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1 (1700-1725).djvu/5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奔齊,遂繼事也。」

「人之子」,謂歸父子也。言成公與歸父子共守宣公殯。捐,棄也。奔猶逐也。言成公棄父之殯,逐父之使。使謂歸父也。父命未反,而已逐之,是與親奔父無異。

《胡傳》:「仲尼稱孟莊子之孝,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 是難能也。又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夫仁 人孝子於其父之臣,非有大不可,如晉悼公於夷羊 五之屬,必存始終進退之禮而不遽也。歸父以君命, 出使未反而君薨在《聘禮》有執圭復命於殯之文,升 自西階,子臣皆哭,情亦戚矣。今宣公猶未殯,而東門』」 氏逐,忍乎哉?《書》曰:「歸父還自晉」者,已畢事之詞也。

大全茅堂胡氏曰:「歸父受命而聘晉,雖已至於晉而反矣,然而未復命於殯,則不可謂已終事也。歸父欲入而復命則必見殺,見殺則增君之惡,其出奔賢於入也。況又壇帷復命於介,袒括髮,即位,哭三踊而出,不失禮乎?曰還、曰至,以終事之辭,免歸父也。」

至笙,遂奔齊者,罪成公君臣死君而忘父,逐之亟也。 《穀梁》子曰:「捐殯而奔其父之使者」,是亦奔父也。得經 意矣。君薨家遣,方寸宜亦亂,而造次顛沛,不失禮焉, 非志於仁者弗能也。詞繁而不殺,歸父之善自著矣。 比事以觀,則見當國者有無君之心,此《春秋》所以作, 不可不察也。

大全汪氏曰:「公孫敖如京師,不至而復;丙戌,奔莒,則壅君命而廢使事者也。歸父如晉還自晉,至笙,遂奔齊,則能達君命而盡使事者也。然楚箴尹克黃使於齊,還及宋,聞若敖氏既滅其人曰:『不可以入矣』。箴尹曰:『棄君之命,獨誰受之?君,天也。天可逃乎』?遂歸復命,而自拘於司敗。歸父苟能不避斧鉞之誅,而歸復命于殯」,斯為盡人臣之職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