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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4 (1700-1725).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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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二言,南有至郊之議。謹按《諡法》:「慈惠愛親,博施備 物皆曰孝;安人緝眾,推賢讓能,皆曰和。」夫孝以愛親, 和以安人,是則憲先王之典謨,垂後裔之光烈者,蓋 天之所稱矣。請上尊諡曰孝和皇帝,廟曰中宗。謹議。

《駁工部尚書宋慶禮諡議》
張九齡

開元七年太常博士張昇諡贈工部尚書宋慶禮曰: 「專議云:『太剛則折,至察無徒,有事東北,所亡萬計,所 謂害於家,凶於國。《諡法》曰:『好功自是曰專』』。」禮部員外 郎張九齡駁之,議曰:「營州鎮彼戎夷,扼喉斷舌,逆則 制其死命,順則為其生人,是稱樂都,其來尚矣。」尋罷 海運,克廣歲儲,邊庭晏然,河朔無擾。與夫興師之費, 轉輸之勞,較其優劣,孰為利害?而云「所亡萬計」,一何 謬哉!安有踐其跡以制實,貶其實以徇虛,採慮始之 謗聲,忘經遠之權利,義非得所,孰謂其可?請以所議 更下太常,庶表行之跡可尋,而易名之典不墜也。謹 議。

《駁太師燕國公張說諡議》
楊伯成

議曰:諡者,德之表,行之跡,將以激勵風俗,檢束名教, 固無虛譽,是尊實錄。准張說《罷相制》云:「不書細微之 人,頗采周慎之旨。」又《致仕制》云:「行虧半古,防關周身。 未免瓜李之嫌,而喧眾多之口。」且玉之有瑕,尚可磨 也;人之斯玷,焉可逭也?諡曰「文貞」,何成沮勸。請下太 常,更據行事定議。謹議。

《御史中丞盧弈諡議》
獨孤及

「盧弈剛毅而忠,直方而清,勵精吏事,所居可紀。天寶 十四載,洛陽覆沒,於時東都人士,狼狽鹿駭,猛虎磨 牙,而爭其肉。居位者皆欲保性命而完妻子,或競先 策蹇,爭脫羿彀;或不恥苟活,甘飲盜泉。奕獨正身守 位,蹈義不去,以全死節,誓之不辱。勢窘力屈,以朝服 就執,猶慷慨數賊梟獍」之罪,觀者股慄。奕不變其色, 西向而辭,然後受害。雖古烈士,方之者鮮矣。或曰:「洛 陽之存亡,操兵者實任其咎,非執法吏所能抗。師敗 將奔,去之可也;委身寇讎,以死誰懟?」及以為不然,勇 者禦而忠者必守。社稷是衛,則死生以之;老而去之, 是智免也。忠於何有?蓋荀息殺身於晉,不食其言也; 仲由結纓於衛,不避其難也;元冥勤「其官而水死,守 位而忘軀也;伯姬待保姆而火死,先禮而後身也。彼 四人者,死之日皆於事無補,夫豈愛死而賈禍也?以 為死輕於義,故蹈義而捐生,古人書之,使事君者勸。」 然則祿山之亂,大於里丕、孔悝,廉察之任,切於元冥 之官。分命所繫,不啻保姆、逆黨,兵威烈於水火,於斯 時也,能與執干戈者同其戮力。挽之不來,推之不去, 豈不以師可虧,免不可苟,身可殺,節不可奪,故全其 持操於白刃之下,孰與夫懷安偷生者同其風哉?謹 按《諡法》:「圖國忘死曰貞。秉德遵業曰烈。」奕執憲戎馬 之間,志藩王室,可謂圖國矣。國危不能拯,而繼之以 死,可謂忘死矣。歷官十一任,言必正,事必果,而清節 不撓,去之若始至,可謂秉德矣。先黃門以直道佐時, 奕嗣之以忠純,可謂遵業矣。請諡曰「貞烈。」謹議。

故左武衛大將軍持節隴右節度經略大使兼鴻臚卿御史中丞贈涼州都督太原郡開國公

郭知運《諡議         》「前人。」

議曰:「郭知運驍勇有謀,善用兵,起行間,為唐上將。當 時唐興百餘載矣,天下充富,太倉有二十年之蓄。元 宗修漢武故事,方銳意拓土,知運適與時會,遂乘天 威,奮其才力,獨與虜确。故能破默啜可汗,以靜北庭, 敗吐蕃,誅康待賓,隴坻以西烽火為息。屢薦麾下吏 士,任必以材,往往超倫,績用茂著王君。」以果勇代 處分閫之寄;牛仙客出將入相,以清幹信謹稱,斯又 獎拔之明也。當時議者謂知運與郭處瓘、王駿、薛訥 並為中興名將。至今隴中將士思之,或有起祠宇於 故城,遺壘尸而祀之者。上元中,肅宗加太公望、武成 王之號,而知運列於配食之位,則其勳伐事業,宜有 以美稱易其名者。謹按《諡法》:「服叛懷遠曰」威。《易》曰:「厥 孚威如。」《繫辭》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虞書》曰:「董之用 威。」《傳》曰:「非威非懷,何以示德?」則威者,聖人所以佐仁 義以濟天下者也。施於名號,可以表將帥之德。請諡, 知運曰威。謹議。

《重議郭知運》
前人

議曰:禮,「時為大,順次之,將葬易名,時也。有故闕禮,追 遠請諡,順也。」假如諸侯五月而葬,魯惠公之薨也,有 宋師。闕六字至隱公元年十月而改葬,不以踰時而廢 禮。又公叔戌請諡,適當葬前。謹按《禮經》,曾不言已葬, 則不可追諡。況帝王殊途,不相沿襲。新禮則死必有 諡,不云日月有時。今請易名者五家,無非葬後。苗太 師一年矣,呂諲四年矣,盧奕五年矣,顏杲卿八年矣, 並荷褒寵,無異同之論。獨知運以其子不幸,遂以過 時見抑。苟必以已葬未葬為節,則八年與五十年,其 緩一也,而與奪殊制,無乃不可乎?議云:己孤暴貴,不 為父作諡。此謂其父無位而子居大官,不敢以己之 貴加榮於父也。《禮》不云乎:「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