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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四十九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十三

  宋武帝永初三則 少帝景平二則 文帝元嘉四則 孝武帝孝建二則 大明二則

  前廢帝永光一則 明帝泰始一則 泰豫一則 後廢帝元徽二則

  南齊高帝建元四則 武帝永明一則 明帝建武二則 永泰一則 和帝中興一則

禮儀典第四十九卷

喪葬部彙考十三

武帝永初元年冬十月定除喪之制

按《宋書武帝本紀》,永初元年冬十月辛卯,改晉所用 王肅祥禫二十六月儀,依鄭元二十七月而後除。 按《禮志》,宋武帝永初元年,黃門侍郎王淮之議,鄭元 喪制,二十七月而終,學者多云得禮。晉初用王肅議, 祥禫共月,遂以為制。江左以來,唯晉朝施用,縉紳之 士猶多遵元議,宜使朝野一體。詔可。 按《王淮之傳》, 高祖受命,拜黃門侍郎。永初元年奏曰:「鄭元注《禮》,三 年之喪,二十七月而吉。古今學者多謂得禮之宜。晉 初用王肅議,祥禫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遂以為制。 江左以來,唯晉朝施用,縉紳之士多遵元義。夫先王 制禮,以大順群心,喪也寧戚,著自前訓。今大宋開泰, 品物遂理,愚謂宜同即物情,以元義為制。朝野一體, 則家無殊俗。」從之。

永初二年秋九月,晉恭帝崩,葬沖平陵。

按《宋書武帝本紀》,「永初二年秋九月己丑,零陵王薨, 車駕三朝,率百僚舉哀于朝堂,一依魏明帝服山陽 公故事,太尉持節監護,葬以晉禮。」

按《晉書恭帝本紀》:「元熙二年夏六月壬戌,劉裕至于 京師。傅亮承裕密旨,諷帝禪位草詔,請帝書之。帝乃 書赤紙為詔,甲子,遂遜于琅邪第。劉裕以帝為零陵 王,居于秣陵,行晉正朔,車旗服色,一如其舊,有其文 而不備其禮。帝自是之後,深慮禍機。褚后常在帝側, 飲食所資,皆出褚后,故宋人莫得伺其隙。宋永初二」 年九月丁丑,裕使后兄叔度請后。有間,兵人踰垣而 入,弒帝于內房,時年三十六,諡恭皇帝,葬沖平陵。 永初三年夏五月,帝崩。秋七月,葬初寧陵。太后制三 年之服。

按《宋書武帝本紀》,永初三年夏五月,上疾甚,召太子 誡之曰:「檀道濟雖有幹略,而無遠志,非如兄韶有難 御之氣也。徐羨之、傅亮當無異圖。謝晦數從征伐,頗 識機變,若有同異,必此人也。小郤可以會稽、江州處 之。」又為手詔曰:「朝廷不須復有別府,宰相帶揚州可 置甲士千人。若大臣中任要,宜有爪牙以備不祥人 者,可以臺見隊給之。有征討悉配以臺見軍隊,行還 復舊。後世若有幼主,朝事一委宰相,母后不煩臨朝。 仗既不許入臺,殿門要重人可詳給班劍。」癸亥,上崩 于西殿,時六十七。秋七月己酉,葬初寧陵。 按《禮志》, 武帝永初三年,武帝崩,蕭太后制三年之服。漢制, 大行載轀輬車,四輪,其飾如金根,加施組連璧交絡, 四角金龍首銜璧,垂五采,析羽流蘇,前後雲氣,畫帷 裳,𣚛文畫曲蕃長與車等。太僕御駕六白駱馬,以黑 藥灼其身為虎文,謂之「布施。」馬既下,馬斥賣車藏城 北祕宮。今則馬不虎,文不斥賣,車則毀也。自漢霍光、 晉安平、齊王、賈充、王導、謝安、宋江夏王,葬以殊「禮者 皆大輅黃屋,載轀輬車。」

按《文獻通考》宋崔元凱《喪儀》云:「銘旌,今之旐也。天子 丈二尺,皆施跗,樹于壙中。遣車九乘」,謂結草為馬,以 泥為車,疏布。四面有障,置壙四角,以載遣奠牢肉, 斬取骨《脛車》各一枚。

少帝景平元年春二月太皇太后崩三月開別壙祔葬興寧陵

按《宋書少帝本紀》,景平元年春二月丁丑,太皇太后 崩。三月壬寅,孝懿皇后祔葬于興寧陵。 按《孝懿蕭 皇后傳》:后諱文壽,孝穆后殂,孝皇帝聘為繼室。高祖 受晉禪,太后春秋已高,每旦入朝太后,未嘗失時刻。 少帝即位,加崇曰太皇太后。景平元年,崩于顯陽殿, 時年八十一。遺令曰:「孝皇背世五十餘年,古不祔葬。 且漢世帝后,陵皆異處,今可于塋域之內,別為一壙。 孝皇陵墳本用素門之禮,與王者制度,奢儉不同。婦 人禮有所從,可一遵往式。」乃開別壙,與興寧陵合墳。 初,高祖微時,貧約過甚,孝皇之殂,葬禮多闕。高祖遺 旨,太后百歲後不須祔葬。至是故稱后,遺旨施行。 景平二年五月,皇太后廢帝為營陽王,六月崩。 按《宋書少帝本紀》,景平二年夏五月乙酉,皇太后令 曰:「先帝創業弗永,棄世登遐,義符長嗣,屬當天位。不 謂窮凶極悖,一至於此,遠近歎嗟,人神怨怒,社稷將 墜,豈可復嗣守洪業,君臨萬邦。今廢為營陽王,一依 漢昌邑、晉海西故事,奉迎鎮西將軍、宜都王義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