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0 (1700-1725).djvu/8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自西階,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階以東。

陳注此言列國致含之禮。含玉之形制如璧。舊註云「分寸大小,未聞坐委,跪而致之也。」未葬之前,設葦席以承之,既葬,則設蒲席承之。鄰國有遠近,故有葬後來致含者。降出反位,謂含者委璧訖,降階而復門外之位也。上文弔者為正使,此含者乃其介耳。凡初遭喪,則主人不親受,使大夫受於殯宮。此遭喪已久,故嗣子親受之,然後宰夫取而藏之也。朝服,吉服也。執玉不麻,故著朝服。以在喪不可純變吉,故仍其喪。屨坐取璧,亦跪而取之也。以東藏於內也。

襚者曰:「寡君使某襚。」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襚者 執冕服,左執領,右執要,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 子拜稽顙,委衣於殯東。襚者降,受爵弁服於門內霤, 將命,子拜稽顙如初,受皮弁服於中庭,自西階受朝 服,自堂受元端。將命,子拜稽顙皆如初。襚者降,出反 位。宰夫五人,舉以東,降自西階,其舉亦西面。

陳注此言列國致襚之禮。衣服曰襚,委於殯東,即委璧之席上也。「左執領」,則領向南。此襚者既致冕服訖,復降而出,取爵弁服以進,至門之內,霤而將命子,拜如初者,如受冕服之禮也。受訖,襚者又出取皮弁服及朝服及元端服,每服進受之禮皆如初,但受之之所不同耳。致五服皆畢,襚者乃降,出反位,而宰夫五人,各舉一服以東,而其舉之也,亦如襚者之西面焉。

上介賵執圭,將命曰:「寡君使某賵。」相者入告,反命曰: 「孤須矣。」陳乘黃大路於中庭北輈執圭,將命,客使自 下由路西。子拜稽顙,坐委於殯東南隅。宰舉以東。

陳注此言列國致賵之禮。車馬曰賵。北輈,車之輈轅北向也。客使,上介所役使之人也。為客所使,故曰客使自率也。下謂馬也。由,在也。路即大路也。陳車北轅畢,賵者執圭升堂致命,而客之從者率馬,設在車之西也。車亦此,從者設之。子拜之後,賵客即跪而置其圭於殯東南隅之席上,而宰舉之,以東而藏於內也。又按《覲禮》,車在西,統於賓也。《既夕禮》,車以西為上者,為死者而設於鬼神之位也。此賵禮車馬為助主人送葬而設,統於主人,故車在東也。

凡將命,鄉殯。將命,子拜稽顙,西面而坐委之。宰舉璧 與圭,宰夫舉襚,升自西階,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階。

陳注「凡將命」者,總言上文弔含襚賵將命之禮也。「鄉殯」者,立於殯之西南,而面東北,以向殯也。將命之時,子拜稽顙畢,客即西向跪,而委其所執之物。其含璧與圭,則宰舉之。襚衣則宰夫舉之。而其舉也,皆自西階升,而西面以跪而取之,乃自西階以降也。

《賵》者出,反位於門外。

陳注此句當屬於前章上「介賵」云云,「宰舉以東」之下

上。客臨,曰:「寡君有宗廟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 相執綍。」相者反命曰:「孤須矣。」臨者入門,右介者皆從 之,立於其左,東上。宗人納賓,升受命於君。降曰:「孤敢 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 視賓,客敢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 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固辭。」宗 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 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視賓客,是以敢固辭。固辭不 獲命,敢不敬從!」客立于門西,介立于門左,東上。孤降 自阼階,拜之,升哭,與客拾踊三。客出送于門外,拜稽 顙。

陳注上客,即前章所云弔者,蓋鄰國來弔之正使也。弔含襚賵皆畢,自行臨哭之禮,若《聘禮》之有私覿然。蓋私禮爾,主人入門而右,客入門而左,禮也。今此客入門之右,是不敢以賓禮自居也。宗人,掌禮之官,欲納此弔賓,先受納賓之命於主國嗣君,然後降而請於客,使之復門左之賓位也。宗人以客答之辭,入告於君而反命於客,如是者三,客乃自稱「使臣」,而從其命,於是立於門西之賓位,主君自阼階降而拜之,主客俱升堂,哭而更踊者三,所謂成踊也。客出送而拜之,謝其勞辱也。

其國有君喪,不敢受弔。

陳注言卿大夫以下,有君喪而又有親喪,則不受他國賓客之弔,尊君故也。

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鋪席,商祝鋪絞、紟、衾。士盥于盤, 北舉遷尸于斂上。卒斂,宰告,子馮之踊。夫人東面坐, 馮之,興踊。

陳注此是《喪大記》「君大斂」章文,重出在此,說見本章。

士喪有與天子同者三,其終夜,燎及乘人專道而行。

陳注「終夜燎」,謂遷柩之夜,須光明達旦也。「乘人」,使人執引也。專道柩行於路,人皆避之也。

《雜記下》

「有父之喪,如未沒喪而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