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0 (1700-1725).djvu/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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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不祭,禮也。又何反於初?」

陳注此齊衰大功之喪,謂婿家也。改服,改其親迎之服,而服深衣於門外之次也。女,謂婦也。入門內之次,而以深衣更其嫁服也。此特問齊衰大功之喪者,以小功及緦輕,不廢昏禮,禮畢乃哭耳。若女家有齊衰大功之喪,女亦不反歸也。曾子又問:除喪之後,豈不復更為昏禮乎?孔子言:祭重而昏輕,重者過時尚廢,輕者豈可復行乎?然此亦止謂四時常祭耳。「禘祫大祭」,過時猶追也。

《曾子問》曰:「女未廟見而死,則如之何?」孔子曰:「不遷於 祖,不祔於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歸葬於女氏之黨, 示未成婦也。」

陳注不遷於祖,不遷柩而朝於婿之祖廟也。「不祔於皇姑」,以未廟見,故主不得祔姑之廟也。婿齊衰期,但不杖、不草屨,不別處哀次耳。女之父母自降服大功。

《曾子問》曰:「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齊 衰而弔,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

陳注若夫死,女以斬衰往弔,既葬而除也。

《曾子問》曰:「喪有二孤,廟有二主,禮與?」孔子曰:「天無二 日,土無二王,嘗禘郊社,尊無二上。未知其為禮也?」

陳注「嘗、禘、郊、社,祭之重者,各有所尊,不可混拜而祭之。」喪可得有二孤,廟可得有二主乎?非禮明矣。

昔者齊桓公亟舉兵,作偽主以行,及反,藏諸祖廟。廟 有二主,自桓公始也。

陳注《師》行而載遷廟之主於齊車,示有所尊奉也。既作偽主,又藏於廟,是二失矣。

《喪之二孤》,則昔者衛靈公適魯,遭季桓子之喪,衛君 請弔,哀公辭,不得命,公為主。客入弔,康子立於門右, 北面。公揖讓升自東階,西鄉;客升自西階,弔。公拜,興 哭,康子拜稽顙於位,有司弗辯也。今之二孤,自季康 子之過也。

陳注國君,弔鄰國之臣,尊卑不等。衛君弔而哀公為主,禮也。禮:大夫既殯而君來弔,主人門右北面哭拜稽顙。今既哀公為主,主則拜賓,康子但當哭踊而已,乃拜而稽顙於位,是二孤矣。當時有司不能論而正之,遂至循襲為常。變禮之失,由於康子。上章言自桓公始,此不言始而言「過」者,孔子、康子同時也。靈公先桓子卒,《經》訛為「靈公」,實出公也。大全嚴陵方氏曰:「喪有孤則哀之所主,廟有主則神之所依。喪有二孤則莫適為主,廟有二主則莫適為依,是豈禮之意哉?然後世行之者,蓋自桓公始之,季康子之過也。」

曾子問曰:「古者師行,必以遷廟主行乎?」孔子曰:「天子 巡守,以遷廟主行,載於齊車,言必有尊也。今也取七 廟之主以行,則失之矣。當七廟、五廟無虛主。虛主者, 惟天子崩,諸侯薨,與去其國,與祫祭於祖,為無主耳。 吾聞諸老聃曰:『天子崩,國君薨,則祝取群廟之主而 藏諸祖廟,禮也。卒哭成事,而後主各反其廟』。」

陳注崩薨而群主皆聚祖廟,以喪三年不祭,且象生者為凶事而聚焦也。馮氏曰:「鄭注老聃,古壽考者之稱。」

子游問曰:「喪慈母如母,禮與?」孔子曰:「非禮也。古者,男 子外有傅,內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

陳注妾之無子者,養妾子之無母者,謂之「慈母。」然天子諸侯不為庶母服,大夫妾子,父在為其母大功;士之妾子,父在為其母期,是與己母同也。何服之有?謂天子諸侯也,故下文舉國君之事證之。大全臨川吳氏曰:「『『按《禮經》傳記所言慈母有二:其一,大夫士之子有服之慈母者,《儀禮喪服》篇『齊衰三年』章云『慈母如母』者』是也;其一,國君子生,擇諸母使為子師,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母』者是也。子游所問,蓋指《禮經》『如母之慈母言。夫子所答,則以《內則》如傅之慈母言也』。」

昔者魯昭公少喪其母,有慈母良。及其死也,公弗忍 也,欲喪之。有司以聞,曰:「古之禮,慈母無服。今也君為 之服,是逆古之禮而亂國法也。若終行之,則有司將 書之以遺後世,無乃不可乎?」公曰:「古者天子練冠以 燕居。」公弗忍也,遂練冠以喪慈母。喪慈母,自魯昭公 始也。

陳注良,善也。古者,周以前也。天子諸侯之庶子,為天子諸侯者,為其母緦。《春秋》有以小君之禮服之者,以子貴而伸也。然必適小君沒,若適小君在,則其母厭屈,故練冠也。此言「練冠以燕居」,謂庶子之為王者,為其母耳。

《曾子問》曰:「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廢者幾?」孔 子曰:「四。」請問之曰:「大廟火,日食后之喪,雨霑服失容, 則廢。如諸侯皆在,而日食,則從天子救日,各以其方 色與其兵。大廟火,則從天子救火,不以方色與兵。」《曾 子問》曰:「諸侯相見,揖讓,入門不得終禮,廢者幾?」孔子 曰:「六。」請問之曰:「天子崩,大廟火,日食后,夫人之喪,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