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1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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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君也。反哭成喪,書葬也。今定姒三禮皆具,薨葬備文,皆以正夫人之禮者,由母以子貴故也。《釋例》曰:「凡妾子為君,其母猶為夫人。雖先君不命其母,母以子貴。其適夫人薨,則尊得加於臣子,而內外之禮皆如夫人矣。」 故姒氏之喪,責以小君不成。成風之喪,王使來會葬。傳曰:「禮也。」 「夫人姒氏薨葬,皆以禮備為文。」 明「季子雖議從略,賤聞匠慶之言,懼而備禮,殯葬無闕也。《禮》,公子為其母練冠縓緣,既葬除之。及其嗣位為君,非復公子適母薨,則申其母尊,而先儒同之公子,亦謬矣。」 是杜言妾母得為夫人之意也。季孫初議,欲不成定姒之喪,匠慶以君長懼之,乃略取季孫之木,君子謂之「多行無禮,必自及也。」 則季孫初議,是無禮也。既季孫議為無禮,明知於禮得成,是知妾母成尊,是為正法。但尊無二上,適母若在,君尚不得盡禮於其母,臣民豈得以夫人之禮事之哉?適母既薨,則君得盡禮,君既盡夫人之禮事其母,臣民豈得以妾母遇之哉?故適母薨則妾母尊也。哀姜既薨,成風乃正;出姜既出,敬嬴乃正;齊姜既薨,定姒乃正。襄公一世無娶夫人之文,故齊歸得正也。鄭元以為正夫人,以有罪廢妾母得成為夫人也。哀姜雖被齊殺,僖公請而葬之。按《經》薨、葬備文,安得以罪黜也?又齊姜非以罪黜,定姒薨,葬成尊,成風、定姒並無譏,故知其法得成也。

襄公五年

《春秋》。冬,十有二月辛未,季孫行父卒。

《左傳》:「冬,季文子卒,大夫入斂,公在位。」

在《阼階》西鄉。

宰庀家器為葬備,無衣帛之姜,無食粟之馬,無藏金 玉,無重器備,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相 三君矣,而無私積,可不謂忠乎?」

襄公六年

《春秋》:「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

《左傳》:六年春,杞桓公卒。始赴以名,同盟故也。

襄公七年

《春秋》:「冬,十有二月,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莒 子、邾子於鄬。鄭伯髡頑如會,未見諸侯。丙戌,卒於鄵。」 鄵公穀作操

實為子駟所弒,以瘧疾赴,故不書弒。稱名為「書卒」,同盟故也。

《公羊傳》:「操者何?鄭之邑也。諸侯卒,其封內不地,此何 以地?隱之也。何隱爾?弒也。鄭伯髡原何以名?傷而反, 未至乎舍而卒也。未見諸侯,其言如會何?致其意也。」 《穀梁傳》:「未見諸侯,其曰如會何也?致其志也。禮,諸侯 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卒之名也。卒之名則何為加 之?如會之上,見以如會卒也。其地於外也,其日未踰」 竟也。「日卒時葬」,正也。

釋曰:葬在八年,此處發之者,以鄭伯被弒而同正卒,既同正卒,宜同正葬,故連言也。重發正卒之傳者,今被弒而同正卒,嫌與他例異,故明之也。

襄公八年

《春秋》。夏,葬鄭僖公。無傳

《公羊傳》:「賊未討,何以書葬?為中國諱也。」

探順事上,使若無賊,然不月者,本實當去,葬責臣子,故不足也。

襄公十有二年

《春秋》:「秋,九月,吳子乘卒。」

五年,「會於戚」,公不與盟,而赴以名。

《左傳》:「秋,吳子壽夢卒,臨於周廟,禮也。」

周廟,文王廟也。周公出文王,故魯立其廟。吳始通,故曰《禮》。

凡諸侯之喪,異姓臨於外。

於城外向其國。

同姓於宗廟。

所出王之廟:《正義》曰:此即《周廟》也。異姓之國無所出,王之廟者,其哭同姓,必不得同諸異姓,亦當於祖廟。

同宗於祖廟。

始封君之廟。

「同族於禰廟」,是故魯為諸姬,臨於周廟;為邢、凡、蔣、茅、 胙、祭,臨於周公之廟。

「同族」,謂高祖以下。

襄公十有八年

《春秋》:冬,十月,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 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圍齊。書「伯負芻卒於師。」

《禮》當與許男「同三同盟。」正義曰:僖四年許男新臣卒,傳曰:「葬之以侯禮也。」凡諸侯薨於朝會,加一等。諸侯命有三等,男加一等,葬之以侯禮。此曹是伯爵,與許男同,當葬以公禮也。

《穀梁傳》:「閔之也。」

襄公二十有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