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0 (1700-1725).djvu/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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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引之曰紼。紼,發也,發車使前也。

《懸下壙》曰繂。繂,將也,徐徐將下之也。

《棺束》曰緘,緘,函也,古者棺不釘也。旁際曰「小要」,其要 約小也。又謂之衽。衽,任也,任制際會,使不解也。 送死之器曰「明器。」神明之器,異于人也。

《塗車》,以泥塗為車也。

《芻靈》,束草為人馬靈,名之也。

喪祭曰「奠。」奠,停也,言停久也;亦言「撲奠」,合體用之也。 朔望祭曰「殷奠」,所用殷眾也。

既葬,還祭于殯宮曰「虞」,謂虞樂安神,使還此也。 《又祭》曰「卒哭。」卒,止也,止孝子無時之哭,朝夕而已也。 《又祭》曰「祔祭于祖廟」,以後死孫祔于祖也。

「期而小祥」,亦祭名也。孝子除首絰,服練冠也。祥,善也, 加小善之飾也。

又「期而大祥」,亦祭名也。孝子除縗服,服朝服縞冠,加 大善之飾也。

「間月而禫」,亦祭名也。孝子之意澹然哀思益衰也。 冢,腫也,象山頂之高腫起也。

「墓」,慕也,孝子思慕之處也。

《丘》,象丘形也,陵亦然也。

「假葬于道側曰『肂』。」肂,翳也。

日月未滿而葬曰「渴。」言謂欲速葬無恩也。

過時而不葬曰「慢。」謂慢傲不念早安神也。

「葬不如禮曰埋。」埋,痗也,趨使葬腐而已也。

「不得埋之」曰「棄」,謂棄之于野也。

不得停尸曰「捐。」捐于地邊者也。

《杜佑通典》

《設銘》

晉杜元凱云:「諸侯建大旂,杠七仞,斿至地。」

畫熊虎龍文曰旂

徐宣瑜議云:「王之上公八命,出為二伯,加一等,謂九 命作伯,建九斿。按上公之上,服遠遊冠,珮山元玉,宜 與三公同建八斿。諸位從公者,三公八命,應建旂八 斿,侯伯同七命,建旂七斿。元凱又云:『卿建旃,六旂至 軫』。」

孤卿,次三公也。通帛曰「旃」 ,謂純赤也。

《宣瑜》云:「王之卿六命,建旃六斿;王之上大夫五命,建 物五斿。」

《懸重》

宋崔凱云:「鑿木為重,形如札,有簨,設於中庭近南以 懸之,上重高三尺,差而上之,天子當九尺矣。鬲以葦 席,南向橫覆之,辟屈兩端於南面以蔑之。今喪家帳 門,其遺象也。古者喪家無幕,蓋是倚廬棟耳,今人倚 廬於喪側,因是為帳焉。按蔡謨說,以二瓦器盛始死 之祭,繫于木,裹以葦席,置庭中近南,名為重,今之凶」 門,是其遺象也。《禮》,既虞而作主,未葬未有主,故以重 當之。禮稱為「主道」,此其義也。范堅又曰:「凶門非禮,禮 有懸重,形似凶門。後人出門外以表喪俗遂行之。簿 帳弔幕之類也。」

《始死服變》

《周制》,「親始死,笄纚,徒跣,扱上衽。」

衽,裳際也。扱於腰中,哭踊便也。

漢戴德《喪服變除》云:「斬衰三年之服。始有父之喪,笄 纚徒跣,扱上衽,交手哭踊無數,惻怛痛疾,既襲三稱, 服白布深衣,十五升,素章甫冠,白麻屨,無絇。」

屨之飾如刀衣鼻,繩連以為行。戒喪無節,速遽,故無絇。

孫為祖父後者,上通於高祖,自天子達於士,與「子為 父」同。父為長子,自天子達於士,不笄纚,不徒跣,不食 粥。

餘與子為父同

妻為夫,妾為君,笄纚不徒跣,扱上衽,既襲三稱,白布 深衣,素總,白麻屨。

餘與男子同也

「齊衰三年」者,父卒始有母之喪,笄纚徒跣,扱上衽,交 手哭踊無數,既襲三稱,服白布深衣,十五升素章甫 冠,白麻屨,無絇。「父卒為繼母、君母、慈母、孫為祖後者; 父卒為祖母」,服上至高祖母,自天子達於士。為人後 者所後之祖母、母、妻。

以上與《父卒為母》同。

「母為長子,妾為君之長子,繼母為長子,皆不笄。」纚,徒 跣也。女子子在室,父卒為母,始死,笄纚,不徒跣,不扱 上衽。既襲,三稱素總。

其餘不見者,與「父卒為母」 同也。

齊衰杖周者,父在,始有母之喪,笄纚,徒跣,扱上衽,交 手哭踊無數。既襲,三稱,白布深衣,十五升,素章甫冠, 吉,白麻屨,無絇。為出母、慈母、繼母、君母,自天子達於 士;父卒為繼母,嫁及繼母,報繼子。

以上並與「父在為母」 同矣。

夫為妻始死,素冠深衣,不笄纚,不徒跣。女子子在室 為母,不徒跣,不扱上衽。既襲,三稱,素總,齊衰不杖。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