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後之事,故下文云「不綏祭」 之等,是記異者之節也。
不綏祭,無泰羹,湇胾從獻。
〈注〉不綏言獻,記終始也。事尸之禮,始於綏祭,終於從獻。「綏」當為「墮。」〈疏〉此四事皆為尸,是以上文有尸者。云迎尸而入,祝命佐食綏祭,有泰羹,湇自門入,設于鉶南,胾四豆,設于左。又尸食之後,主人獻之後,賓長以肝從,主婦亞獻,賓長以燔從,賓長獻後亦如之。無尸,闕此四事,自羹已下三事,皆蒙「無」字解之也。云「不綏言獻,記終始也」者,以見綏無尸,具陳四事。凡祭禮,以獻為終,舉終以見始,亦得為義。今不但言獻,記其終始,具言四事者,欲明始於綏祭,終於從獻,故鄭即云事尸之禮,始於綏祭,終於從獻者,故具言之。云「綏當為墮」者,《周禮守祧職》云「既祭,藏其墮字為正」,取減為義。
主人哭出復位。
〈注〉於《祝》,祝卒。〈疏〉謂祝。祝卒,無尸可迎。既無上四事,主人遂即哭出,復尸外東面位也。
祝闔牖戶,降復位于門西。
〈注〉門西北面位也。〈疏〉《鄭》此及下注皆云「復位者,門西北面位」者,據上文尸出,祝反入門左,北面復位也。
男女拾踊三。
〈注〉拾,更也。《三更踊》。〈疏〉凡言「更踊」者,主人踊,主婦踊,賓乃踊。三者三,為拾也。
如食間。
〈注〉「隱之如尸」,一食九飯之頃也。〈疏〉「隱之」者,謂闔牖戶也,九飯之頃時節也。
祝升,止哭聲。三,啟戶。
〈注〉聲者,噫歆也,將啟戶,警覺神也。今文啟為「開。」〈疏〉云「聲者,噫歆也」者,若《曲禮》云:「將上堂,聲必揚。」故云「將啟戶,警覺神」也。
主人入。
〈注〉《親之》。〈疏〉云「親之」者,《啟牖》嚮是親之事。「主人無事而入」者,是主人親至神所恭敬之事也。
祝從啟牖鄉如初。
〈注〉牖,先闔後啟,扇在內也。《鄉牖》一名也。如初者,主人入,祝從在左。
主人哭出復位。
〈注〉堂上位也。〈疏〉案下文云「宗人詔降如初」,注云:「詔主人降之。」乃降堂,明此復位者,復堂上東面位也。
卒徹,祝佐食降位。
〈注〉祝復門西北面位,佐食復西方位,不復設西北隅者,重閉牖戶,褻也。
宗人,詔降如初。
〈注〉初贊闔牖戶,宗人,詔主人降之。〈疏〉此降謂禮畢降堂也。上經云:「贊闔牖戶,主人降,賓出。」注云:「宗人詔主人降。」彼謂降堂,故鄭知此云「如初」,亦如上經詔降也。
《始虞》用柔日。
〈注〉葬之日,日中虞,欲安之,柔日陰,取其靜。〈疏〉自此下盡「哀薦成事」,論初虞、二虞、三虞、卒哭,明三者之祭饗神辭及用日不同之事。云「葬之日日中」者,上文云「日中行事」是也。葬用丁亥,是柔日。葬始虞用日中,故云始虞用柔日也。
曰:「哀子某哀顯相夙興,夜處不寧。」
〈注〉曰:辭也。祝祝之辭也。喪祭稱哀,顯相助祭者也。顯,明也。相,助也。《詩》云:「於穆清廟肅雍。顯相不寧,悲思不安。」
敢用絜牲剛鬣。
〈注〉敢昧冒之辭。《豕》曰「剛鬣。」〈疏〉「敢,昧冒之辭」者,凡言「敢」者,皆是以卑觸尊,不自明之意,故云昧冒之辭。云「豕曰剛鬣」者,下《曲禮》文。
《香合》。
〈注〉黍也。大夫士於黍稷之號,合言普淖而已。此言「香合」,蓋記者誤爾。辭次黍,又不得在「薦」上。〈疏〉案下《曲禮》云「黍曰香合,粱曰香箕,稷曰明粢」是也。
嘉薦普淖。
〈注〉嘉薦,菹醢也。普淖,黍稷也。普,大也。淖,和也。德能大和,乃有黍稷,故以為號云。〈疏〉言「故言為號云」者,鄭以意解之,無正文,故言「云」以疑之。
明《齊溲酒》。
〈注〉明齊,新水也。言以新水溲釀此酒也。《郊特牲》曰:「明水涗齊,貴新也。」或曰:「當為明視,謂兔腊也。」今文曰「明粢,粢稷也。」皆非其次。
哀薦祫事。
〈注〉《始虞》謂之祫事者,主欲祫先祖也。以與先祖合為安。今文曰《古事》。〈疏〉「始虞謂之祫事者,主欲其祫先祖也」者,案《公羊傳》文二年云:「大祫者何?合祭也。合先君之主於大廟。」故此鄭亦以祫為合而言。但三虞卒哭後,乃有祔祭,始合先祖,今始虞而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