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1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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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八十七卷目錄

 喪葬部總論七

  白虎通喪服 崩薨

  論衡薄葬篇

  風俗通愆禮

  中說天地篇

  杜佑通典總論喪期 奔大喪 未踰年天子崩諸侯薨議 天子不降服及降服

  議 天子為庶祖母持重服議 天子立庶子為太子薨服議 天子為母黨服議 天子諸

  侯之庶昆弟及妾子為母服議 公主服所生議 諸王子所生母嫁為慈母服議 諸侯及

  公卿大夫為天子服議 諸侯之大夫為天子服議 童子喪服議 皇后降服及不降服議

   諸侯及公卿妻為皇后服議 蕃國臣為皇后服議 皇太子降服議 諸王持重為所生

  母服議 為諸王殤服議 王侯世子殤服議 繼殤後服議

禮儀典第八十七卷

喪葬部總論七

白虎通

《喪服》

諸侯為天子斬衰三年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 之濱,莫非王臣。臣之于君,猶子之于父,明至尊臣子 之義也。《喪服經》曰:「諸侯為天子斬衰三年。天子為諸 侯絕期何?示同愛百姓,明不獨親也。」故《禮·中庸》曰:「期 之喪,達乎諸侯,三年之喪,達乎天子,卿大夫降緦,重 公正也。」禮,「庶人國君服齊衰三月。王者崩,京師之民」 喪三月何?民賤而王貴,故三月而已。天子七月而葬, 諸侯五月而葬者,則民始哭素服,先葬三月,成齊衰 期月,以成禮葬君也。禮不下庶人,所以為民制何?禮 不下庶人者,尊卑制度也。服者,恩從內發,故為之制 也。王者崩,臣下服之有先後何?恩有深淺遠近,故制 有日月。《檀弓》記曰:「天子崩三日,祝先」服五日,官長服 七日,國中男女服三月,天下服三年之喪,何二十五 月?以為古民質痛于死者,不封不樹,喪期無數,亡之 則除。後代聖人,因天地萬物有終始,而為之制,以期 斷之。父至尊,母至親,故為加隆以盡孝子恩。恩愛至 深,加之則倍,故再期二十五月也。禮有取於三,故謂 之三年,緣其漸三年之氣也。故《春秋傳》曰:「三年之喪, 其實二十五月也。」三年之喪,不以閏月數。何以其言 期也?期者,復其時也。大功已下月數,故以閏月除。《禮· 士虞經》曰:「言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喪禮必制衰麻 何?以副意也。服以飾情,情貌相配,中外相應,故吉凶 不同服,歌哭不同聲,所以表中誠也。布衰裳,麻絰,簫 笄,繩」纓苴。杖為略及本絰者,亦示也。故㹅而載之,示 有喪也。腰絰者,以代紳帶也。所以結之何?思慕腸若 結也。必再結之何?明思慕無已。所以必杖者,孝子失 親,悲哀哭泣,三日不食,身體羸病,故杖以扶身,明不 以死傷生也。《禮》:「童子婦人不杖者,以其不能病也。」《禮》 曰:「斬衰,三日不食;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一」日不食;小 功緦麻,一日不食,再不食可也。以竹杖何?取其名也。 竹者,蹙也,桐者痛也。父以竹,母以桐何?竹者陽也,桐 者陰也。竹何以為陽?竹斷而用之質,故為陽;桐削而 用之,加人功文,故為陰也。故《禮》曰:「苴杖竹也,削杖桐 也。」所以必居倚廬何?孝子哀,不欲聞人之聲,又不欲 居,故處居中門之外。倚木為廬。質反古也。不在門外 何?戒不虞故也。故《禮大傳》曰:「父母之葬,居倚廬于中 門外,東牆下戶,北面,練而居,堊室無餘之室。」又曰:「婦 人不居倚廬。」又曰:「天子七日。」又曰:「公諸侯五日,卿大 夫三日。」而服成,居外門內,赤壁下為廬,寢苫塊,哭無 晝夜,時不脫絰帶。既虞,寢有席,蔬食飲水,朝一哭,夕 一哭而已。既練,舍外寢,居堊室,始食菜果及素食,哭 無時。二十五月而大祥,飲醴酒,食乾肉,二十七月而 禫,通祭宗廟,去喪之殺也。《喪禮》不言者何?思慕盡情 也。言不文者,指謂士民。不言而事成者,國君卿大夫, 杖而謝賓。財少恃力,面垢作身。不言而事具者,故號 哭盡情。喪有病,得飲酒食肉何?所以輔人生己,重先 祖,遺支體也。故《曲禮》曰:居喪之禮,頭有瘡則沐,身有 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五十不致毀,七十惟衰麻 在身,飲酒食肉。又曰:「父母有疾,食肉不至變味,飲酒 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琴瑟不御。」《曾子問》曰: 「三年之喪,練不群,立不旅行。禮以飾情,三年之喪而 弔哭,不亦虛乎?」《禮·檀弓》曰:「曾子」有母之喪,弔子張。子 張者,朋友有服,雖重服,弔之可也。曾子問曰:「小功可 以與祭乎?」孔子曰:「斬衰已下與祭,禮也。此謂君喪然 也。」子夏問:「三年之喪,既卒哭,金革之事無避者,禮與?」 孔子曰:「吾聞諸老聃曰:『魯公伯禽則有為之也。今以 三年之喪,從其利者,吾不知也』。」婦人不出境弔者,婦 人無外事,防淫「佚也。」《禮·雜記》曰:「婦人越疆而弔,非禮 也。而有三年喪,君與夫人俱往。」禮,妻為父母服,夫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