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0 (1700-1725).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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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若為之加恩賜,則視其小斂」 也。外命婦乃臣之妻,其恩輕,故君待其大斂,入棺加蓋之後而後至也。士雖卑,亦宜有恩賜,故亦視其大斂。

夫人於世婦,大斂焉,為之賜,小斂焉。於諸妻,為之賜, 大斂焉。於大夫外命婦,既殯而往。

陳注「諸妻姪娣及同姓女也。」同《士禮》,故賜大斂。若夫人姪娣尊,同世婦,當賜小斂。

大夫士既殯而君往焉,使人戒之。主人具殷奠之禮, 俟於門外。見馬首,先入門右,巫止於門外,祝代之先, 君釋菜於門內。祝先升自阼階,負墉南面。君即位於 阼,小臣二人執戈立於前,二人立於後,擯者進,主人 拜稽顙。君稱言,視祝而踊,主人踊。

陳注大夫士之喪,君或以他故不及斂者,則殯後亦往,先使告戒主人使知之。主人具盛饌之奠,身自出候於門外,見君車前之馬首,入立於門東北面。巫本在君之前,今巫止不入,祝乃代巫先君而入。君釋菜以禮門神之時,祝先由東階以升。「負墉南面」者,在房戶之東,背壁而向南也。「主人拜稽顙」者,以君之臨喪,故於庭中北面拜而稽顙也。「君稱言」者,君舉其所來之言,謂弔辭也。祝,相君之禮,稱言畢而祝踊,故君視祝而踊。君踊畢,主人乃踊也。

大夫則奠可也,士則出俟於門外,命之反奠,乃反奠。 卒奠,主人先俟於門外。君退,主人送於門外,拜稽顙。

陳注若君所臨是大夫喪,則踊畢即釋,此殷奠於殯可也。若是士喪,則主人卑,不敢留君待奠,故先出俟於門,謂君將去也。君使人命其反而奠,乃反奠,奠畢,主人又先俟於門外,君去即拜以送也。奠畢出俟,大夫與士皆然。

君於大夫疾,三問之,在殯三往焉;士疾,壹問之,在殯 壹往焉。君弔,則復殯服。

陳注殯後,主人已成服,而君始來弔,主人則還著殯時未成服之服。蓋苴絰免布深衣也,不散帶。故《小記》云:「君弔,雖不當免時也,主人必免,不散麻。」一則不敢謂君之弔後時,又且以君來,故新其禮也。

夫人弔於大夫士,主人出迎於門外,見馬首,先入門 右。夫人入,升堂即位。主婦降自西階,拜稽顙於下。夫 人視世子而踊奠,如君至之禮。夫人退,主婦送於門 內,拜稽顙。主人送於大門之外,不拜。

陳注夫人弔,則主婦為喪主。故主婦之待夫人,猶主人之待君也。世子,夫人之世子也。夫人來弔,則世子在前道引其禮,如祝之道君,故夫人視世子而踊也。「主人送而不拜」者,《喪》無二主,主婦已拜,主人不當拜也。

大夫君不迎於門外,入即位於堂下,主人北面,眾主 人南面,婦人即位於房中。若有君命,命夫命婦之命, 四鄰賓客,其君後主人而拜。

陳注大夫之臣,亦以大夫為君,故曰「大夫君」也。言此大夫君之弔,其臣喪也,主人不迎於門外,此君入而即堂下之位,位在阼階下西向,主人在其位之南而北面也。此大夫君來弔之時,若有本國之君命,或有國中大夫及命婦之命,或鄰國卿大夫遣使來弔者,此大夫君必代主人拜命及拜賓,以喪用尊者主其禮故也。然此君終不敢如國君專代為主,必以主人在己後,待此君拜竟,主人復拜也。石梁王氏曰:「後主人者,己在前拜,使主人陪後。

君弔,見尸柩而後踊。」

陳注前章「既殯而君往」,是不見尸柩也,乃「視祝而踊。」此言「見尸柩而後踊」,似與前文異。舊說殯而未塗則踊,塗後乃不踊,未知是否?

大夫士若君不戒而往,不具殷奠,君退必奠。

陳注以君之來告於死者,且以為榮也。

君大棺八寸,屬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屬六 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屬四寸。士棺六寸。

陳注君,國君也,大棺最在外,屬在大棺之內,椑又在屬之內,是國君之棺三重也。寸數以厚薄而言,

君裏棺用朱綠,用雜金鐕;大夫裏棺用元,綠,用牛骨 鐕;士不綠。

陳注《疏》曰:「裏棺,謂以繒貼棺裏也。朱繒貼四方,綠繒貼四角。」鐕,釘也,用金釘以琢朱綠著棺也。大夫四面元,四角綠,士不綠者,悉用元也,亦用大夫牛骨鐕。

君蓋用漆,三衽三束;大夫蓋用漆,二衽二束;士蓋不 用漆,二衽二束。

陳注蓋棺之蓋板也。「用漆」,謂以漆塗其合縫用衽處也。

君大夫鬊爪,實於緣中,士埋之。

陳注鬊,亂髮也。爪,手足之爪甲也。生時積而不棄,今死為小囊盛之,而實於棺內之四隅,故讀「緣」為「角」,四角之處也。士則以物盛而埋之耳。

君殯用輴,欑至於上,畢塗屋。大夫殯以幬,欑至於西 序,塗不暨於棺。士殯見衽,塗上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