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8 (1700-172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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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國之君,廢五廟之重,士庶「匹夫闕烝嘗之禮,習成 頹俗,宜被革正。輒內外參詳,謂宜聽引所上。可依《樂 安王》大功為正,請為《告書》如左,班下內外,以定永制。 普令依承。事可奉行。」詔可。

太元二十一年九月,帝崩。太后制「三年之服」,十月,葬 隆平陵。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太元二十一年秋九月庚申,帝 崩於清暑殿,時年三十五。葬隆平陵。」 按《安帝本紀》, 太元二十一年九月庚申,孝武帝崩。冬十月甲申,葬 孝武皇帝於隆平陵。 按《禮志》,太元二十一年,孝武 帝崩,孝武太后制三年之服。孝武崩,太傅錄尚書 會稽王道子議:「山陵之後,通婚嫁不得作樂,以一期 為斷。」

安帝隆安四年七月太皇太后李氏崩八月葬修平陵

按《晉書安帝本紀》,隆安四年秋七月壬子,太皇太后 李氏崩。八月壬寅,葬文太后於修平陵。 按《孝武文 李太后傳》,「后諱陵容,時為宮人,生孝武帝。孝武帝即 位,尊為淑妃。太元三年進為貴人。九年又進為夫人。 十二年加為皇太妃。十九年尊為皇太后,稱崇訓宮。 安帝即位,尊為太皇太后。隆安四年崩於含章殿。朝 議」疑其服制。左僕射何澄、右僕射王雅、尚書車引孔 安國、祠部郎徐廣等議曰:「太皇太后名位允正,體同 皇極,理制備盡,情理兼申。《陽秋》之義。母以子貴,既稱 夫人,禮服從正。故《成風》顯夫人之號,昭公服三年之 喪。子於父母之所生,體尊義重。且禮祖不厭孫,固宜 追服無屈,而緣情立制,若嫌明文不存,則疑斯從重, 謂應同於為祖母後齊衰三年。」從之。皇后及百官皆 服齊衰期,永安皇后一舉哀。於是設廬於西堂,凶儀 施於神獸門。葬修平陵。

按杜佑《通典》,安帝隆安四年,太皇太后李氏崩。祠部 郎中徐廣議,宜從重,同為祖母服齊衰三年,百官一 周。廣又尋按漢文所生薄太后亡,朝臣亦居重服。太 常殷茂曰:「太皇太后名稱雖尊,而據非正體,主上纂 承宗祖,不宜持重。謂齊服為安。」徐野人云:「若以魯侯 所行失禮者,《左傳》不見譏責。」而漢代持服,與正嫡無 「異。殷太常所上服事,於禮中尋求,俱無明文。然僕之 所言,專據《春秋》也。車引答云:『漢代皆服重,且大體已 定,此當無復翻革耶』?」於是安帝服齊衰三年,百寮並 服周,於西堂設菰廬,神武門,施凶門柏歷。 宋庾蔚 之謂:「《公羊》明母以子貴者,明妾貴賤。若無嫡子,則妾 之子為先立。又子既得立,則母隨貴,豈」謂可得與嫡 同耶?《成風》稱夫人,非禮之正,《穀梁》已自為通。《小記》云: 「大夫降其庶子,其孫不降其父」,此謂凡庶子。故鄭元 云:「祖不厭孫耳」,非謂承祖之重,而可得申其私服也。 庶子為後,不得服其母,以廢祭故也。則己卒,己子亦 不得服庶祖母可知矣。《小記》言「妾不代祭」,《穀梁傳》言 「於子祭於孫」,止此所明凡妾,非謂有加崇之禮者也。 今古異禮,三代殊制。漢魏以來,既加庶以尊號,徽旗 章服,為天下小君,與嫡不異,故可得服重而廟祭傳 祀六代耳,非古有其議也。

元興三年秋七月戊申永安皇后何氏崩八月癸酉祔葬穆帝章皇后於永平陵

按《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按《穆章何皇后傳》:「后諱法 倪,父淮,升平元年八月下璽書,使使持節奉冊立為 皇后。后無子,哀帝即位,稱穆皇后,居永安宮。桓元篡 位,乃降后為零陵縣君,與安帝俱西至巴陵。及劉裕 建義,殷仲文奉后還京都。元興三年崩,年六十六,在 位凡四十八年。」

義熙元年春正月乘輿反正三月帝至自江陵戊戌舉章皇后哀三日臨于西堂

按:《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義熙八年秋八月,皇后王氏崩。九月癸酉,葬僖皇后 于休平陵。

按《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按《安僖王皇后傳》,「后諱神 愛,父獻之,母新安愍公主。后以太元二十一年納為 太子妃。及安帝即位,立為皇后,無子,義熙八年,崩于 徽音殿,時年二十九,葬休平陵。」

義熙十四年冬十二月帝崩。

按:《晉書安帝本紀》,「義熙十四年冬十二月戊寅,帝崩 于東堂,時年三十七。」

恭帝元熙元年春正月葬安帝于休平陵

按《晉書恭帝本紀》:「元熙元年春正月壬辰朔,改元,以 山陵未厝,不朝會。庚申,葬安皇帝于休平陵,帝受朝, 懸而不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