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0 (1700-1725).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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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官,奉子以衰,以衰服承藉而捧之也。告曰:「夫人某氏之子某,從執事、宰、宗人等敢見子名。」則大宰所立也。告訖,捧子之人拜而稽顙,且哭。凡踊,三度為一節,如此者三,故云三者三。「降東反位」者,堂上人皆從西階降而反東,在下者亦皆東,而反其朝夕之哭位也。踊而襲衰杖,成其為子之禮也。奠出,朝奠畢而出也。《大全》。嚴陵方氏曰:「君薨,凶事也;凶事人之所哀;世子生,吉事也;吉事人之所樂。君子行禮於此,可不慎哉!是以裨冕,吉服也;衰杖,則凶服也;毋哭,吉禮也;稽顙,則凶禮也。於是則或裨冕,或衰杖,或命毋哭,或拜稽顙,豈非處之以吉凶之間也?」 山陰陸氏曰:「如初位,則北面可知。又言『北面者,子雖幼,莫不臣也。少師奉子,言師』」者,一日不敢無師傅也。不言「大師」,奉之,以衰嫌褻。

《曾子問》曰:「如已葬而世子生,則如之何?」孔子曰:「大宰、 大宗,從大祝而告于禰。三月,乃名于禰,以名遍告及 社稷、宗廟、山川。」

陳注告於禰,告其主也。此時神主在殯宮,因見禰而立其名,故云「乃名於禰」也。

曾子問曰:「並有喪,如之何?何先何後?」孔子曰:「葬,先輕 而後重;其奠也,先重而後輕;禮也。自啟及葬,不奠,行 葬不哀次;反葬奠,而後辭於殯,遂修葬事。其虞也,先 重而後輕;禮也。」

陳注《曾子問》:「同時有父母或祖父母之喪,先後之次如何?」孔子言:「葬則先母而後父,奠則先父而後母。」自,從也。從啟母殯之後,及至葬柩欲出之前,惟設母啟殯之奠、朝廟之奠,及祖奠、遣奠而已,不於殯宮為父設奠,故云自啟及葬不奠,謂不奠父也。次者,大門外之右,平生待賓客之處。柩至此則孝子悲哀,柩車暫停。今為父喪在殯,故行葬母之時。孝子不得為母伸哀於所次之處,故柩車不暫停也。及葬母而反,即於父殯設奠,告語於賓,以明日啟父殯之期。賓出之後,孝子遂修營葬父之事也。葬是奪情之事,故先輕;奠是奉養之事,故先重也。虞祭「亦奠」之類,故亦先重。大全馬氏曰:「葬者,送終之道也,人子之心所弗忍也,所以先輕而後重。」

孔子曰:「宗子雖七十,無無主婦。非宗子,雖無主婦可 也。」

陳注「宗子領宗男於外,宗婦領宗女於內」,禮不可缺,故雖七十之年,猶必再娶。

《曾子問》曰:「將冠子,冠者至,揖讓而入。聞齊衰大功之 喪,如之何?」孔子曰:「內喪則廢,外喪則冠而不醴,徹饌 而埽,即位而哭。如冠者未至,則廢。」

陳注冠者,賓與贊禮之人也。此人已及門而與主人揖讓以入矣。主人忽聞齊衰大功之喪,何以處之?夫子言若是大門內之喪,則廢而不行。以冠禮行之於廟,廟在大門之內,吉凶不可同處也。若是大門外之喪,喪在他處,可以加冠。但《冠禮》三加之後,設醴以禮新冠之人,今值凶事,止三加而止,不醴之也。初欲迎賓之時,醴及饌具皆陳設,今悉徹去,又埽除冠之舊位,使潔淨更新,乃即位而哭,如賓與贊者未至則廢也。

如將冠子而未及期日,而有齊衰大功小功之喪,則 因喪服而冠,除喪不改冠乎?孔子曰:「天子賜諸侯大 夫冕弁,服於太廟,歸設奠,服賜服」,于斯乎有冠醮,無 冠醴,父沒而冠,則已冠埽地而祭於禰,已祭而見伯 父、叔父,而后饗冠者。

陳注未及期日,在期日之前也。「因喪服而冠」者,因著喪之成服,而加喪冠也。此是孔子之言。曾子又問:「他日除喪之後,不更改易,而行吉冠之禮乎?」孔子答云:「諸侯及大夫,有幼弱未冠,總角從事,至當冠之年,因朝天子,天子於太廟中,賜冕服弁服,其受賜者,榮君之命,歸即設奠告廟,服所賜之服矣。於此之時,惟有冠之」醮,無冠之醴。醮是以酒為燕飲,醴則獨禮受服之人也。其禮如此,安得有除喪改冠之禮乎?「父沒而冠」,謂除喪之後,以吉禮禮冠者。蓋齊衰以下,可因喪服而冠,斬衰不可。

曾子問曰:「祭如之何?則不行旅酬之事矣?」孔子曰:「聞 之小祥者,主人練祭而不旅,奠酬於賓,賓弗舉,禮也。 昔者魯昭公練而舉酬,行旅,非禮也。孝公大祥,奠酬 弗舉,亦非禮也。」

陳注曾子問:「祭而不行旅酬之禮,何祭為然?」孔子言:惟小祥練祭為然。不旅者,不旅酬也。奠酬於賓,奠其酬爵於賓前也。「賓弗舉」者,賓不舉以旅也。言此祭主人得致爵於賓,賓不可舉此爵而行旅酬。此禮也,大祥則可旅酬矣。

曾子問曰:「大功之喪,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孔子曰: 「豈大功耳!自斬衰以下皆可,禮也。」曾子曰:「不以輕服 而重相為乎?」孔子曰:「非此之謂也。天子諸侯之喪,斬 衰者奠;大夫,齊衰者奠;士則朋友奠;不足,則取於大 功以下者,不足則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