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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4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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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尤簡易,若曰「剛簡」,尤得其實也。

《宋史張瓌傳》:「瓌字唐公,洎之孫也。舉進士,以婦父王 欽若嫌,召試學士院,賜第,除祕閣校理,同知太常禮 院,諡錢惟演曰『文墨』。其子撾登聞鼓上訴,仁宗使問 狀,瓌條奏甚切,朝廷不能奪,乃賜諡曰『思』。」 《鄰幾雜誌》:張瓌為禮官,議錢惟演諡「文墨。」錢氏諸子 縗絰邀執政訴其事,石中立指其幼者以告同列云: 「此一寸金也。」

《宋史錢惟演傳》:惟演卒,贈侍中,太常張瓌按諡法:敏 而好學曰文,貪而敗官曰「墨」,請諡「文墨。」其家訴于朝, 詔章得象等覆議,以惟演無貪黷狀,而晚節率職自 新,有惶懼可憐之意。取諡法追悔前過曰「思」,改諡曰 「思。」慶曆間,二太后始升祔真宗廟室,子曖復訴前議, 乃改諡曰文僖。初,真宗諡號稱文惟演曰真宗,幸澶 淵,禦契丹,盟而服之,宜兼諡「武。」下有司議,乃加諡「武 定。」

《張揆傳》:揆判太常寺,詔改王溥諡。有議欲為「文忠」者, 揆曰:「溥,周之宰相,國亡不能死,安得為忠。」乃諡為文 康。

《夏竦傳》:竦字子喬,進鄭國公,尋以病歸,卒贈太師中 書令,賜諡文正。劉敞言:「世謂竦姦邪而諡為正,不可 改諡文莊。」

《劉敞傳》:敞判尚書考功,夏竦薨,賜諡文正。敞言:諡者 有司之事,竦行不應法,今百司各得守其職,而陛下 侵臣官。疏三上,改諡文莊。

《澠水燕談錄》:夏竦薨,仁宗賜諡曰文正。劉原父判考 功,上疏言:「諡者有司之事,且竦行不應法,今百司各 得守其職,而陛下奈何侵之乎?」疏三上。是時司馬溫 公知禮院,上書曰:「諡之美者極于文正,竦何人可當 光?」書再上,遂改諡文獻。知制誥王原叔曰:「此僖祖皇 帝諡也。」封還其目,不為草詔。于是太常更諡竦文莊。 《宋史王洙傳》:洙除史館脩撰,遷知制誥。夏竦卒,賜諡 文獻。洙當草制,封還其目曰:「臣下不當與僖祖同諡。」 因言:「前有司諡王溥為文獻,章得象為文憲,字雖異 而音同,皆當改。」於是太常更諡竦文莊,而溥、得象皆 易諡。洙後改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得疾踰月,帝遣 使問疾,少間否,能起侍經席乎?時不「能起矣。」及卒,賜 諡曰「文。」御史吳中復言官不應得諡,乃止。

《老學菴筆記》:夏文莊初諡文正,劉原父持以為不可, 至曰:「天下謂竦邪,而陛下諡之正。」遂改今諡。宋子京 作祭文乃曰:「唯公溫厚粹深,天與其正。」蓋謂夏公之 正,天與之而人不與,當時自有此一種議論。故張文 定甚惡石徂徠,詆之甚力,目為狂生。東坡議學校貢 舉狀云:「使孫復、石介尚在,則迂闊矯誕之士也,可施」 之于政事之間乎?其言亦有自來。歐公作《王洙原叔 參政墓誌》曰:「夏竦卒,天子以東宮恩賜諡文獻,洙為 知制誥,封還曰:『此僖祖諡也』。于是太常更諡文莊」,與 他書異。

《石林燕語》:楊文公以工部侍郎卒。舊制,四品不應得 諡。王文康公為樞密使,明其常與寇萊公共議,請皇 太子決事,以其家奏艸上聞,遂特賜諡。李獻臣當制, 略曰:「天禧之末,政漸宮闈,能葉元臣,議尊儲極。」文康, 萊公婿也。

《宋史宋庠傳》:「庠弟祁,拜翰林學士承旨,詔遇入直,許 一子主湯藥,復為群牧使。尋卒,自為誌銘及治戒授 其子,三日斂,三月葬,慎無為流俗陰陽拘忌也。且吾 學不名家,文章僅及中人,不足垂後,為吏在良二千 石下,勿請諡,勿受贈典。其子遵治戒,不請諡。久之,學 士承旨張方平言祁法應得諡,諡曰景文。」

《韓維傳》:「維知太常禮院,議陳執中諡,以為張貴妃治 喪皇儀殿,追冊位號,皆執中所建,宜曰榮靈。詔諡曰 恭。維曰:責難於君謂之恭。執中何以得此?議訖不行。」 《陳執中傳》:執中拜司徒、岐國公,致仕,卒贈太師兼侍 中。執中在中書八年,人莫敢干以私,四方問遺不及 門,惟殿前都指揮使郭承祐數至其家,為御史所言, 遂詔中書、樞密,自今非聚廳無見賓客及議諡。禮官 韓維曰:「執中以公卿子,遭世承平,因緣一言,遂至貴 顯。天子以後宮之喪,問所以葬祭之禮,執中位上相, 不能總率群司,考正儀典,知治喪皇儀非嬪御之禮, 追冊位號,於宮闈有嫌,建廟用樂踰祖宗舊制,皆白 而行之,此不忠之大者。閨門之內,禮」分不明,夫人正 室,疏薄自絀,庶妾賤人,悍逸不制,其治家無足言者。 宰相不能秉道率禮,正身齊家,方杜門深居,謝絕賓 客,曰「我無私也,我不黨也。」豈不陋哉!《諡法》:「寵祿光大 曰榮,不勤成名曰靈。」執中出入將相,以一品就第,寵 祿光大矣;得位行政,賢士大夫無述焉,不勤成名矣。 請諡曰「榮靈。」後改諡「恭襄。」詔諡曰「恭。」

《張洞傳》:洞知太常禮院,宰相陳執中將葬,洞與同列 諡為「榮靈。」其孫訴之,詔孫抃等復議,改曰恭。洞駁奏: 執中位宰相,無功德,而罪戾多生,不能正法以黜之, 死猶當正名以誅之。竟從抃等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