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0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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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注北方,國之北也。殯猶南首,未忍以鬼神待其親也。葬則終死事矣,故葬而北首。三代通用此禮也。南方昭明,北方幽暗之幽,釋所以北首之義。

既封,主人贈而祝宿虞尸。

陳注柩行至城門,公使宰夫贈元纁束。既窆,則用此元纁,贈死者於墓之野。此時祝先歸,而肅虞祭之尸矣。宿讀謂肅進也。虞猶安也。葬畢,迎精而反,日中祭之於殯宮,以安之也。男則男子為尸,女則女子為尸。尸之為言主也,不見親之形容,心無所係,故立尸而使之著死者之服,所以使孝子之心主於此也。禫祭以前,男女異尸異几,祭於廟則無女尸,而几亦同矣。《少牢禮》云:「某妃配。」是男女共尸。

既反哭,主人與有司視虞牲,有司以几筵舍奠於墓 左,反,日中而虞。

陳注士之禮,虞牲特豕。几,所以依神筵,坐神之席也。席敷陳曰筵。孝子先反而視牲,別令有司釋奠以禮地神,為親之託體於此也。舍,讀為「釋奠」者,置也,釋置此祭饌也。墓道向南,以東為左,待此有司之反,即於日中時虞祭也。

葬日虞,弗忍一日離也。是日也,以虞易奠,卒哭曰「成 事。」

陳注始死、小斂、大斂、朝夕、朔月、朝祖、賵遣之類,皆喪奠也。此日以虞祭,代去喪奠,故曰「以虞易奠」也。「卒哭曰成事」者,蓋《祝辭》曰「哀薦成事」也。祭以吉為成,卒哭之祭乃吉祭故也。

是日也,以「吉祭」易「喪祭」,明日祔於祖父。

陳注吉祭,卒哭之祭也。喪祭,虞祭也。卒哭在虞之後,故云以吉祭易喪祭也。祔之為言附也,祔祭者,告其祖父以當遷他廟,而告新死者,以當入此廟也。《禮》云:「明日以其班祔。」明日者,卒哭之次日也。卒哭時,告於新主曰:「哀子某,來日隮附爾于爾皇祖某甫。」及時,則奉新主入祖之廟,而拜告之曰:「適爾皇祖某甫,以隮祔爾孫,某甫孫,必祔祖」者,昭穆之位同,所謂以其班也。畢事,虞主復於寢。三年喪畢,遇四時之吉祭,而後奉新主入廟也。虞祭間一日而卒哭,與祔則不間日。

其變而之吉祭也,《比》至於祔,必于是日也。《接》,不忍一 日未有所歸也。

陳注「上文所言,皆據正禮。此言變者,以其變易常禮也。所以有變者,以有他故,未及葬期而即葬也。據《士禮》速葬速虞之後,卒哭之前,其日尚賒,不可無祭之往也。虞往至吉祭,其禮如何?」曰:「虞後比至於祔,遇剛日而連接其祭。若丁日葬,則己日再虞。後虞改用剛日,則庚日三虞也。此後遇剛日,則祭至祔而後止。此孝子」不忍使其親一日無所依歸也。

「殷練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

陳注孔子善殷之祔者,以不急於鬼其親也。

君臨臣喪,以巫祝《桃茢》執戈惡之也,所以異於生也。 喪有死之道焉,先王之所難言也。

陳注桃性辟惡,鬼神畏之。茢,苕帚也,所以除穢。巫執桃,祝執茢,小臣執戈,蓋為其有凶邪之氣可惡,故以此三物辟祓之也。臨生者則惟執戈而已,今加以桃茢,故曰「異於生也。」《喪禮》實有惡死之道焉,先王之所不忍言也。

「《喪》之朝也」,順死者之孝心也。其哀,離其室也。故至於 祖考之廟而后行。殷朝而殯於祖,周朝而遂葬。

陳注「子之事親,出必告,反必面。」今將葬而奉柩以朝祖,固為順死者之孝心,然求之死者之心,亦必自哀其違離寢處之居,而永棄泉壤之下,亦欲至祖考之廟而訣別也。殷尚質,敬鬼神而遠之,故大斂之後,即奉柩朝祖,而遂殯於廟。周人則殯於寢,及葬則朝廟也。

仕而未有祿者,君有饋焉曰「獻」,使焉曰「寡君。」違而君 薨,弗為服也。

陳注此蓋初試為士,未賦廩祿者,有饋於君,則稱「獻」,出使他國,則稱「寡君。」此二事皆與群臣同。獨違離之後而君薨,則不為舊君服,此則與群臣異。所以然者,以其未嘗食君之祿也。

虞而立尸,有几筵。

陳注未葬之前事。以生者之禮葬,則親形已藏,故虞祭則立尸以象神也。筵,席也。大斂之奠,雖有席而無几,此時則設几,與筵相配也。

卒哭而諱,生事畢而鬼事始已。

陳注「卒哭而諱其名,蓋事生之禮已畢,事鬼之事始矣。」已,語辭。

既卒哭,宰夫執木鐸以命于宮曰:「舍故而諱新。」自寢 門至於庫門。

陳注「舍故而諱新」,謂高祖之父當遷者,諱多則難避,故使之舍舊諱而諱新,死者之名也。

天子崩三日,祝先服五日,官長服七日,國中男女服 三月,天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