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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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降」 ,無尊降故也。

庶婦:

夫「將不受重」者。經云:「於支庶舅姑,為其婦小功。」鄭云:「夫將不受重。」則若《喪服小記》註云:「世子有廢疾,不可立,而庶子立,其舅姑,皆為其婦小功。」則亦兼此婦也。

君母之父母,從母。

「君母」,父之適妻也。「從母」,君母之姊妹。此亦謂妾子為適妻之父母及君母姊妹,如適妻子,為之同也。

《傳》曰:「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則不敢不從服。君母不在, 則不服。」

「不敢不服」者,恩實輕也。凡庶子為君,母如適子。云「不敢不從服」者,言無情實,但畏敬,故云不敢不從服也。云「君母不在」者,或出或死。云「如適子」者,則如適妻之子。君母在,既為君母父母,其己母之父母或亦兼服之。若《馬氏義》,君母不在,乃可伸矣。

「君子子為庶母慈己」者。

《君子子》者,大夫及公子之適妻子。鄭云:「君子子者,大夫及公子之適妻子」者,《禮》之通例。云君子與貴人,皆據大夫已上公子,尊卑比大夫,故鄭據而言焉。又國君之子,為慈母無服,士又不得稱君子,亦復自養子無三母具,故知此二人而已。必知適妻子者,妾子賤,亦不合有三母故也。

《傳》曰:「君子子者,貴人之子也。」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 慈己加也。

云君子子者,則父在也,父沒則不服之矣。以慈己加,則君子子亦以士禮為庶母緦也。《內則》云:「異為孺子,室於宮中,擇於諸母與可者,必求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母,皆居子室,他人無事不往。」又曰:「大夫之子有食母,庶母慈己者」,此之謂也。其不慈己,則緦可矣。不言師保慈母,居中服之可知也。「《為庶母何以小功也》發問」者,以諸侯與士之子皆無此服,唯此貴人,大夫與公子之子猶有此服,故發問也。

緦麻三月者。

緦,麻布衰裳而麻絰帶也。不言衰絰,略輕服,省文。此章五服之內,輕之極者,故以緦如絲者為衰裳,又以澡治莩垢之麻為絰帶,故曰緦麻也。「三月」者,凡喪服變除,皆法天道,故此服之輕者,法三月一時天氣變,可以除之,故三月也。云「緦麻布衰裳」者,緦則絲也。但古之「緦」、「絲」字通用,故作緦字,直云「而麻絰帶」也。案上《殤小功章》云「澡麻絰帶」,況緦服輕,明亦澡麻可知。云「不言衰絰,略輕服,省文」者,據上殤小功言絰帶,故成人小功於此緦麻有絰帶可知,故云略輕服,省文也。

《傳》曰:「緦者,十五升抽其半,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曰緦。」

謂之緦者,治其縷,細如絲也。或曰:「有絲,朝服用布,何衰用絲乎?」抽猶去也。《雜記》曰:「緦冠繰纓,

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

「族曾祖父」者,曾祖昆弟之親也;「族祖父」者,亦高祖之孫,則高祖有服明矣。此即《禮記大傳》云「四世而緦,服之窮也」,名為四緦麻者也。云「族曾祖父母」者,己之曾祖親兄弟也;云「族祖父母」者,己之祖父、從父昆弟也。云「族父母」者,己之父、從祖昆弟也。云「族昆弟」者,己之三從兄弟,皆名為族。族,屬也。骨肉相連屬,以其親盡,恐相疏,故以族言之耳。此四緦麻又與己同出,高祖已上至高祖為四世,旁亦四世。旁四世既有服,於高祖有服明矣。鄭言此者,舊有人解見《齊衰三月章》,直見曾祖父母,不言高祖,以為無服,故鄭從下鄉上推之,高祖有服可知。

庶孫之婦,庶孫之中殤。

庶孫者成人大功,其殤中從上,此當為下殤言「中殤」者,字之誤爾。又諸言「中」者,皆連「上下」也。

從祖姑姊妹適人者,報從祖父、從祖昆弟之長殤。

不見《中殤》,「中從」下。此一經皆本服小功,是以此經或出適,或長殤降等皆緦麻。云「不見中殤,中從下」者,以其小功之殤,中從下故也。其云「從祖父長殤」,謂叔父者也。

外孫:

「女子」,子之子。云「外孫」者,以女出外適而生,故云「外孫。」

從父昆弟姪之下殤、夫之叔父之中殤、下殤。

言「中殤」者,中從下。從父昆弟成人大功,長殤在小功,故下殤在此章也。姪者為姑之出降,大功,長中殤,小功,故下殤在此也。夫之叔父成人大功,長殤在小功,故中下殤在此以下傳言之。婦人為夫之族類,大功之殤,中從下,故鄭據而言之也。

從母之長殤報。

「從母」者,母之姊妹,成人小功,故《長殤》在此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