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2 (1700-1725).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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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諸侯,以桓信躬蒲璧飾其圭璧,而其臣特瑑之而已。其制既有降殺,則公侯伯之臣何嫌乎圭璋?子男之臣何嫌乎璧琮?又何嫌乎?其制皆八寸,必欲強為六寸四寸之說,況乎諸侯之三采三就、二采再就,而諸臣特二采一就,其尊卑隆殺,固不待辨而明 。趙氏曰:「此是諸侯遣臣覜聘乎王之所執,非是天子使人」 於諸侯所用者。蓋天子有事,諸侯遣卿大夫來聘,遂執此以見王。然上公以九為節,而曰八寸者,蓋璧琮九寸,諸侯以享天子,此諸侯之臣不得用本君玉等而降之為八寸也。據《行人》注「二王後用圭璋五等,諸侯用璧琮」 ,諸侯之臣降一等,子男之臣不得同本君,則用琥璜。以此知《玉人》圭、璋、璧、琮是五等之諸侯所執。至五等諸侯之臣,唯上公臣執此八寸,其餘則殺,而子男之臣則執琥璜,《經》不言二王舉尊以見卑也 。陳用之曰:「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自蒼璧禮天,至於元璜禮北方,此六物之制,本以禮神,而幣亦用之。蓋此六物者,人之所寶,用以為幣,誠足示也。故天子之於諸侯」 ,諸侯上交於天子,與夫諸侯之相為禮咸用焉,即《行人》所謂「以和諸侯之好故」 是也。此言「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 ,則天子使人於諸侯所用以為禮者。瑑謂為之文以飾之,別於禮神之物故也 。王昭禹曰:「於《玉人》言其長之數,以斲玉為器,其制存於《玉人》。於《典瑞》言采就之數,以成器,然後設飾」 以為用,其禮成於《典瑞》。

牙璋,中璋七寸,射二寸,厚寸,以起軍旅,以治兵守。

趙氏曰:「牙璋,謂有鉏牙之飾於琰側,如牙齒參差,而有尖鋒之狀,故曰牙璋。中璋亦然。是牙璋之中樣者,故不言牙而言中,以此發兵,若後世銅虎符發兵之類。軍多則用牙璋,軍少則用中璋,以中對牙,則牙璋大而中璋為小可知。牙有噬齧搏擊之威,如爪牙然。以牙為象,取其能制人而人畏之。璋象陰之成事,兵」 ,陰事也。《詩》以祈父為王之爪牙。祈父,司馬也。兵事正掌於司馬,而謂王之爪牙,與此意同。七寸,其長也。射二寸則邪剡二寸為牙,其下有五寸為體,不琰也。五,中數也。五寸之體,而加以二寸之琰,為七寸,七過中數,豈非取剛過中以為用,有誅戮之象乎 ?王昭禹曰:「事有大小,故有牙璋、中璋之異 。」 鄭鍔曰:「三璋雖異,皆以七寸為度,則射皆二寸,則以地二生火,天七成之,軍旅之事,赫赫炎炎,耀威於天下,使人不敢嚮邇,則取火生成之數也,宜矣 。」 《易氏》曰:「《白虎通》曰:『璋為南方,陽極而生陰,兵陰也。故以起軍旅,以治兵守 』。」 趙氏曰:「以起軍旅,謂發兵必以此為信,言軍旅則必有征誅之事也;以治兵守,則」 用兵守禦去處,以此璋治之,使不失其備,不必有征誅之事也。此與《典瑞》「牙璋以起軍旅,以治兵守」 同,彼不言中璋,互見也。《禮書》引《春秋》「宋司馬請瑞,以命其徒,攻桓氏。」 杜預注曰:「瑞是符節發兵者。」 此事甚親切,在哀公十四年。

駔琮五寸,宗后以為權。

趙氏曰:「駔,注讀為組。」 以玉為琮,方而以組帛繫其鼻,故名為駔。琮,亦如以玉飾豆,即名玉豆;以玉飾案,即名玉案也。五寸,其闊五寸也。權,謂王后以此為稱錘,以稱物之輕重 。鄭鍔曰:「權者,銖、兩、斤、鈞所由生。宗后以組繫五寸之琮以為權,蓋用之於內也。」 然則獻繭、稱絲之用,其以此歟 ?毛氏曰:「玉堅剛之物,用以為器」 ,庶不損壞,因之而麗其灋,則灋亦與傳而無窮。故先王即璧以為度,即琮以為權,然不用圭璋者,權以等物之輕重,宜先平正焉。圭璋上銳而下方,又長而狹,非平正故也。璧雖平正,然中空不可以為鼻,而組無所施。惟琮八方,其中實足以為鼻,故組之為宗后之權 。陳用之曰:「謂之宗后以為權,其繼」 天子,理內治,為天下所宗故也 。《易》氏曰「駔琮以為權」 ,與璧羨起度之意同。蓋璧之體圓而象乎天,琮之體方而象乎地,天地為萬物之所始,而萬物之數莫不取灋於天地,此權所以取乎琮,而度之所以取乎璧也。知璧羨起度,而度不以璧,則知駔琮為權,而權不以琮,是駔琮可以為權之始,不可以為權之用。蓋權之為器,灋度之所自出,而政事係焉。先王慮其制之不存,故託其制於《駔琮》耳。

大琮十有二寸,射四寸,厚寸,是謂「內鎮」,宗后守之。

王昭禹曰:「琮方以象地,故大琮,后以為所守之玉。謂之大琮,則以守內治者,玉莫大於此也。十有二寸,與鎮圭之數同。王繼天而為子,故備天數;后繼天子而致內治,故同於王 。」 鄭鍔曰:「琮本八寸爾,其射二寸,兩旁各射二寸,是為四寸。四寸之射,八寸之琮,此所以十有二寸 。」 鄭康成曰:「射其外鉏牙 。」 賈氏曰:「據八角鋒」 ,故云「鉏牙 。」 趙氏曰:「謂之內鎮者,對天子執鎮圭為內,天子則執鎮以治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