為高帝。」

《述異記》:「高祖斬白蛇,劍上有七采珠,九華玉為飾,雜 廁五色瑠璃為匣。劍在室,光景猶照於外也。」 《漢書。張良傳》:「漢元年,沛公為漢王王巴蜀,賜良金百 鎰,珠二斗。良具以獻項伯。」

《列仙傳》:「朱仲者,會稽市販珠人也。高后時募三寸珠, 乃詣闕上之。珠好過度,賜五百金。魯元公主私以七 百金從求之,仲獻四寸珠,送闕下。既去,景帝時復獻 三寸珠數十枚,去不知所之。」

《列女傳》:「珠崖令卒官,妻息送喪歸。漢法,內珠入關者 死,妻棄其係臂珠,男年九歲,好而取之,置其母鏡奩 中,母不知也。至關,吏搜索得珠,問誰當坐者,前妻子 初曰:『初當坐之』。繼母請吏曰:『幸無劾,兒誠不知也,妾 當坐初』。又曰:『夫人哀初之孤,欲以活初耳』。因號泣,傍 人莫不酸鼻隕涕,關吏執筆不能就一字,乃曰:『母子 有義如此,吾寧坐之,不忍加文。又且相讓,安知孰是』?」 乃棄珠而遣之。

《漢書東方朔傳》:館陶公主近幸董偃,始偃與母以賣 珠為事,偃年十三,隨母出入主家,左右言其姣好,主 召見曰:「吾為母養之。」因留第中。

《洞冥記》:太初三年,起甘泉望風臺,臺上得白珠如花 一枝,帝以錦蓋覆之,如照月矣,因名照月珠,以賜董 偃,盛以瑠璃之筐。 《三輔決錄》:昆明池中有神池,通白鹿原。原人釣魚,綸 絕而去,夢於漢武帝求去鉤。帝明日戲於池,見大魚 銜索,帝曰:「豈夢所見耶?」取而放之。後三日池邊得明 珠一雙,帝曰:「豈魚之報耶?」

《漢書霍光傳》:「光封博陸侯,白太后廢昌邑王。太后被 珠襦,盛服坐武帳中,召昌邑王伏前聽詔。」

《飛燕外傳》:真臘獻萬年蛤、不夜珠,光彩皆若月照人, 無妍醜,皆美豔。帝以蛤賜后,珠賜婕妤。

《漢書王章傳》:「章為京兆,上封事,下廷尉,獄死,妻子皆 徙合浦。大將軍鳳薨後,弟成都侯商復為大將軍輔 政,白上還章妻子故郡。其家屬皆完具,採珠致產數 百萬。」

《後漢書馬援傳》:「援拜零陵太守。初,援在交阯,常餌薏 苡實,軍還載之一車。及卒後,有上書譖之者,以為前 所載還,皆明珠文犀。」

《鍾離意傳》:「意為尚書時,交阯太守張恢坐臧千金,徵 還,伏法。以資物簿入大司農詔,班賜群臣。意得珠璣, 悉以委地,而不拜賜。帝怪而問其故,對曰:『臣聞孔子 忍渴於盜泉之水,曾參回車於勝母之閭,惡其名也。 此臧穢之寶,誠不敢拜』。」帝嗟歎曰:「清乎尚書之言。」乃 更以庫錢三十萬賜意。

《和熹鄧皇后紀》:「殤帝立,尊后為皇太后。時新遭大憂, 法禁未設,宮中亡大珠一篋。太后念欲考問,必有不 辜,乃親閱宮人,觀察顏色,即時首服。」

《順帝紀》:永建四年:「夏五月壬辰,詔曰:『海內頗有災異, 朝廷修政,大官減膳,珍玩不御。而桂陽太守文礱不 惟竭忠宣暢本朝,而遠獻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還 之』。」

司馬彪《續漢書》:扶風人士孫奮,居富而性恡。梁冀認 奮母為其守藏婢,云「盜白珠十斛也。」

《後漢書循吏傳》:「孟嘗為合浦太守,郡不產穀實,而海 出珠寶,與交趾比境,常通商販,貿糴糧食。先時宰守 並多貪穢,詭人採求,不知紀極,珠遂漸徙於交趾郡 界,於是行旅不至,人物無資,貧者死餓於道。嘗到官 革易前弊,求民病利,曾未踰歲,去珠復還,百姓皆反 其業,商貨流通,稱為神明。」

謝承《後漢書》:汝南李敬,少時遷趙相。奴於鼠穴中得 繫珠及璫珥相連,以問主簿,主簿曰:「前相夫人失玉 珠,不知所在,疑其子婦竊之,因去婦。敬送珠付前相, 相慚,乃還去婦。」

豫章黃向辰步路中得珠琪一囊,可直三百餘萬,求 主還之。主欲以半物謝向,向委去,不顧也。

《事文類聚》:「郭況家富,懸明珠於四壁,晝視如石,夜視 如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