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1 (1700-1725).djvu/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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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山陽太守汝南薛恭祖喪其妻,不哭,臨殯於棺。上大言:「自同恩好四十餘年,服食祿賜,男女成人,幸不為夭夫,復何恨哉!今相及也!」

謹按《禮》為適妻杖,重於宗也。妻者既齊于己,澄灑酒 以養姑舅,契闊中饋,經理蠶織,垂統傳重,其為恩篤 勤至矣。且鳥獸之微,尚有回翔之思;啁噍之痛,何有 死喪之感。終始永絕,而曾無惻容,尚當內崩傷,外自 矜飭,此為矯情,偽之至也。俚語:「婦死腹悲,唯身知之。」 又言:妻非禮所與。此何禮也?豈不悖哉!太尉山陽王 龔與諸子並杖,太傅汝南陳蕃、袁隗,皆制衰絰,列在 服位,躬入隧哀以送之。近得《禮》中,王公諸子並杖,亦 過矣。

弘農太守河內吳匡伯康,少服職事,號為「敏達。」 為侍御史,與長樂少府黃瓊共佐清河王事。文書卬成,甚嘉異之。後匡去濟南,相,瓊為司空,比比援舉。起家拜尚書,遷弘農,班詔勸耕,道於澠池間。瓊薨,即發喪制服。上病,載輦車還府。

謹按《春秋》,大夫出使,聞父母之喪,徐行而不反,君追 還之禮也。匡雖為瓊所援舉,由郡縣功曹、州治中、兵 曹位朝廷尚書也。凡所按選,豈得復為君臣者耶?今 匡與瓊其是矣。剖符守境,勸民耕桑,肆省冤疑,和解 讎怨。國之大事,所當勤恤,而顧私恩,傲狠自遂。若宮 車晏駕,何以過茲?論者不深察而歸之厚,多有是言。 及其人患失,而亦曰「其然。」司空袁周陽舉荀慈明有 道,太尉鄧伯條舉訾孟直方正,二公薨,皆制齊衰,世 非一然。荀訾通儒,於義足責。或舉者名位斥落,子孫 無繼,多不親至,何乃衰乎?過與不及,古人同稱,弔服 之制,斯近之矣。

河南尹太山羊翩祖在家,平原相封子衡葬母。子衡故臨太山數十日時,翩祖去河南矣。子衡四從子曼慈,復為太山,士大夫用此行者數百人,皆齊衰絰帶。時與太尉府自劾歸家,故侍御史胡毋季皮獨過相候,求欲作衰,謂:「君不為子衡作吏,何制服?」 曰:「眾人若此,不可獨否。」 又謂:「足下徑行自可,今反相歷,令子失」 禮,僕豫愆:「古有弔服,可依其制。」 因為裁縞冠幘袍單衣,定大為同。作所非。然潁川有識陳元方、韓元長、綦毋廣明咸嘉是焉。

謹按《禮》:「為舊君齊衰三月」,謂策名委質,為臣使者也。 子衡臨郡日淺,無他功惠,又非其身。翩祖位則亞卿, 雅有令稱,義當綱紀人倫,為之節文,而首倡導犯禮 違制,使東嶽一郡朦朦焉,豈不愍哉!由郕人失兄,子 皋為之衰,雖失於子衡,歸於曼慈者矣。

公車徵士汝南夏甫,少舉孝廉,為司徒掾,人間之事,無所關也。其後閉戶塞牖,不見賓客,清旦東向再拜朝其母,念時時往就之,子亦不得見,復踰拜耳。頭不著巾,身無單衣,足常木蹻,食止壃菜,云「我無益家事,莫之能彊。」 及母終亡,不列服位。

謹按《孝經》,「生事愛敬,死事哀慼」,一家之中,踰若異域。 下床闇拜,遠於愛敬者矣。祖載崩隧,又不得送,遠於 哀慼者矣。巾所以飾首,衣所以蔽形,此乃士君子所 以自別於夷狄者也。唯喪者、訟者,露首草舍,餘曷有 哉?長沮丈人,避世之士猶止;子路殺雞黍,見其子焉。 何有藏一室中,不出戶庭,以此為高,斯亦婞婞鯉趨 而過庭,聞《詩》「聞《禮》」而陳亢,喜於「得三,不當近之」,何乃 若茲者乎?

公車徵士豫章徐孺子,比為太尉黃瓊所辟,禮文有加,孺子隱者初不答命。瓊薨,既葬,負笈齎一盤醊,哭於墳前。孫子琰,故五官中郎將,以長孫制杖,聞有哭者,不知其誰,亦於倚廬哀泣而已。孺子無有謁刺,事訖便去。子琰大怪其故,遣瓊門生茅季瑋追請,辭謝終不肯還。

謹按《禮》,凡弔喪者,既哭興踊,進問其故,哀之至也。孺 子所以經三千里,越渡山川而親至者,非徒徇於己, 顧義報乎哭醊墳前是也。訖,當即其帳衾,問勞子琰。 子琰宿有善名,在禮無違,儻見微闕,教誨可乎?如何 儵忽,甚於路人。昔黔傲忽於嗟來,然君子猶以為其 嗟可去,謝可食,今與黃有恩故矣。孝子寢伏苫塊,又 「孺子到便詣墳,無介夫何為哉!」

中說

《天地篇》

薛方士問葬。子曰:「貧者斂手足,富者且棺槨。封域之 制,無廣也,不居良田。古者不以死傷生,不以厚為禮。」

杜佑通典

《總論喪期》

後漢鄭元云書云:「高宗諒闇,三年不言。」又曰:「然而曰 言不文者,謂臣下也。」注引《孝經說》云:「言不文,指士人 也。」陳鑠問:「高宗諒闇,三年不言,言乃讙。」此則所言也。 又《喪大記》云:「既葬,與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國事;大夫 言公事,不言家事。」此天子諸侯俱有言矣,而獨謂臣 下。上句云:「言而後事行者杖而起。」注云:「『謂卿大夫也』。 《孝經》云『言不文,指士人也,義似不同,引之何明』?」趙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