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0 (1700-172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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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既弔,位在車之東,則主人在車西,東面而拜。門右,祖廟門之西偏也。自內出,則右在西。孝子既拜,君從位而立,故於門內西偏,北面而哭踊為禮也。踊畢,先出門以待拜送,不敢必君之久留也。君命之反還喪所,即設奠以告死者,使知君之來弔也。一說此謂在廟載柩車之時,奠謂反設祖奠。

子羔之襲也,繭衣裳與稅衣纁袡為一,素端一,皮弁 一,爵弁一,元冕一。《曾子》曰:「不襲婦服。」

陳注子羔,孔子弟子高柴也。襲,以衣斂尸也。繭衣裳,謂衣裳相連而綿為之著也。稅衣,黑色。纁,絳色。帛。袡,裳下緣也。繭衣襲,故用緣衣為表,合為一稱,故云繭衣裳與稅衣、纁袡為一,素端一第二稱也。賀氏云:「衣裳並用素為之。」《皮弁》一第三稱也。皮弁之服,布衣而素裳,爵弁一第四稱也;其服元衣而纁裳,元冕一第五稱也。其服亦元衣纁裳,衣無文而裳刺黼,大夫之上服也。婦服指纁袡而言,曾子非之,以其不合於禮也。大全山陰陸氏曰:「據此,男子裏衣皆連衣裳,裘蓋亦如之。然則婦人連衣裳,放男子之內也。公襲九稱,爵弁三;大夫五稱,皮弁三,則士三稱,爵弁一、皮弁二歟。凡襲親身之服,不與其餘為序。故子羔襲稅衣,其素端以下自為序。素端亞皮弁,皮弁亞爵弁,爵弁亞元冕。公襲袞衣,其元端以下自為序。元端亞朝服,朝服亞素積,素積亞爵弁,爵弁亞元冕,元冕亞褒衣。」

「為君使而死,公館復私館。不復公館」者,公宮與公所 為也。私館者,自卿大夫以下之家也。

陳注說見《曾子問》。

公七踊,大夫五踊,婦人居間。士三踊,婦人皆居間。

陳注「國君五日而殯,自死至大斂,凡七次。踊者,始死,一也;明日襲,二也;襲之明日之朝,三也;又明日之朝,四也;其日既小斂,五也;小斂明日之朝,六也;明日大斂時,七也。大夫三日而殯,凡五次。踊者,始死,一也;明日襲之朝,二也;明日之朝及小斂,四也;小斂之明日大斂,五也。士二日而殯,凡三次。踊者,始死,一也;小斂時,二」也,大斂時,三也。凡踊,男子先踊,踊畢而婦人乃踊,婦人踊畢賓乃踊。是婦人居主人與賓之中間,故云「居間」也。

公襲卷衣一,元端一,朝服一,素積一,纁裳一,爵弁二, 元冕一,褒衣一,朱綠帶申加大帶於上。

陳注卑者,以卑服親身,如子羔之襲是也。公貴者,故上服親身。褒衣最外,尊顯之也。褒衣,上公之服也。元端,元衣朱裳,齊服也。天子以為燕服,士以為祭服,大夫士以為私朝之服。朝服,緇衣素裳,公日視朝之服也。素積,皮弁之服,諸侯視朔之服也。纁裳,冕服之裳也。爵弁二者,元衣、纁裳二通也。以其為始命所受之服,故特用二,通示重本也。元冕,見上章。褒衣者,君所加賜之衣,最在上,榮君賜也。諸侯襲尸,用小帶以為結束,此帶則素為之,而飾以朱綠之采也。申,重也。已用革帶,又重加大帶,象生時所服大帶也。此帶即上章所云「率帶」,諸侯大夫皆五采,士二采者是也。

「《小斂》環絰」,公大夫士一也。

陳注疏曰:環絰,一股而纏也。親始死,孝子去冠,至小斂不可無飾。士素委貌,大夫以上素弁,而貴賤悉得加於環絰。故云「公、大夫士一也。」

「公視大斂」,公升,商祝鋪席,乃斂。

陳注「君臨臣喪而視其大斂」,商祝習知《殷禮》者,專主斂事。主人雖先已鋪席布絞紟等物,聞君將至,悉徹去之。待君至升堂,商祝乃始鋪席為斂事。蓋榮君之至而舉其禮也。

魯人之贈也,「《三元》二纁,廣尺,長終幅。」

陳注贈,以物送別死者於槨中也。《既夕禮》曰:「贈用制幣。」元纁束一丈八尺為制。今魯人雖用元與纁,而短狹如此,則非禮矣,故記者譏之。幅之度,二尺二寸。

弔者即位於門西,東面。其介在其東南,北面西上,西 於門。主孤西面。相者受命曰:「孤某使某請事。」客曰:「寡 君使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弔者入, 主人升堂,西面。弔者升自西階,東面致命曰:「寡君聞 君之喪,寡君使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顙,弔者降,反位。

陳注此言列國遣使弔喪之禮。弔者,君所遣來之使也。介,副也。門西,主國大門之西也。西上者,介非一人,其長者在西,近正使也。西於門,不敢當門之中也。主孤西面立於阼階之下也。相者,受命。相禮者,受主人之命也。如何不淑,慰問之辭。言何為而罹此凶禍也。須,待也。凶禮不出迎,故云須矣。主人升堂,由阼階而升也。「降,反位」,降階而出,復門外之位也。

含者執璧將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 須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子拜稽顙。含者坐委於殯東 南有葦席。既葬,蒲席,降,出反位。宰夫朝服即喪屨,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