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1 (1700-1725).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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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失其實,直書無隱,又非臣子所當施之於君父也, 而《春秋》之法不傳矣。

大全張氏曰:「凡人於其父祖之罪惡,尚不忍肆言之,聖人書父母國之惡,豈可同於他國而不隱乎?然諱國惡者,臣子之禮;存事實者,傳信之法。聖人之經,兩存禮法,以垂訓萬世,故不徒隱諱而已。而不書地以變其常,又比事屬辭,以見其實,將使後人因例啟疑,考究始末,以知莊公不能正身齊家,致後嗣再弒,國幾滅」亡,雖欲諱之,而實不可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