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1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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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辭稱公

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

「赴天子」也。緣天子閔傷,欲其知之,又臣子疾痛,不能不具以告。

而葬不告。

「不告天子也。」發傳於葬者,從正也。

《穀梁傳》:「月葬,故也。」

《春秋》「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公不與小斂,故不書日。卒而後賜族,故不書氏。

《公羊傳》:此展無駭也。何以不氏?疾始滅也,故終其身 不氏。

嫌上貶主起,入為滅,不為疾始,故復為「疾始滅。」終身貶之,足見上貶為疾始滅。

《穀梁傳》:「無侅之名,未有聞焉,或曰隱不爵大夫也。或 說曰,故貶之也。」

未聞者不知為是隱之不爵大夫,為是有罪,貶去氏族。

隱公九年

《春秋》:「春三月,挾卒。」

《公羊傳》:「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以無氏而卒之也。未命所以卒之者,賞疑從重,無氏者少略也。無氏,降於大夫。書「卒」,隆於微者,故知其未命耳。

《穀梁傳》:「俠者,所俠也。弗大夫者,隱不爵大夫也。隱之 不爵大夫何也?曰不成為君也。」

「俠」,名也,所其氏。

隱公十有一年

《春秋》:「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左傳》不書「葬』,不成喪也。

桓弒隱篡位,故「喪禮不成。」

《公羊傳》何以不書葬?隱之也。何隱爾?弒也。弒則何以 不書葬?《春秋》君弒賊不討,不書葬,以為無臣子也。子 沈子曰:「君弒臣不討賊,非臣也。不復讎,非子也。葬,生 者之事也。《春秋》君弒賊不討,不書葬,以為不繫乎臣 子也。」

明臣子不討賊,當絕君喪,無所繫也。

「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

《穀梁傳》:「公薨不地故也。」

「不地不書」,路寢之比。

隱之不忍地也。其不言葬,何也?君弒,賊不討,不書葬 以罪下也。

《胡傳》:「隱公見弒,魯史舊文,必以實書。其曰『公薨者,仲 尼親筆也。古者史官以直為職,而不諱國惡,仲尼筆 削舊史,斷自聖心,於魯君見弒削而不書者,蓋國史 一官之守,《春秋》萬世之法,其用固不同矣。不書弒,示 臣子於君父有隱避其惡之禮;不書地,示臣子於君 父有不沒其實之忠;不書葬,示臣子於君父有討賊』」 復讎之義,非聖人莫能修,謂此類也。夫賊不討,讎不 復,而不書葬,則服不除,寢苫枕戈,無時而終事也。以 此法討賊,至嚴矣。故曰:「《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

大全陳氏曰:「《春秋》之法,內外恆異辭。遇弒,君父之大哀也,則吾何忍言之?故書薨。薨,十二公所同也;不地、不葬,隱、閔所獨也。然則雖諱而亂臣賊子之獄具矣。」高氏曰:「君終不於正寢,而於他處則著其不正終所以危之也。至於不書地,則知其為弒矣。君見弒而忍言焉,是無臣子之心,故書薨而不地,所以深罪當時在朝」之臣,而顯誅一時預弒之賊也。賊未討不書葬,見為人臣子者緃賊不問,又使之得立為君,皆甘心北面事之,是與乎弒也。一時臣子皆與乎弒,則葬之者誰歟?雖葬猶不葬也。劉氏曰:「《左氏》云『不書葬,不成喪也』。」非也。桓潛謀弒君,欲人不知,故歸罪於寪氏,豈更令其喪禮不成以自發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