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相」,助也。「宗事」,宗廟之事。
《勗帥》以敬,先妣之嗣,若則有常。
〈註〉勗,勉也。若,猶女也。勉帥婦道,以敬其為先妣之嗣。女之行則當有常深戒之。《詩》云:「大姒嗣徽音。」〈疏〉釋曰:云「以敬其為先妣之嗣」者,謂婦人入室,使之代姑祭也。《詩》·「大姒嗣徽音」者,《大雅文王》詩。大姒者,文王妃嗣。繼。徽,美也。娶大姒,明以繼先妣美音也。引之者,證敬其為先妣之嗣也。
子曰:「諾。唯恐弗堪,不敢忘命。」
賓至,擯者請,對曰:「吾子命某,以茲初昏,使某將,請承 命。」
〈註〉賓,婿也。命某某,婿父名茲,此也。將,行也,使某行昏禮來迎。〈疏〉釋曰:命某者,是婿自稱父,以對擯者也。使某者,是婿名,故不言也。
對曰:「某固敬具以須。」
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毋違命!」
〈註〉夙,早也。早起夜臥。命舅姑之教命。古文毋為無〈疏〉釋曰:上送女之時,父母俱戒訖,今此記父又云此戒者,當同是送女時并有此戒,續成前文。庶母所戒亦然,以前後語時不同,故記人兩處記之。但父戒之使無違舅命,母戒之使無違姑命,故父云命,母云戒也。若然,此註有云「命舅姑之教,命」有「姑」字者,傳寫誤也。云「古文毋為無不從」者,以許氏《說文》「毋為禁辭」,故從《經》,今文毋為正也。
母施衿《結帨》,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
〈註〉帨,佩巾。〈疏〉釋曰:宮事,謂姑命婦之事,若《內宰職》云「后教六宮」婦人稱宮故也。
庶母及門內施鞶,申之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聽, 宗爾父母之言。夙夜無愆,視諸衿鞶。」
〈註〉庶母,父之妾也。鞶,鞶囊也。男鞶革,女鞶絲,所以盛帨巾之屬,為謹敬申重也。宗,尊也。愆,過也。諸,之也。示之以衿鞶,皆託戒使識之也。不示之以衣笄者,尊者之戒,不嫌忘之。「視」乃正字,今文作「示」,俗誤行之。〈疏〉釋曰:云「男鞶革,女鞶絲」者,《內則》文男女用物不同,故并引男子鞶革,於經無所當也。云「所以盛帨巾之屬,為謹敬」者,按《內則》云:「箴管線纊,施鞶袠。」鄭云:「鞶袠言施」,明為箴管線纊有之,是鞶以盛帨巾之屬。此物所以供事舅姑,故云謹敬也。云「不示之以衣笄者,尊者之戒,不嫌忘之」者,前文父戒以衣笄,此經母施衿結帨,庶母直示之以衿鞶,不示以衣笄,故鄭決之也。云「視乃正字,今文作示,俗誤行之」者,按《曲禮》文,「童子常視毋誑」,註云:「視,今之示字。」彼註破視從示,此註以視為正字,以示為俗誤不同者,但古文字少,故眼目視瞻與以物示人皆作視字,故此註云視乃正字,今文作示,是俗人以今示解古視,故云誤也。彼註云「視今之示字」者,以今曉古,故舉今文示而言,兩註相兼乃具也。
宗子無父,母命之,親皆沒,己躬命之。
〈註〉宗子者,適長子也。命之、命使者,母命之,在《春秋》紀「裂繻來逆女」是也。躬猶親也。親命之,則「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是也。言宗子無父,是有有父者。禮:七十老而傳,八十齊喪之事不及。若是者,子代其父為宗子。其取也,父命之。〈疏〉釋曰:云「宗子者,適子也」者,按《喪服小記》云:「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大宗、小宗皆是適妻所生長子也。云「命之,命使」者,謂納采已下至請期五者,皆命使者也。云「母命之,在《春秋》,紀裂繻來逆女是也」者,按隱二年經書秋九月,紀裂繻來逆女,《公羊傳》曰:「裂繻者何?紀大夫也。」何以不稱使?《昏禮》不稱主人,何休云:「為養廉遠恥也。」又云:「然則曷稱?稱諸父兄師友?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則其稱主人何?辭窮也。辭窮者何?無母也。」休註云:「禮,有母,母當命諸父兄師友,稱父兄師友以行。宋公無母,莫使命之。辭窮,故自命之。自命之,則不得不稱使。」又云:「然則紀有母乎?曰有。」「有則何以不稱母?母不通也。」休註云:「禮,婦人無外事」,但得命諸父兄師友,稱諸父兄師友以行耳。母命不得達,故不得稱母。通使文,所以遠別也。服註亦云:不稱主人,母命不通,故稱使。婦人無外事。若然,直命使子之父兄師友。使命使者,不自親命使者。此註云「命之命使者」,似母親命者,鄭略言之,其實使子父兄師友命使者也。云「躬猶親也,親命之」,則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是也者,成八年文。義取《公羊傳》,如向說,舉納幣,其餘使親命之也。云「宗子無父」至「不及」者,按《曲禮》「七十曰老而傳」註云:「傳家事在子孫,是謂宗子之父。」又《王制》云:「八十齊喪之事弗及也。」註云:「八十不齊,則不祭也。子代之祭,是謂宗子不孤。」二者皆是,宗子有父,雖主家事,其昏事則父命使者也。
《支子》則稱其宗。
〈註〉支子,庶昆弟也。稱其宗子,命使者。〈疏〉釋曰:云「稱其宗」者,謂命使者當稱宗子以命之,以大小宗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