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2 (1700-1725).djvu/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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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抑或致,以求厥中。防墓有不修之儉,嬴博有不歸 之魂。夫大人動合天地,垂之無窮,又大德不踰閑,動 為師表故也。八歲下殤,禮所不備,況未期月,而以成 人禮送之,加為制服,舉朝素衣,朝夕哭臨,自古已來, 未有此比。而乃復自往視陵,親臨祖載,願陛下抑割 無益有損之事,但悉聽群臣送葬,乞車駕不行,此萬 國之至望也。」聞車駕欲幸摩陂,實到許昌,二宮上下 皆悉俱東,舉朝大小,莫不驚怪,或言欲以避衰,或言 欲於便處移殿舍,或不知何故。臣以為吉凶有命,禍 福自修,移徙求安,則亦無益。若必當「移避,繕治金墉 城西宮及孟津別宮,皆可權時分止,可無舉宮暴露 野次,廢損盛節蠶農之要。又賊地聞之,以為大衰,加 所煩費,不可計量。且由吉士賢人,當盛衰,處安危,秉 道信命,非徙其家以寧鄉邑,從其風化,無恐懼之心。 況乃帝王萬國之主,靜則天下安,動則天下擾,行止 動靜,豈可輕脫哉!」帝不聽。

《楊阜傳》:帝愛女淑,未期而夭,帝痛之甚,追封平原公 主,立廟洛陽,葬於南陵,將自臨送,阜上疏曰:「文皇帝、 武宣皇后崩,陛下皆不送葬,所以重社稷,備不虞也, 何至孩抱之赤子而可送葬也哉?」帝不從。

《韓暨傳》:「暨為司徒,景初二年夏四月薨,遺令斂以時 服,葬為土藏。諡曰恭侯。」《楚國先賢傳》曰:暨臨終,遺 言曰:「夫俗奢者示之以儉,儉則節之以禮。歷見前代, 送終過制,失之甚矣。若爾曹敬聽吾言,斂以時服,葬 以土藏,穿畢便葬,送以瓦器,慎勿有增益。」又上疏曰: 「生有益於民,死猶不害於民,況臣備位台司,在職日 淺,未能宣揚聖德,以廣益黎庶,寢疾彌留,奄即幽冥。 方今百姓農務,不宜勞役,乞不令洛陽吏民供設喪 具,懼國典有常,使臣私願,不得展從。謹冒以聞,唯蒙 哀許。」帝得表嗟嘆,乃詔曰:「故司徒韓暨,積德履行,忠 以立朝,至於黃髮,直亮不虧。既登三事,望獲毗輔之 助。如何奄忽,天命不永。曾參臨沒,易簀以禮;晏嬰尚 儉,遣車降制。今司徒知命,遺言卹民,必欲從約,可謂 善始令終者也。其喪禮所設,皆如故事,勿有所闕。特 賜溫明祕器,衣一稱,五時朝服,玉具劍佩。」

《常林傳》。沐,並字德信。晚出為濟陰太守,召還,拜議 郎。年六十餘,自慮身無常,豫作終制,誡其子以儉葬, 曰:「《告雲、儀》等。夫禮者生民之始教而百世之中庸也。 故力行者則為君子,不務者終為小人,然非聖人莫 能履其從容也。是以富貴者有驕奢之過,而貧賤者 譏於固陋,於是養生送死,苟竊非禮。由斯觀之,陽貨 璵璠,甚於暴骨,桓魋石槨,不如速朽。」此言儒學撥亂 反正,鳴鼓矯俗之大義也,未是夫窮理盡性,陶冶變 化之實論也。若能原始要終,以天地為一區,萬物為 芻狗,該覽《元通》,求形景之宗,同禍福之素,一死生之 命,吾有慕於道矣。夫道之為物,惟恍惟忽,壽為欺魄, 夭為鳧沒,身淪有無,與神消息,含悅陰陽,甘夢太極, 奚以棺槨為牢,衣裳為纏?屍繫地下,長幽桎梏,豈不 哀哉!昔莊周闊達,無所適莫。又楊王孫裸體,貴不久 容耳。至夫末世,緣生怨死之徒,乃有含珠鱗柙,玉床 象衽,殺人以徇,壙穴之內,錮以紵絮,藉以蜃炭,千載 僵燥,託類神仙。於是大教陵遲,競於厚葬,謂《莊子》為 「放蕩」,以王孫為「戮屍。」豈復識古有衣薪之鬼,而野有 狐狸之胔乎哉!吾以才質滓濁,汙於清流。昔忝國恩, 歷試宰守,所在無效,代匠傷指,狼跋首尾,無以雪恥, 如不可求,從吾所好。今年過耳順,奄忽無常,苟得獲 沒,即以吾身襲於王孫矣。上冀以贖市朝之逋罪,下 以親道化之靈祖。顧爾幼昏,未知臧否。若將逐俗,抑 廢吾志。私稱從「令,未必為孝,而犯魏顆聽治之賢。爾 為棄父之命,誰或矜之?使死而有知,吾將屍視。」嘉平 中病甚,臨困,又敕豫掘埳,戒氣絕,令二人舉屍即埳。 絕哭泣之聲,止婦女之送,禁弔祭之賓,無設搏治粟 米之奠。又戒後亡者不得入藏,不得封樹。妻子皆遵 之。

《裴潛傳》:「潛拜光祿大夫,正始五年薨,追贈太常。子秀 嗣。遺令儉葬,墓中唯置一坐,瓦器數枚,其餘一無所 設。」

《田豫傳》:「豫拜大中大夫,食卿祿,年八十二薨。」《魏略》 曰:豫罷官,會病,戒其妻子曰:「葬我必於西門豹邊。」妻 子難之,言:「西門豹,古之神人,那可葬於其邊乎?」豫言: 「豹所履行,正與我敵等耳。使死而有靈,必與我善。」妻 子從之。

《諸葛亮傳》:「建興十二年八月,亮疾病,卒於軍,年五十 四。遺命葬漢中定軍山,因山為墳,冢足容棺,斂以時 服,不須器物。」

《胡綜傳》:吳初以內外多事,特立科。長吏遭喪,皆不得 去,而數有犯者。權患之,使朝臣下議。綜議以為宜定 科文,示以大辟,行之一人,其後必絕。遂用綜言,由是 奔喪乃斷。

《晉書何曾傳》:「步兵校尉阮籍負才放誕,居喪無禮。曾 面質籍於文帝座曰:『卿縱情背禮,敗俗之人。今忠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