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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四十四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八

  周八儀禮士虞禮

禮儀典第四十四卷

喪葬部彙考八

周八

按儀禮士虞禮特豕饋食

《虞》,安也。士既葬其父母,迎精而反,日中而祭之於殯宮以安之。饋,猶歸也。自此盡「南順」,論陳鼎鑊祭器、几筵等之事。案《左氏傳》云:「卜日曰牲」,是以《特牲》云牲。大夫以上稱牲,亦稱牢,故云少牢。此虞為喪祭,又葬日虞,因其吉日,故略無卜牲之禮,故指豕體而言。虞牲皆言牲者,記人之言,不依常例故也。然《少牢》云:「司馬刲羊,士擊豕」,不言牲者,據殺時須指事而言,亦非常例也。云「饋猶歸」者,謂以物與神及人皆言饋,是以此虞及《特牲》《少牢》皆言饋。《坊記》云:「父母在,饋獻不及車馬。」是生死皆言饋。又云:「饋者,上下通稱,故祭祀於神而言饋。」

側《亨》于廟門外之右,東面。

《側》:「亨」,亨,一胖也。「亨」於爨用鑊,不於門東,未可以吉也。是日也,以虞易奠祔,而以吉祭易喪祭。鬼神所在則曰「廟」,尊言之。云「側亨,亨一胖也。」知者,案吉禮皆全,左右胖皆亨,不云側。此云「側亨」,明亨一胖而已。必亨一胖者,以其虞不致爵,自獻賓已後,則無主人、主婦及賓已下之俎,故惟亨一胖也。若然,《特牲》亦云「側殺」者,彼雖亨左右胖,少牢二,特牲一,故以一牲為側,各有所對故也。云「亨於爨用鑊」者,亦案《少牢》有羊鑊,故亨在鑊。云「不於門東,未可以吉也」者,以虞為喪祭,不於門東,對《特牲》吉禮鼎鑊皆在門東,此云門外之右,是門之西,未可以吉也。云「是日也,以虞易奠祔,而以吉祭易喪祭」,皆《檀弓》文。云是日為葬日,日中而虞易去奠,以死事之故,立尸而祭之。云「祔而以吉祭易喪祭」者,案下記云「三虞卒哭,他用剛日」,亦如初日哀薦成事。鄭注引《檀弓》文:「葬日中而虞,不忍一日離也。是日也,以虞易奠,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喪祭。」如是則卒哭即是吉祭。而鄭此注云「祔為吉祭」者,卒哭對虞為吉祭,卒哭比祔為喪祭,故下記云:「卒哭祭乃餞」云:「尊兩甒於廟門外之右,少南,洗在尊東南,水在洗東,篚在西。」注云:「在門之左,又少」南,則鼎鑊亦在門左。以此知卒哭對虞為吉祭也。又云「明日以其班祔,用專膚為折俎,取諸脛膉」,其他如饋食是。祔,乃與《特牲》吉祭同,以祔為吉祭,是以云祔,而以吉祭易喪祭也。云「鬼神所在」,則云「廟,尊言之」者,對時廟與寢別。今雖葬,既以其迎魂而反,神還在寢,故以寢為廟,虞於中祭之也。

魚腊爨亞之北上。

爨竈。上豕爨在門右,東面。此魚腊各別鑊,言「北上」,則次在豕鼎之北。而云「爨竈」者,周公經為爨,至孔子時為竈,故王孫賈問孔子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是前後異名,故鄭舉後決前也。

饎爨在東壁西面。

《炊黍稷》曰:「饎饎北上,上齊於屋宇,於虞有亨,饎之爨彌吉。」以三鑊在西方,反吉。案《特牲》云:「主婦視饎爨於西堂下,宗婦主之,在西方。」今在東,亦反吉也。《少牢》「廩爨在饔爨之北,在門外」者,是大夫主之。廩人掌男子之事,故與牲爨同在門外東方也。

設洗於西階西南,水在洗西,篚在東。

反吉也。亦當西榮南北以堂深。如其上文,「設爨」反吉,此亦反吉。又上下篇吉時設洗,皆當東榮,南北以堂深。今在西階西南,亦當西榮,南北以堂深可知也。

尊于室中北墉下,當戶,兩甒醴酒,酒在東,無禁,幂用 絺布,加勺,南枋。

「酒在東」,上醴也。絺布,葛屬。云「酒在東上,醴也」者,醴法上古,酒是人所常飲,故在東。吉禮元酒在酒上,今以喪祭禮無元酒,則醴代元酒在上,故云上醴也。

素几葦席,在西序下。

有几始鬼神也。經「几,席具有。」注唯云几者,以其大斂奠時已有席,至此虞祭乃有几故也。

苴,刌茅長五寸,束之,實於篚,饌於西坫上。

苴,猶藉也。此苴而云藉祭,故《易》云:「藉用白茅,無咎。」

饌兩豆、菹、醢於西楹之東,醢在西,一鉶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