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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四卷目錄

 喪葬部雜錄二

 喪葬部外編

禮儀典第一百四卷

喪葬部雜錄二

《霏雪錄》:喪制未終,勉其任用,所謂奪情起復者也。如 歐公《晏元獻神道碑》:「明年遷著作佐郎,丁父憂去官。 已而真宗思之,即其家起復為淮南發運使。」及史嵩 之喪父,經營起復是也。今人不考,例以服闋為起復, 誤矣。宋制銜上亦帶書,如「起復左僕射中書門下平 章事臣趙普」是也。

賢奕《鶴林玉露》曰:「葬者,藏也。藏者,欲人之不得見也。 古人之所謂卜其宅兆者,乃孝子慈孫之心,謹重親 之遺體,使其他日不為城邑道路溝渠耳,豈藉此以 求子孫富貴乎?郭璞謂『本骸受氣,遺體受蔭,此說殊 未通。夫木生於山,栗芽於室,此乃活氣相感也。今枯 骨朽腐,不知痛癢,積日累月,化為朽壤,蕩為游塵矣』」, 豈能與生者相感,以致禍福乎?此決無之理也。世之 人惑璞之說,有貪求吉地,未能愜意,至數年不葬其 親者;有既葬不吉,一掘未已,至掘三掘四者;有因買 地致訟,尚未入土,而家已蕭條者;有兄弟數人,惑於 各房風水之說,至骨肉化為仇讎者。凡此數禍,皆《璞 之書》為之也。若如璞之說,璞既精于風水矣,宜妙選 吉地,以福其身,以利其子孫。然璞身不免於刑戮,而 子孫浸以衰微,則是其說已不驗于其身,而后世方 且信其遺書而尊信之,不亦惑乎?今之術者言:墳墓 若有席帽山,子孫必為侍從官。蓋以侍從重戴故也。 然唐時席帽乃舉子所戴,故有「席帽何時得離身」之 句。至宋朝都大梁,地勢平曠,每風起則塵沙撲面,故 侍從跨馬,許重戴以障塵。夫自有宇宙則有此山,何 貴於唐而賤於今耶?京丞相仲遠,豫章人也。崛起寒 微,祖父皆火化,無墳墓,每寒食則野祭而已。是豈因 風水而貴哉?

《井觀瑣言》:「喪禮有復,說者以為招魂復魄。荊楚之俗, 乃以是施之生人。宋玉《招魂》、景差《大招》是也。」予按,《韓 詩》云:「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辰,溱、洧兩水之上,招魂 續魄,秉蘭草,拂不祥。」則非特楚俗然矣。

《春明夢餘錄》:「邇年大臣多奪情起復,恬不知怪。得羅 一峰一疏,振已淪之名教,覺久昧之良心。」此大有關 係文字,且只以「綱常」二字為主,而反復發明之,親切 確當。若鄒南皋疏,則入江陵他事,而大意與一峰同。 江陵丁外艱,給事中陳三謨,御史曾士楚上疏請留, 于是翰林趙定宇用賢、吳復庵中行,部郎沈繼山思 孝艾熙亭穆進士鄒南皋,各抗疏糾論,廷杖黜謫有 差。嗟乎!微五君子,舉朝皆無父之人矣。而南皋往視 四公,杖畢,乃出袖中疏上之,慷慨赴義,尢不可及云。 《貽安堂集》云:「三年之喪,金革無避」,蓋魯公伯禽有為 為之也,而後世臣子多藉口焉。此大謬。不然,伯禽一 國之主也,寇在門庭,而宗廟社稷存亡係焉,故權制 可從耳。若夫疆場小警,非關大故,師濟多士,不乏一 人,詎可妄援國主,墨衰即戎?故譚司馬綸、楊中丞鎬, 皆名教之罪人也,何況端揆元宰,儀表百僚,當太平 無事之日,而儼然冠裳於苫塊時哉?宋劉公珙固辭 召命曰:「身在草土之中,國無門庭之寇,而假起復之 名,以竊利祿之實」,切中奪情之謬矣。愚則以雖寇在 門庭,奪情亦謬。宋末九鼎將遷,三靈將改,而謝疊山 猶力詆當時起復者,至謂宗社之所以為丘為墟,生 民之所以為血為肉,實由於此。

「三年通喪」,古制極嚴,自漢文帝命以日易月,而臣下 亦因之。如晁錯父死旬日,而尚以御史大夫調兵食; 翟方進後母死三十六日,而復起治丞相事;唐右僕 射房元齡、中書侍郎蘇頲、張九齡,宋參知政事寇準, 皆奪情起復,此外亦不多。初極重此制,以劉基、宋濂、 章溢當帷幄風憲之重於天造草昧之時,而聽其終 喪,了不之強。永樂急於事寄,中外臣僚始有奪情不 丁憂者。或有於制中起用,久之漸侈為得意,恬不為 異。成化中,羅公倫有《扶植綱常》一疏,詞意凜然,所裨 於名教甚鉅。

《日知錄》:大宗伯以凶禮哀邦國之憂,其別有五,曰死 亡、凶札、禍烖、圍敗、寇亂。是古之所謂凶禮者,不但於 死亡,而五服之外,有非喪之喪者,緣是而起也。《記》曰: 「年不順成,天子素服,乘素車,食無樂。」又曰:「年不順成, 君衣布搢本。」《周書》曰:「大荒,王麻衣以朝,朝中無綵衣。」 此凶札之服也。《司服大札》:「大荒、大烖,素服。」註曰:「大烖」, 水火為害,君臣素服縞冠,若晉伯宗哭梁山之崩。《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